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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改革论争聚焦点评析

2014-11-11白雪秋

人民论坛 2014年30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观点国有企业

白雪秋

当前改革论争聚焦点评析

白雪秋

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除了以往争论激烈的一些老问题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关于“国企定位和改革出路”,当下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是国企已经异化,出路在于民营化;二是国企仍是中国经济中坚力量,其弊端可通过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加以解决。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的讨论,最吸引眼球的是北京大学林毅夫和张维迎这两位教授之争。关于“政府作用的范围”,当前主要有宽窄两种观点:一种是政府除了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外,还应适当地对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另一种是凡是公民能解决和市场能调节的,政府就都不要管。关于政府如何作用,也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经济干预要恰当;一种认为要平等地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到底有没有垄断”问题上,目前并没有取得共识。有观点认为,“没有垄断”;也有人认为“垄断客观存在”;还有人认为,有一种垄断叫“反垄断”。

改革 国企 市场 政府

近一个时期,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各种观点思潮交互碰撞,除了以往争论激烈的一些老问题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关于“国企定位和改革出路”的争论

在这一问题上,当下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是国企已经异化,出路在于民营化;二是国企仍是中国经济中坚力量,其弊端可通过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加以解决。

关于国企的定位,观点一,公有制是真正的私有制。有人认为,“国企只是个名字,是把全体人的权利和利益输送给部分人和团体的遮羞布。公有制是真正的私有制”。还有人认为,国企是公权力的钱袋子,是国家干部的企业,是替国人花钱和亏钱的企业。有网民说,“现在的国企早就变味了,现在的国企已成为某些利益集团搜刮民脂民膏,垄断百姓必需品和国家经济命脉的私人企业”。

观点二,国企与市场经济是冲突的。持该观点的人认为,国企其实不是真正的企业,因为企业是企业家主导的,而国企是政府主导的,这意味着国企不承担市场风险,也就缺少“将资源配置到最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环节中去”的激励,造成资源的低效使用。

观点三,国企主导不可能有公平竞争。国企是政府的,游戏规则也是政府制定的,政府制定的游戏规则不可能不偏向于国企;理论家可以设想一个公正不偏的政府,它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但实际不可能做到;有些官员反对国企民营化的真正目的是想在国企幌子下谋取私人利益,例子比比皆是。

观点四,国企并不真赚钱。如果要保持国有企业的控制地位,一定要靠特权、靠政府赋予的排他性权力才能够保持;国有企业都是靠政府的排他性垄断赚钱的,但实际上它赚的是租金而非真正的经济利润;真正的经济利润要靠企业家来创造,企业家发现市场的不均衡,通过创新才能赚到经济利润。

观点五,国企仍是中国经济中坚力量。国企是人民赖以生存、安居乐业的基础。国企都是大规模投资于基础性建设、关注长远的行业,有几个民企有长远的眼光、宏大的气魄、充裕的投资、长久的坚持、持续的执行力?在富人成群结队移民海外的情况下,国企经营涉及的国家战略安全,有哪些民企能够承担、值得信任?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执行不力而全盘否定政策的初衷。假如公有经济掺合私有成份,可以说又一次国有资产流失,又会造成大批下岗失业人员。

关于国企改革的出路,观点一,完善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重要的不是所有制,而是公司治理结构;只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像私有企业一样有效率。

观点二,试图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来解决国企问题行不通。一方面,政府官员对国企领导人的选择往往是基于个人关系和政治上的效忠,这就选不出具有企业家素质的国企领导人,也不可能像真正的股东那样激励和约束国企领导人。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领导人更多地把自己看成是政府官员,而不是企业经营者,他们的职业追求是仕途的升迁,而不是长期在企业工作。他们或许有积极性追求短期利润以作为自己升迁的政治资本,但绝没有追求基业长青和技术创新的动力。因此,他们通常会竭泽而渔,为短期利润损害企业的长期发展。特别是由于竞争和激励的需要,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工资大大高于政府官员的工资水平。结果是,董事职位变成了官员退休前的福利,一些在仕途上没有进一步升迁希望的官员在退休之前被安插在国有企业董事会。总之,“在马背上画道道并不能把马变成斑马”。退一步讲,即使通过治理结构的改善,国有企业在所有方面可以像私有企业那样有效运行,那么民营化不是更简单、更直接的方式吗?为什么要用一个复杂的方式解决简单的问题呢?

观点三,国有企业必须逐步去行政化。鉴于目前国有企业管理层的选拔和产生仍过多依靠传统的体制内组织配置的状况,有人主张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去行政化,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等。

观点四,大中小国企分别对待。中小型国企应该民营化,所有者和经营者统一起来可以避免道德风险的问题。对于大型企业,不管国有还是民营,所有者和经营者必然分离,要避免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需要由公平竞争的市场来提供经营者经营好坏的充分信息。“大型国企的改革首先要剥离政策负担,如果剥离了政策负担,在公平竞争的市场中,国企经理是否有能力、是否经营得好、是否尽心尽责可以从企业的实际利润和市场的平均利润的对比中充分显现,这样国企也不一定经营不好。反之,如果不消除政策性负担,大型国企私有化以后,企业利用政策性负担为借口来寻租的积极性会更高,得到的保护、补贴会更多”。

