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德下的城市小说困境
2014-11-14胡传吉
胡传吉
城市经验是世俗经验的组成部分,对城市经验的表达,是中国文学的重要传统。城与市在古代,各有不同的功能。到了现代,“城市”合称。从词语构成来看,“城”不选择“郭”、“墙”、“邑”,而是选择“市”,可见现代“城市”淡化了城的防御意味,但加强了城的商业意味,“市井”的连用更可以看出世俗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古代虽无“城市经验”之说,但早有“城市经验”之实。本文主论题统称为城市小说,取其约定俗成之意。对城市经验的表达,这一传统,直至晚清,仍然强大。城市经验无法回避庸常的享乐生活,许多古典文学的审美趣味就建立于市民的世俗生活之上。城市文学创造了很高的审美价值。后来居上的乡土文学,是新传统而不是旧传统。这些本是中国诗文历史的常识,但常有论者借乡土文学贬抑城市文学,并断称乡土文学是更久远的旧传统。判断有违文学常识,多因论者的“断代”短视而致,只看到当代,看不到古代,看不到前人,当然会有妄论频出。我们曾有容得下浪漫与现实、出世与入世并存的审美格局。人们不会因为杜甫而否定李白,不会认为白居易的《卖炭翁》与《长恨歌》格格不入,不会因为苏轼而轻视柳永。杜甫有激愤,“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兵车行》),也有情长,“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月夜》),大情怀并没有抹杀小情怀的价值。有识者不会因为题材之大小、作者之身份而断定诗文的高低,譬如王国维之论李煜,“南唐中主词:‘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大有众芳芜秽,美人迟暮之感。乃古今独赏其‘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故知解人正不易得”(《人间词话》)。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基于审美的选择,与基于出身的判断,结论大相径庭。容得下浪漫与现实、出世与入世并存的审美观,姑且称之为“和”的审美观。“和”的审美观,既强调德性,也尊重美,美善统一,善不必然高于美,美也不必然高于善。“和”的审美观,对城市经验很坦然,认可城市文学的审美及伦理价值。但“争”的审美观改变了旧传统,建构了现代新传统。“争”的审美观,对城市经验并不持坦然姿态,知识人聪明地引入了“罪恶”的观念,运用道德之罪而非宗教之罪,对文学的高低做出了区分,进而为思想文化的阶级斗争埋下了伏笔。老子、孔子等古代思想家最警惕的“争”心,借现代性之力,游荡于世。旧传统被压抑的思想,一有机会,必然发作。
“和”的审美观,断裂于清末民初的系列文学变革。清末民初对前人的否定更为激烈,尽管梁启超、胡适所借用的大多为传统资源,但至少从观念、方法及表达上,对传统资源进行了改写,这种改写,很大程度是通过否定来完成的。“进化”的选择,不能用好坏去评判,只能说时势使然,无可奈何。清末有亡国亡天下之忧,民初的知识人则在此基础上,多了苦难感与仇恨心。悖论的是,前者的启蒙色彩更浓厚,后者的救亡色彩日渐加重。黄遵宪倡“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人境庐诗草自序》)。裘廷梁一八九七年用文言文写成《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论及白话之八益,其中,“八曰便贫民:农书商书工艺书,用白话辑译,乡僻童子,各就其业,受读一二年,终身受用不尽”。陈荣衮(陈子褒)直指文言祸亡中国,建议报章改用浅说。王照不惜开罪士林,自创“官话字母”,推广文字,欲让极钝之人亦能通文。梁启超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称,“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清末士人,强调语言的变革,主要是希望能让更多的人通文识字,意在开启民智。如果说清末士人看到了语言变革的迫切性,那么,民初的知识人则提出了更可行的变革办法。知识人最聪明之处,正在于借道德定罪之法,区分了文学的等级。胡适有预见性,他论文学的方法,第一点就提到“推广材料的区域”,称“官场、妓院与龌龊社会三个区域,决不够采用。即如今日的贫民社会,如工厂之男女工人、人力车夫、内地农家、各处大负贩及小店铺,一切痛苦情形,都不曾在文学上占一位置。