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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知古典文学作品的文化价值

2014-11-11马冰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14年9期
关键词:茅草诗经爱情

近日读了《语文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4期上旬刊《三个教学课例给我们的启示》一文。作者所先生在文章中说,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导师团对广东省各地高中教学进行了交流指导,针对高中语文高效课堂教学的现状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作者结合三个教学课例谈到了高中语文高效课堂应该体现文化价值、包含人性之美和反映生活之真。

所先生对高效课堂教学提出自己的看法当然无可厚非,三点启示笔者也能够接受,只是在所先生对第一个课例《静女》的理解方面和对上课教师的指责方面笔者不敢苟同,并且对所先生似乎就由此断定上课的教师“对《诗经》的文化价值缺少认知”,“在处理《静女》一文时没有从文化的背景去定位,从而造成学生思想上的混乱,文化上的迷茫”等指责不以为然。

学生的思想是可以复杂一点的,单纯不见得就一定好,愚昧的单纯或单一就很没趣,大可不必担心教师对教材有几种不同的处理就造成了学生思想上的混乱。至于一篇文章的讲解就会导致学生文化上的迷茫,就太令人好笑了。这样的“帽子”扣在讲这堂课的教师身上还真是太冤屈了一些,更何况这位教师原本的理解比所先生更高明呢。孟子有言,“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学生糊不糊涂迷不迷茫是要看授课的教师明不明白,同理,被点评的教师糊不糊涂迷不迷茫也要看点评的专家们明不明白。笔者希望自己读了所先生这篇大作不至于使自己混乱和迷茫,就着所先生的不解谈谈自己的看法,如果没谈清楚,只当是与讲这节课的老师一起共同承担一下可能让学生思想混乱文化迷茫的责任了。

所先生认为,《静女》“体现了人要尊重爱情尊重对方的礼的思想,同时也体现了一定的为人处世的智慧”,《静女》一文“充分体现了儒家礼乐治国的思想”。“礼”、“儒家”这些词或许就是所先生所作的“文化价值”的联系了,孔子的“删诗说”想必所先生一定是坚信不疑的,因此诗以载道也就自然而然的了。我不知道所先生是否读过闻一多先生对诗经的研究文章,是否读过李敖先生对诗经的一些解读文章,是否读过当代叶舒宪先生的专著《诗经的文化阐释》。在《诗经》的理解方面,我相信我们的一线教师自然不会绕过闻一多先生对《诗经》的解读。闻一多先生提出的以文化学、人类学、社会学的方法研究中国古代文学所开辟的治学路径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经不待多言,当代叶舒宪先生循着这条路运用人类学、神话学、民俗学、民族学、考古学、美学、心理学、符号学等知识从诗歌发生学的角度对《诗经》的文化作了深度阐释。其实,读《诗经》这样历史久远的民族文化著作,需要走进《诗经》所在的那个历史时代,了解那个时代的民俗文化背景,甚至可以追溯到更加遥远的历史时期作我们民族文化源头的探究,这样才能还原到那个鲜活的有着我们民族原生态生活场景之中,这样才能摆脱充满封建卫道者立场的古板的认知和枯燥的说教。

《静女》这首诗并不是以静女的贞节守礼讽刺卫国的国君和夫人的道德败坏,它是一首描绘青年男女幽会定情之诗。《静女》之“静”,并非“贞静”之意。马瑞辰先生在《毛诗传笺通释》中这样解释:“亦当读靖,谓善女,犹云淑女、硕女也。”可以看作是当时的男子对美丽女子称赞的流行语,也可以看作是爱称。其余内容无复赘言,这首诗的大致内容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下面看看所先生认为讲课教师错误解读教材的依据。“静女其娈,贻我彤管”,讲课教师将“彤管”解释为茅草,所先生认为后文“自牧归荑”的“荑”指“初生的茅草”。于是,所先生写道:“专家们质疑:为什么静女要连续给我送茅草?为什么‘彤管不解释为一种乐器呢?”单单因为前后都解作茅草就否定一种看法,是否理由太简单了一些呢,而且是“专家们”在质疑在否定,这就有些令人想不通了,专家们想必一定都应该是学识渊博见解深刻的,不至于不知道“彤管”有几种说法,也不至于或者就因为讲课教师只取一种说法就说教师对《诗经》的文化价值缺乏认知。不知道所先生所说的“专家们”是指“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导师团”的专家,还是指评课的按照资历和头衔选定的“专家”,抑或是所先生自己呢?

