论陈云的治党思想
2014-11-14邱霞
邱霞
[摘 要]陈云对于如何治党有着深刻的思想认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是治党靠“人”,二是治党靠“制度”,三是治党靠“严”。陈云“三位一体”的治党思想,在新时期的治党实践中主要体现在党的组织治理、作风治理和提高执政能力方面。
[关键词]陈云;治党靠“人”;治党靠“制度”;治党靠“严”
[中图分类号] D261,D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4)11-0018-04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能够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克服各种艰难险阻,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这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必然的。从党自身的角度来看,其关键的因素是能够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陈云对于如何治党有着深刻的思想认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探讨陈云治党思想,一方面,对于深入和拓宽陈云研究,特别是陈云党建思想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另一方面,对于在新的形势下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治党”和“党建”两个概念的理论阐释
目前,对于陈云治党思想的研究并不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把“治党”和“党建”两个概念明确区分开来。
“党建”即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学说的应用。有学者将“党建”分为“大党建”和“小党建”两类。“大党建”主要包括党的理论、性质、宗旨、纲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策略等方面的建设;“小党建”主要是指理论学习、组织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具体方面以及党务工作方面等的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讲,“大党建”更为根本,决定着“小党建”的性质与方向。[1]“党建”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名词。虽然党的建设各个政党都在讲,但是把“党建”专门作为一个理论研究和实践的领域,把“党建”作为一个专有名词的,只有中国共产党。追根溯源,这个词始自早期党的建立和建设时期,是伴随着党的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而来的。最初是建立党的问题,党建立起来以后,就是建设、完善和发展党的问题。完善和发展是无止境的,因此时至今日党建仍然是一个重大课题。
“治党”是当前党建和政治学界的前沿课题之一,但它是后来的一个名词,学界也并没有对“治党”的范畴给出严格的限定。由于在时间上“治党”的概念出现得较之“党建”的概念晚,因此人们习惯上把“治党”放在已经基本完备的“党建”理论体系之中,作为一个重要的补充内容。而事实上“党建”和“治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包含关系。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治党”讲的是党的治理问题。世界上其他政党多讲“治党”,虽然与我们所讲的“治党”有本质的不同。治党的目的是,在党建立起来和党的建设基本完善以后,通过加强党自身的治理,避免和克服党内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治党也不再像“党建”一样“人人有责”,而成为党的领导者和理论家的任务。但是,治党的对象,仍然是党的组织、思想、制度、作风、执政能力乃至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因此,“治党”和“党建”的区别在于主体和目的不同,方法可以是灵活的,而对象却是交叉的。
陈云的党建思想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执政党的党风建设、严肃党纪、健全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党员质量和基础党组织建设等,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很多学者认为,陈云的治党思想并不独立于他的党建思想之外,这是对的,但是这并不影响陈云仍然有一个完备的、特色鲜明的治党思想体系。研究陈云的著作文献可以发现,对于怎样才能治好党,他有着一贯的、成熟的思想,特别体现在党面临严重危险的时候。
上世纪50年代针对高岗、饶漱石反党事件,陈云在七届四中全会上发言指出:“高级干部要提高革命警惕,提高革命嗅觉,千万不要‘伤风。我看这是我们党的团结的可靠保证。再加上一条,我们要严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发扬党的优良作风,那党就有保证了。靠别的,我看都靠不住,要靠我们自己。”[2]这里实际提到了“人”、“制度”、“严”三个问题。概括起来,陈云的主张是,三管齐下才能治好党。至今在关于陈云公开出版的文献中,能够找到的唯一一次他直接提到“治党”的论述,是在1977年8月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明确使用了“治党”的概念,谈了治党问题。8月13日,他在上海组发言中提出,“抓纲治国,首先要治党”。“要特别注意两点:第一,要对抬轿子、吹喇叭和逆风恶浪袭来时随风倒的人保持警惕。这样的人都不是实事求是的人。第二,要认真做到毛主席历来倡导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做有助于防止不正之风的横行。有了由高度民主而来的高度集中,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才能出现。”[3]这段讲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关于对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在陈云看来,“治党”是和“治国”相对应的一组概念,要把治党放在治国的高度来看待,治国首先要治党,“治党”对“治国”有着重要的意义。二是关于对治党本身的认识。在陈云看来,“治党”,一是要警惕人,即警惕不实事求是的人;二是要有高度民主而来的高度集中,即要有民主集中制;三是要认真做到,即不能松懈。这三点,也即“人”、“制度”、“严”。这唯一一次直接论及,已经完整地体现了陈云的治党思想。
二、陈云治党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治党靠“人”。人的因素,在陈云的治党思想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延安时期,陈云曾作过《论干部政策》(193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几个问题》(1939)、《关于干部工作的若干问题》(1940)等多次讲话。陈云同意“干部决定一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为“党的一切决议和政策,都要通过干部去实现”。[4]进入新时期以后,陈云延续了他重视“人”的思想,主张要“成千上万地提拔中青年干部”[5],“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6],“领导干部在端正党风中要做表率”[7]。