并且今日新旧文明相接触,一切家庭惨变,婚姻苦痛,女子之位置,教育之不适宜,……种种问题,都可借文学的材料”。陈独秀是善于提出口号之人,他的《文学革命论》,论说虽不严密,但革命的道德感鲜明。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等人没有特意区分阶级,但对白话文取代文言文的态度基本一致,这里面,实际上也有一个“翻身”的逻辑。其中,胡适无意为之的苦难暗示,对后世文学的价值观影响最大。文学改良或文学革命的具体主张虽有差异,但在道德定罪这一层面,殊途同归,归罪于压迫者或生活无忧者,归罪于古人或贵族,都是试图在现世寻找罪恶的制造者。审判意识打破了“和”的审美格局,城市经验处于道德上的不利位置。家国的危亡、民族主义的兴起、改朝换代的焦虑、西学的诱惑,是“争”的审美观兴起的大背景。
现代文学中的人与自我,背负着家国与民族的新道德现身。清末民初的知识人发现了现代意义上的人,发现了包括女人和小儿在内的人,这是思想史上的重大贡献。新道德加速了古典向现代的转变,但新道德也阻碍了文学在人与自我方面更彻底的探索,或者说,人的独立、人性的复杂、自我的完整远未得到充分的尊重与发现。人与自我的负重,从周作人及郭沫若身上可以看到。周作人受英国十八世纪诗人勃莱克(Blake)的影响,肯定灵肉一致的生活——实际上就是肯定“肉”与“兽性”对成“人”的不可或缺。周作人借人道主义违逆禁欲主义但又批判纵欲主义,肯定灵肉一致,这是《人的文学》最重要的思想建树,可惜人们多赞其人道主义的主张,并没有留意到肉身及兽性对人与自我的重要价值。周作人很快意识到人道主义的功利危险,不愿文艺沦为改造生活的工具,他退居“自己的园地”,但这强调个性的“自己”,最终受到了新道德的惩罚。周作人是发现人的现代先驱,同时也是背叛新道德的悲剧性人物。郭沫若一九二○年二月初作的《天狗》,一共用了三十九个“我”字,诗的全文不到二百五十个字。“天狗”由《山海经》发展到后来,已不是“御凶”的吉兽形象,而是一个令人恐惧、非善意的暴力形象。郭沫若以“天狗”喻“我”,极度狂妄的“我”,吞掉日、月、宇宙,这一自我形象,完全颠覆了中国传统的天人关系,人凌驾于道、天、地之上。但《天狗》中这三十九个“我”的狂妄,又符合实用理性的逻辑——人是可以进化成神的,所有的世界,上界、下界等,都是按现世的模样来打造,“我”的狂妄,就来自实用理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天狗》也是有预言性的。《人的文学》与《天狗》,在人与自我问题上,极具象征意味。周作人与郭沫若不同的选择及际遇,基本上可以说明,在现代文学的开端,知识人发现了现代意义上的人与自我,但人与自我并没有获取自身的独立价值。无论是乡土文学还是城市文学,表现人与自我时,都要受到新道德的制约。
乡土文学更符合新道德的趣味。乡土文学有如苦难的化身,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它借助苦大仇深的正义姿态成功地避过了道德定罪,八十年代以来,它借助生生不息的活着哲学,成功把乡村打造成受难者,乡村成为理想的乌托邦。毫无疑问,直至今日,乡土文学在“争”的审美观里占绝对的优势地位,乡土文学的写与评,借助生存苦难,完成了自身的“升华”,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其神圣意味。乡土文学对应了知识人的良知,但无节制的同情心又使良知将乡村理想化,这正如梁实秋笔下的“不守纪律的情感主义”,这情感,不是经过“理性的选择”。乡土文学中所附带的反现代性,成为禁忌话题,鲁迅笔下闰土那一声“老爷”所包含的沉重与复杂,从未得到更进一步的阐释。乡土是苦难的,城市是罪恶的,苦难是正义的,幸福是罪恶的,这是斗争哲学留给我们的思想遗产。这与其说是对苦难的肤浅认识,倒不如说是斗争对苦难的巧妙混淆。在新道德面前,乡土文学的控诉无所顾忌,城市经验的表达必须要借助“升华”才能获得认可。郁达夫是最突出的例子,他常用浮夸的抒情手法升华,如《沉沦》里的呼喊,“祖国呀,祖国!我的死是你害我的!你快富起来,强起来吧!你还有许多儿女在那里受苦呢!”正因为这一呼喊,“我”的性放纵与沉沦,自我的辩护,才能够得到原谅。没有这一声呼喊,沉沦就无法神圣化。但个中的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祖国不富强,个人要去沉沦就处处有歧视有欺负,那么反过来说,假如祖国富强起来了,个人的沉沦是否就名正言顺、正大光明了呢?!性苦闷与新道德捆绑在一起,有其尴尬的地方,但郁达夫以荒谬的呼喊暗示了极有价值的后续问题:假如祖国富强起来了,个人与自我的价值该如何判断。引而论之,不“升华”,不借无节制的情感主义,城市经验自身的存在价值何在?