在相当多的教材教辅上面,对“彤管”都有不同的解释。评课时专家们似乎不至于非得只按一种理解来评判一个教师的理解正误吧,几种不同的理解也不一定就会造成学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文化上的茫然。在笔者看来,将“彤管”解释为“茅草”,可能比“管状乐器”、“环形玉器”“毛笔”之类的物件更符合那个时代和场景。

首先,所先生认为诗章的第二节和第三节都写了茅草,是连续地写,连续地写就构成了诗节内容的重复,诗的三节内容绝不重复才好。其实,“彤管”和下文的“荑”同指茅草并不构成单调的重复,诗经中的篇章重章叠唱正是其重要特点,这样的篇章比比皆是,所先生不喜欢重复,笔者这里也就不再举《诗经》里的篇章为例重复。

其次,诗歌的第三节是男子的叙述口吻,是男子在甜蜜的幽会后幸福的回味。“自牧归荑”的主语应是静女,表明这静女的身份是一位年轻的牧羊姑娘。牧羊姑娘是从放牧的工作中或者是从牧场回来送的“荑”,那么在诗章的第二节为什么非得要送个什么乐器才好呢?送“管状乐器”、“环形玉器”“毛笔”之类的物件相比较随手而摘的茅草似乎更不靠谱吧。

再次,“彤管有炜”,“荑”则“洵美且异”,诗章当中并没有让人感觉到乐器就比茅草贵重,就能显出送礼的人情义就重,就能体现出什么“尊重爱情尊重对方的礼的思想”来。“有炜”且“美异”的茅草是美的,拿着草的静女也是美的,物人二者皆美;当然男子心里的感觉更美:“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物美是因为人美,人美更因为是情美,爱屋及乌!钱锤书先生在《管锥编》中说得好:“卉木无知,却胞与而尔汝之,若可酬答,此诗人之至情洋溢,推己及他,我而多情,则视物可以如人!”此言得之。

再次,叶舒宪先生在他的《诗经的文化阐释》中通过《诗经》中的“采摘”和“投赠”母题分析了那个历史时期先民采摘植物投赠情人的文化符号:一些植物有着神奇的法术效应,可以让少女心仪的男子意乱情迷。叶先生从非洲、欧洲、印度等古代神话和古诗中找到佐证,并指出,希腊的美神阿芙洛狄忒之名出自一种叫“曼陀罗林”的草叶,原为女巫为增加媚力而用,亦可致幻。中国的高唐神女又称瑶姬,相传为瑶草所化,陈梦家先生干脆称瑶草为“野合时媚人之草”。现在我国傣族尚认为荑草有和胃催情之功效。有这样的解读,不知所先生还会不会坚持“彤管”一定要解释为乐器。

最后,笔者需要指出的是,草类植物在中国古代诗歌作品中的意象有巫术、祭祀、药用、爱情的信物等,切不可看轻了其在古诗中的作用。笔者在拙作《中国古诗词中的芳草意象》一文中曾做过探讨,“彤管”被作为一种充满了魔力和神力的草,表达了诗中静女对爱情的寄托,既是自己爱情的象征,也是希望这草能产生爱情的巨大神力,让自己心仪的男子沉醉与迷恋于其中。因此将“彤管”的释义解释为茅草会更好。有的学者另取名为“红色通心草”。这名称似乎专为青年男女爱情而设,温馨美好而又浪漫!

在对《诗经》这样的文化元典级的作品进行解读的时候,我们似乎没有必要拿现在的文化概念硬往这些远古的先民身上去套。所先生似乎没有必要因为要得出一个“高中语文高效课堂教学的第一基石是文化”的结论,就一定要认为《静女》一文“充分体现了儒家礼乐治国的思想”,从而就一定要在自己的文章中发出自己的质疑:“为什么‘彤管不解释为一种乐器呢?”如此理解《静女》真有点鼓瑟胶柱的味道,同时也与所先生自己认为的高中语文高效课堂教学的另外两个基石“人性”与“生活”相违背。实际上《静女》也许是整个《诗经》中最具有生活气息、充满着爱情美好的最生动活泼的篇章,所先生依此篇文章的教学案例谈高中语文高效课堂教学要体现文化价值,真是可惜可叹!

马冰,语文教师,现居湖北随州。责任编校:左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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