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哥们儿写“血书”
2014-11-13梁炜
梁炜
特殊的年代,总有一些离奇的故事;激情的岁月,总有一些热血的经历。在我的青春底片中,北大荒的知青生活虽然日渐遥远,但仍记忆犹新。
1969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3师58团决定在抚远新建一个垦荒点,要从各连队调人组建一个机务队。我所在的10连分到三个名额。
对于我们这些整天在大地里奔波的知青来说,如果能开上机车,那可是求之不得的好活儿。知青们一个个跃跃欲试,一百多人报了名。可连长严肃地说,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条件是“坚持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有坚强的革命毅力,有忘我的……”
连长把条件列了一大堆,可条条都是虚的——论身体条件,都是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谁也不比谁差到哪儿去;论政治态度,也是一个比一个积极,都跟打了鸡血似的。
那个年代,办啥事还真不是靠送礼,而是看态度——态度最坚决的就能获得竞争优势。所以,调人条件公布才两天,决心书就贴满了连部办公室的三面墙。
一天早上,天津知青仝清仓来找我。他附在我耳边神秘兮兮地说:“我想写份血书,较劲不?”
还没等我说话,他就拿出一根缝衣针插在床沿上,右手捏着左手的中指,说:“帮哥们儿弄一下,我自己不敢扎。”
哈哈,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事儿我可没干过,你自己扎呗!”
“不行,我下不了手,疼啊!”
“我也下不了手啊!”
“扎别人,总比扎自己好下手。”
在他的哀求下,我只好同意了。
我问小仝要写些什么,他说:“我琢磨着就写11个字:我坚决要求去抚远干革命。”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块白手绢,上面已经用血写上了“我”字的一个撇。
我拿起针,瞧他那眉头紧蹙、痛苦不堪的样子,还是不忍下手。他见我犹犹豫豫,就若无其事地说:“没事儿,你扎吧,我不怕!”
既然他有这话,那我可就真下手了。我刚捏住他的手指,他就眼睛一闭,把脖子缩了回去。我也没管那么多,拿针就在他中指顶端扎了一下,一颗血珠立刻冒了出来。他赶快用手挤着指头上端在手绢上写下一横。因为手绢太吃水了,血滴刚一挨上,立刻就被吸光了。
没办法,还得继续。我扎一针,他就哆嗦一下,掐着手指挤几次,手绢上也只够写上一笔的。扎了好几针,那个“我”字还没写完。
看他紧张的样子,我都跟着冒汗了。我琢磨一下,提了个建议:“不行就减几个字吧?把‘我坚决要求去抚远干革命改成‘我要去抚远,意思是一样的,行不?”
他扳起手指头算了一下,如释重负地点点头:“好主意!”
我又连续扎了几针,那个指头都给挤紫了,可“抚远”两个字还没写呢。我让他换个指头扎,他还不干。
我忽然想起一个重要问题——最后还得署上他的名字呢,这不又增加了三个字吗?我说:“你也够倒霉的,差点忘了写血书要落款。日期可以免了,可‘仝清仓这三个字却省不了,看来还得扎几针哪!”
仝清仓一听,神情一下变了:“哎呀,可不是嘛,还有名儿呢!”他一边揉着手指一边嘟囔:“我要像你,名字就两个字,多好!”
我心里乐了:哼,我的名字就是一个字也不会去写血书。我在连队的工作量相对来说不算大,也乐得清闲,傻瓜才会为开上拖拉机遭这份罪呢。
既然已经到了这份儿上,咋也不能半途而废啊,血书还得接着写。于是,磨磨蹭蹭半天,好歹又写完了一个字。这时我俩都已经弄得一身汗了。
借上厕所的机会,我想到外边风凉风凉。解手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梆梆梆”的声响,我回头一看,是宿舍房山头的原木柴堆上一只啄木鸟正在啄木头。我脑子一转,计上心来,立刻回屋拿来气枪,将枪管悄悄顺出墙角,“啪”的一枪便把它打了下来。这只倒霉的啄木鸟被打穿了脖子,鲜血顺着长长的喙往下滴。我赶快拎起来跑回屋。小仝一看这情形,立刻明白了——这鸟的长嘴,就是一支天然的“自来血”笔啊!这回,三下五除二,仝清仓的血书就告成了。
后面的事就简单了。由于仝清仓的态度坚决,有血书为证,在去抚远机务队大红榜上的三个人中,他的名字排在第一位。
离开连队的前一天,仝清仓把头年探家时从天津带回的大前门烟给了我两盒,也算是对我成全他好事的一个“回报”吧。后来,我返城回了哈尔滨,听说仝清仓在抚远干得不赖,还当上了连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