这是新道德为后世文学尤其是城市小说设下的难题。尽管在“争”的审美观里,城市小说不占据优势地位,但城市经验迟早会重新成为文学表达的重要内容。按文体来看,小说对题材最敏感,标志性也最明显,所以,讲城市文学,核心部分还是城市小说。孟繁华在《建构时期的中国城市文学》一文中谈及文学潮流的新变,他认为以都市文化为核心的新文明正在兴起,“中国伟大的文学作品,很可能产生在从乡村到城市的这条道路上”,但今天的城市文学也存在问题,譬如说没有表征性的人物、没有青春,面临纪实性困境等。按我的判断,孟繁华所说的城市文学问题,源头在新道德的传统里。城市文学得不到相应的重视,与“争”的审美趣味直接相关。
试图摆脱“争”的审美观的束缚,试图在新道德之外寻求小说的人文志趣,发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此后,城市经验慢慢重回小说的中心,这一过程,是新一轮的人与自我的发现。尽管八十年代写城市题材的小说也不少,伤痕文学、新写实、先锋小说,都不乏城市题材,但八十年代所背负的理想与道德,跟宏大的家国、民族与集体理想密切相关,小说借助这些理想,完成其经典化。“伤痕文学”急不可待地为历史创伤拷打具体的犯人,“新写实”小说抒发斗争激情消退之后的苦闷与烦恼,“先锋小说”在语言形式上改变文学观念。从新道德的叙事话语来看,他们都承担了社会责任。至于八十年代城市小说存在的问题,则是别话,在这里不展开。九十年代至今,城市小说有重要的思想转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书写个人的尊严和自我的价值,文学思想由具体的家国、民族及集体理想向更超越的人文理想过渡,但城市小说至今未能完成自身的经典化,只有为数不多的小说突破新道德所设置的难题。更多的城市小说,受困于自我主义,虽然许多小说并不是以第一人称叙事,但处处可见自我封闭的趣味。从“我”出发,是写作的起点,这本无可厚非,任何伟大的作品,都有“我”的影子,关键是“我”的位置怎么放,“我”之外的心地有多宽。按传统的思想资源来看,伟大的作品,既有“我”,又无“我”,“我”只是在道、天、地、人中居其一,“我”不会被道、天、地、人淹没,“我”也不会凌驾于万物之上,“我”有谦卑也有骄傲。但九十年代以来城市小说中的“我”,戒备心、受害心、反叛心、玩世心、享乐心太重,狂妄心不亚于《天狗》,以至于“我”的格局难以阔大。
自我主义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自我幽闭,具体而言,自我幽闭于日常生活的狭小空间。小说家的写作,多为世俗化的本能反应。不同于郭沫若向外的狂妄,自我主义是向内的狂妄。当下许多城市小说中的自我,是被道、天、地、人离弃的自我,是顾影自怜的自我,去高尚化,但又自以为是。自我封闭,也就与世隔绝,与历史隔绝,也与家国、民族、集体隔绝,这直接导致自我的矮小。所以,自我主义的写作,虽“生活”于日常生活,但无论是向内(灵)还是向外(肉),见识都有限。
若论向外,自我主义的写作,多偏爱物质与肉欲。自我主义续接了现代文学中的抒情、颓废、感伤等浪漫传统,但一些小说家对日常生活及世俗情感理解之粗糙,令人吃惊。在这里,略举几种类型,以证此说。一些小说家极度贪恋物质生活,但他们笔下的物质,只是符号化的象征,没有生命的迹象。写茶叶,写不出茶树与水土的习性。写木头,写不出木头的年轮与质地。写戒指,写不出成色与尺寸。写咖啡,点到“星巴克”为止。写红酒,写不出品尝的最佳温度。写香水,写不出贵贱与个人气质。写香烟,写不出黄鹤楼与芙蓉王的味差。写美元,写到两眼发光为止。小说中尽是自我的感受,永远不会有物相与物性。欲望强烈,但落笔相当粗糙。人有人性,物有物性,物的生命,比人的生命更长,自我的心地不宽,生活的视野狭窄,当然没有办法懂得物相与物性。以萧红为例,可见写作者用心与否,效果大不一样。萧红笔下的馒头里都有欢声笑语、酸甜苦辣,一个大泥坑都能照出世态人心,这是因为萧红懂得物性,懂得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孤绝的存在。城乡的人性与物性,都是相通的。