陈云重视治党中人的因素,与传统“人治”思想是截然不同的。“人治”主张“一人之治”,依靠圣主贤臣或柏拉图式的哲学王,依靠他们的智慧、贤明和勤劳来治国理政。人治是相对于法治而言的,在人治组织体系中,最高统治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一言以立法”、“一言以废法”,个人意识凌驾于法律之上。而陈云“靠人治党”思想的出发点是,相对于制度而言,人是治党中的能动因素。治党要靠制度,但是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去执行,要靠人的自觉。作为拥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只靠“物化”的东西,光靠外部的力量,是不可能管得住、治得好的。陈云在同中纪委负责同志谈话时曾讲过:“为什么那么多的党员,甚至多年的老党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刮来时,自己顶不住,一下子就卷进去了”,“这是什么原因?”他认为,原因就在于这些共产党员迷失了党性,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甚至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因此,他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检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8]也就是说,陈云认为治党还是要从党员干部自身出发,依靠人的力量。他多次强调,“提高共产党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党的建设上的一个根本问题”,“要认真地抓紧抓好”。[9]“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和各级党的组织,必须重视在执政党的条件下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10]“端正党风的关键是提高党员素质,尤其是提高高中级党员干部素质”。[11]他还强调,要“维护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权威”。[12]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他也强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要一起抓,“必须纠正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13]
(二)治党靠“制度”。制度的因素,在陈云的治党思想中占有同样重要的位置。制度是社会政治集团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行为关系和活动的规范体系,一旦形成便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对每个人,包括制定制度的人,都铁面无私、一视同仁。作为维持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治党同样要靠制度。陈云历来看重制度因素在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解放战争时期,他就提出了“党内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947年,他在辽东分局工作会上发言指出,“核心领导只有经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并在实践中经过考验,才能建立起来”。[14]新时期,陈云强调恢复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重视发扬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陈云认为,“文化大革命”爆发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15]在陈云的主持下,中纪委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案)》。《草案》全文共十二条,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包括了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等内容。在经过多次反复讨论修改后,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处理党内关系的原则得到了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治党靠“严”。这是陈云一贯坚持的治党原则。延安时期,他就提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否则,“那就毛主席讲的六个字‘亡党亡国亡头”。[16]进入新时期,一方面由于批判极“左”路线产生的一定负效应,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结合改革开放的实际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使得治党失之于宽的现象十分严重。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陈云从治党的原则要求出发,再次提出治党要严,“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17]。
在陈云看来,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有着远大的目标,但是任重而道远。在市场经济的复杂社会环境中,如果不对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提出严格要求,不要说实现理想,就是失去执政地位也不是不可能的。因此,陈云特别强调“治党要严”。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严厉打击重大经济犯罪活动中,陈云要求中纪委“必须全力以赴”[18],“阻力再大也必须办”[19],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要“雷厉风行,抓住不放”[20],“杀一儆百。杀一些可以挽救一大批干部”。[21]对刑事案件、恶性案件陈云也主张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在处理上应当从严,否则无法保证社会的安定”。[22]
三、陈云治党思想在新时期治党实践中的体现
陈云治党靠“人”、靠“制度”、靠“严”“三位一体”的治党思想,在新时期的治党实践中主要体现在党的组织治理、作风治理和提高执政能力方面。
(一)组织治理方面。“文革”给党的组织建设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文革”期间每年约有150多万人入党,但其中许多是不合格的,甚至有一批“三种人”混入党内;而且原来的“党内的骨干差不多都被打倒了”,这就造成了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严重情况。为此,陈云主张,要成千上万地提拔中青年干部。“成千上万,这是工作的需要。”只有成千上万地提拔经过选择的好的中青年干部,才能使我们的干部交接班稳定地进行,只有成千上万,才能使兴风作浪的分子搞不起大乱子。[23]他还主张,干部队伍要保持梯队结构。“趁我们还在的时候,把第三梯队也建立起来”,这是“党和国家的大计”。[24]制度方面,他提出包括“制度化”在内的干部选拔政策,应该成为“我们在干部政策上的大方针”[25];“上下对口,使用和培养大批中青年干部的办法,要成为制度”,“而且应该作为长期训练和选择干部的一种制度”。[26]“严”的方面,他强调,选拔干部要严格掌握政治标准。闹派性的骨干分子,打砸抢的分子,一个也不能提到领导岗位上来。“我说一个也不能。”[27]“选干部,首先要看德,有才缺德的人不能用。德好,才差一些不要紧,放到领导岗位上锻炼几年,才干是可以练出来的。”[28]他还提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培养党政领导干部。