再如张爱玲,她笔下的一只碗、一个水壶、一张桌子、一个手镯、一面镜子、一缕烟雾等,任何一物,都是会“说话”会传神的,人与物之间的暧昧关联,妙不可言。但谁又能说萧红与张爱玲作品里没有现代性?每一个写作者都有自己的个性,没有谁要求写作者写得都像萧红像张爱玲,但如果把自我隔绝于世,写出来的作品必然浅薄。卡夫卡看似隔绝于世,但他的大甲虫也有物质生活,也要吃喝拉撒,异化的另一面,是无时不在的日常生活。狄金森看似隔绝于世,但她并不是唯我独尊,她的诗中有他人、有情欲,她能以己身照生死。当然也有一些小说家热衷于在写作中炫富,但如果物质与精神无法沟通,这样的物质,只会降低灵魂的高贵。再如肉欲,一些小说家在文字里纵情声色,小说的第一页男女已经在床上了,第二页男女估计到床底下去了,最后一页估计床已经不在了,通篇只有肉没有灵,可见写作者对肉身的理解非常肤浅。为什么这样的小说里,人不可能有尊严?玩世心、享乐心消解了肉身的严肃意味与悲剧意味。更激进的写作者,将“肉”当成是反抗的武器,以缓解权力厌恶症。借“肉”书写戒备心、受害心、反叛心的,骨子里仍然是简单的二元对立,正义与邪恶的对立。滑稽的是,他们对邪恶的指控与反抗是通过女性身体的受难来完成的。拙文《性饶舌的困与罪》谈过这种困境,今天的作家,也甚少考虑到,性饶舌对女性身心所犯下的普遍之罪。每一个性饶舌的男女作者,都会面临身体之写作问题,那么,你把女性身体放在什么样的位置——就当代作家的写作实况而言,这是不需要我去反复论证、也不需要女性主义者出面指责的写作罪过,当人们在为性饶舌写作贴上反映性禁闭、反抗性压抑等虚大标签时,可曾想到过这样的乡野写作趣味也含有对女性身体的不义?!(还可以加上儿童的身体)这不是一个性别主义的猵狭话题,它就在‘人’这一领域内,无节制的欢愉从本质上讲逃不开罪感,任何无节制的举止都会损害人的尊严。袒露感可以写了再写、没个尽头,但羞涩感是每放弃一点则消亡一点,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再难回头。二元对立不是人类社会的恒久现象,假如二元对立消失了,靠仇恨靠控诉而生的文学是否还有存在的价值,我感到怀疑。自我主义小说的“向外”,之所以格局不大,就是因为其写作局限于有限的自我经验内。再论“向内”。也许有人会说,小说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可能像荷马那样写作,也不可能像福楼拜那样事无巨细地描写。这一说法有其道理,小说写作的确有向内转的趋势,那么,我们就来看一看其内心世界的表现。自我主义的小说写作,通常将内心活动简化为对话,形式类同于QQ、微信等对话。对话体古已有之,文体没有任何可批判的地方,问题在这个对话,永远离不开“我”,就如郭沫若的《天狗》,怎么飞跑去吞日吞月吞宇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那三十九个“我”字。将内心活动简化为对话,反复诉说自我经验,本质上是唯我独尊。自我主义的小说写作,对情感的理解也非常庸俗,基本上都是三人行、四人行等,剪去情节的枝蔓,剩下的,就只有一张床。物质、肉欲、性控诉、唯我独尊,都是自我幽闭的具体表现。但自我幽闭并不是简单的自我主观意愿,它本能地借用身体去反抗新道德与审美成见,是因为新道德与审美成见确实压抑了身体的权利,但商业的介入,又使得这种反抗肤浅无力。亚当·斯密论商业对人民习俗的影响时,有了不起的见识,他认为商业可以令人诚实和守约,“可是,也有若干不良现象是由商业精神中产生出来的。首先要提出的是它使人们的见识变得狭隘。在分工达到极点的时候,每个人只做一种简单工作,他的全部心思都放在这个工作上,除却这工作直接有关系的思想外,他头脑中没有别的。……当一个人的全部心思都用在一只扣针的十七分之一或一只扣钮的十八分之一的时候,见识必然更有限”。物质的丰富带来幻象,人们自以为无所不能,但实际上只要停水停电就足以摧毁个人的日常生活,物质的异化功能非常强大,个人的存在非常脆弱。个人在现代社会可以自主的事情实际上变得更少,个人在国家权力、商业精神面前变得更为渺小。小说家把握碎片容易,但要把握全景,就变得非常困难,“我”的格局不大,与此有关。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城市经验重回写作的中心。