(二)党风治理方面。抓党风,一直是治党的重要内容。1980年11月,陈云在中纪委召开的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座谈会上,强调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29]把党风问题提高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抓党风,在人的方面,首先必须恢复和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其次要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1977年9月,为纪念毛泽东逝世一周年,陈云特别撰写了《坚持实事求是的革命作风》的长文,提出,“实事求是,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作风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根本思想路线问题。”[30]对于党风不正现象的出现,陈云认为,从根本上说,“同我们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削弱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作用和权威有关。应引为教训。”因此,他提出“我们党是执政党,目前又处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有效地进行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事关重大”。[31]
在制度方面,陈云强调党规党法和党纪。1979年1月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陈云就明确指出,中纪委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32]1984年10月,在中纪委常委会上,陈云提出,“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工作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33]
抓党风也是体现陈云“治党要严”思想的重要领域。对20世纪80年代初的重大经济案件,他主张“应该重判”。他曾说,“小平同志讲过处理重大经济案件要开杀戒,要准备杀它一百个。现在只杀了三个,太少了。”[34]在整党的过程中,他提出,“对以权谋私的人不给以严厉打击,对这股歪风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35]
(三)提高执政能力方面。陈云虽然没有直接使用“执政能力”的概念,但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一直是他重视的问题。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首先要端正思想方法。陈云主张,要坚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做到实事求是;同时还要注重调查研究,不能脱离群众。其次要加强学习,特别要学哲学,还要学历史。陈云认为,“在党内,在干部中,在青年中,提倡学哲学,有根本的意义”。“青年人要知道我们的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中国共产党的历史。”[36]他多次强调,“要把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好,最要紧的,是要使领导干部的思想方法搞对头,这就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现在我们在新的形势下,全党仍然面临着学会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这项最迫切的任务。”[37]此外,陈云还认为,领导干部要思考战略问题。能够“深谋远虑”,是领导干部应该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和素养,陈云十分看重这一点。他认为“上层机构要有人专心考虑大问题”,我们需要“瓜皮帽”、“水烟袋”这样的战略家。[38]担任中顾委主任以后,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他语重心长地多次提出,“要拿出一定时间‘踱方步,考虑战略性的问题”。[39]在制度方面,他提出“要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制度”[40]。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陈云积极支持成立中央书记处,对书记处的工作方法,他提出应该采取办公会议的方式,也就是集体领导的方式。集体办公,大家都在一起,“要办的事立即办,不要拖延,像现在这样传阅画圈圈的办法是要误事的”。[41]“严”的方面,陈云要求“工作要抓实”。1990年,他在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自从江泽民同志主持中央工作以来,制定了不少好的方针、政策。现在的关键是要抓落实。”[42]他举了三年困难时期解决粮食和稳定物价以及新时期宝钢项目继续上马的例子,来说明工作必须要抓实。陈云认为,工作不能浮在面上,有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办法还不够,要严格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最终取得成效。
综上所述,陈云的治党思想有着完整的“人”、“制度”、“严”“三位一体”的体系。人是主观的因素,制度是客观的因素,治党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这两个因素。制度的权威性本质上是全党意志不可违抗的体现,健全党规党法,以制度治党,用制度约束、规范全党的言行,才能保证党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人是制度的保证,制度是人创造的,也需要人来执行,僵化、落后、片面的制度需要人来完善和创新。如果认为制度一经确立,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就犯了理想化、简单化的错误。因此,制度和人在治党中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一硬一软,共同构成了治党要“标本兼治”的“本”。“严”是一个特定的因素,体现时代的特色,如果人和制度能够处在相对平衡完善的状态,那么就无所谓严不严的问题。陈云之所以强调治党要严,正是因为在他所处的时代,党的制度和党员干部的主观因素没有达到相对平衡完善的状态,如果治党不能从严,党就不能治好,“严”是一个阶段性的必要条件。陈云的治党靠“人”、靠“制度”、靠“严”,三者是一个整体,必须紧密结合,缺一不可。这在今天仍然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解决当前的治党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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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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