难获“争”的审美观认可,但这一趋势难以阻挡,现代化要来,城市经验就要来,城市文学就要来。如前文所言,这一过程,是新一轮的人与自我的发现。与五四传统有别的是,家国、民族、集体的宏大理想仍然强大,但超越的人文理想也开始生发。城市小说的困境在于自我与世界的隔绝。自我主义者能看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却看不到他人的日常生活,能看到一点点当下,但看不到历史,能看到黑幕,但看不到人心的左右为难,自我主义者的见识短浅。为什么人文理想遥遥不可及,根本原因在于自我幽闭。
“争”的审美观、新道德能圈住大多数写作者,但总有小说家能够突围而出,摆脱自我主义的写作困境,譬如一些“新生代”小说家,就能走出自我经验的局限。林白是从个人经验出发的小说家,她的《一个人的战争》有如女性身体经验的“人权宣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影响至今。但她没有停留于个人革命,她的《北去来辞》是文字知天命的杰作。小说的海红虽迷恋荒原,但那些促使她奔向荒原的精神动力,来自城市,城市唤醒了不安的灵魂。“作为一个耽于幻想的人,即使没有真的动作,却也够她在脑子里翻江倒海,把自己折腾得奄奄一息”,海红要离婚,但没有任何世俗回报,“但她必须经历一次人生的震荡,这对她的精神提升很有意义”。这是林白不同于沈从文的精神发现。沈从文要在湘西建“希腊小庙”,是要在乡下建构城市精神,空想成分大,希腊本来就是城邦,小庙又是东方物事,城邦世俗与宗教混同,幻觉意味强烈。但《北去来辞》反过来了:乡土的荒原既可能是生命的希望之所,也可能是生命的绝望之所,林白有意含混处理,但那精神的不安,那提升精神的可能,却明明白白来自城市。从《一个人的战争》到《北去来辞》,林白的精神气象,与日俱增。再如不太为文学界重视但为思想界重视的薛忆沩,在表达城市经验方面,有非常出色的表现。薛忆沩的短篇小说《流动的房间》写人的无依无靠,知识、物质、身体都没有办法提供依靠给精神,“城市”有如时间,既让人放纵于其中,又告知人有“终”时,欲望与时间对峙,欲望最终要败下阵来。《流动的房间》也写“性”,但薛忆沩将经验层面的快感最大程度地精简,让精神越过肉身的皮相,重回羞涩与自罪。其短篇小说集“深圳人系列”之《出租车司机》,取材于日常生活,但作者听到了内心的声响,领悟到生命的神圣。再譬如说魏微,她爱写小城镇,爱写干净的男女,也写乡村,她笔下的乡村有如城市的影子,白天活在阳光下,晚上倒在灯光下,永远分不开。魏微对每一样人事都用情极深,但从不以缠绵的面目示人,她愿意在人与人之间隔一层纱,这层纱是抵挡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这种保护手法每每令人难堪,也能守住最后的尊严。魏微对人与情感的理解深邃 动人,她的小说既温存又大气。这几个小说家当然不足以代表九十年代以来城市小说的整体特色,但就表现城市经验而言,林白、薛忆沩、魏微的小说极具个性,无论是向内还是向外,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精神发现,这些精神发现的灵感,许多来自城市,而不单是乡土。
自我主义者所面临的困境,停留于小说写作的基本层面,要解开那三十九个“我”(《天狗》)的咒语,还要走很远的路。境界大的小说家也有困境,他们的疑惑在精神求救,他们的痛苦在精神疑惑没有标准答案,这种困境,是人本身的悲剧。每一种原生文明,都有自己的生死之道。如李泽厚言,“人生艰难,又无外力(上帝)依靠(‘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等),只好靠自身来树立起积极精神、坚强意志、韧性力量来艰难奋斗,延续生存……中国思想应从此处着眼入手,才知乐感文化之强颜欢笑百倍悲情之深刻所在”。文学要深刻,要伟大,最终还是要走到悲剧精神这里来。
跳出“争”的审美观与新道德,观察城市文学,城市文学有其核心困境,但城市文学内含的思想新变及人文理想,值得研究。
(责任编辑 韩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