关于“如何看待市场及其决定性作用”的争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人们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及其各自的作用又有了进一步的讨论。

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问题的讨论,最吸引眼球的是北京大学林毅夫和张维迎这两位教授之争。林毅夫认为:“一个高质量的经济体系应该是有效的市场加有为的政府,二者缺一不可。特别是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调整时期,政府要有为。政府干预可能失败,政府不干预必然失败。”重要的不是讨论政府要不要干预,而是哪一种干预能够真正促进经济发展,哪一种干预会失败。张维迎则坚持认为,市场是最好的,市场经济制度的维护需要政府,即政府的有为应该体现在建立一个有利于市场有效运作和企业家创造财富的制度环境,而不是干预经济。事实上,二位都没有各执政府或市场一端而否定另一端,其差异在于:应该回到斯密的观点还是回到斯密的研究方法。

除了林张之争以外,其他讨论的代表性观点有二: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不仅是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而且是最有德性、最公平的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其实是跟自由、平等和尊严等人文关怀紧密相关的。它把人当人,而不是当物,特别强调发挥每个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尊重个人权利。以往人们更多地强调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高效率,但大家富起来以后,就纷纷抱怨市场经济会造成各种贫富差距和公平问题。而其实市场经济不仅仅是一个最有效率的经济制度,而且是一个最有德性、最公平的经济制度。比如收入差距其实也是一种公平,而大锅饭是最不公平的!市场经济可以让每个人去努力发挥自己的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另外就慈善来讲,最大的慈善是经济发展本身带来贫困人口的减少。坚持搞市场经济,让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富起来才是大慈善,创造财富本身就是最道德的,它是源道德。还有市场经济的人文性。市场经济特别强调发挥每个人的自主性,强调个人权利,体现每个人的尊严,充分实现人尽其才。

另有观点认为,只有市场经济才能救中国。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空间还非常大。有人比较了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时中国用推进改革的方式度过危机和2008年用四万亿刺激经济度过危机的后续效应,指出,靠经济刺激只能支撑短暂的虚假增长,要想有可持续的真实增长还得靠旨在完善市场经济的改革。经验证明,只有市场经济才能救中国。改革发展当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实际上是因为改革不到位所致,解决这些问题还得靠全面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四万亿所引致的“奇迹”和“中国模式”有其积极意义,但不能就此否定了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不能就此便开始固守这个“模式”,更不能把“中国模式”固化为“强势政府加不完善的市场”。

关于“政府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争论

发挥政府的作用首先涉及到其范围问题,关于“政府作用的范围”主要有宽窄两种观点:

观点一,政府作用=维护环境+适当干预。这种观点认为,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调整期,政府还应发挥更大作用。不仅仅在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方面,而且在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可以适当干预,以少走弯路,发挥后发优势。

观点二,“新两个凡是”。也就是,凡是公民能自决的,政府都要退出;凡是市场能调节的,政府都要退出(“新两个凡是”)。其依据来自于老子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自富” 。主张政府转型,即政府应由创富主体变创造创富环境主体。认为政府应该清楚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在创造财富上政府得虚心起来,知道自己的能力不足,像发改委那些处长科长,有些还是刚毕业的应届生,怎能比那些在市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民营企业家更敏锐发现市场机会吗?等你审批完了,市场机会其实早已经溜了。在直接创造财富上,要从一个自负的政府变成一个虚心的政府”。“政府的优势就是创造环境。最重要的环境就是产权保护,而且是一视同仁的产权保护,对公民的平等产权保护,而不是说只保护国有企业的产权”。

关于政府如何作用,也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经济干预要恰当。政府的干预要适度适时得法,即在对的时间、对的场合,用对的方式做对的事情。也就是要宏观、前瞻地遵循经济规律,并非与民争利地进行适当干预。

一种认为,要平等地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政府要适应市场经济平等竞争的客观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不能厚此薄彼,不能有亲疏远近之分。而要真正做到一视同仁,要没有亲儿子在场上才行。所以要避免非一视同仁的现象发生,就要切割裁判和运动员之间可能有的直接利益关系。即政府要从国有企业退出。事实上,政府的利益绝对不是来自于某一类企业,来自于自己的某一个儿子,而是来自于普罗大众,来自于所有企业的发展繁荣,这才是政府的利益之本和执政基础。

关于“如何打破行政垄断”的争论

到底有没有垄断?在这一问题上,目前并没有取得共识。观点一,“没有垄断”:有那么多的银行,都在竞争;电信行业也有三家企业在竞争,哪还有什么垄断?!

观点二是“垄断客观存在”。该观点认为,有没有行业垄断,关键不是看其行业的企业数量,而在于以下三点:一看是不是平等竞争;二看是不是能够自由的进入;三看是不是利用行政权力排除潜在的竞争者?真正有害的垄断是行政垄断,让市场进入不自由,虽然看起来是有很多家企业在里头,好像有竞争,但依然还是垄断。这种百害无一利的垄断是反市场经济的,要全力打破。

观点三,“一企独大”并非就是垄断。在一个可以自由进入的开放市场,在激烈竞争下,在消费者的自由选择下,有些企业会脱颖而出,获得消费者的更多青睐。这些成功的企业凭借自己的高效率和创新能力获得了“霸主”地位,甚至是“一企独大”,但它并没有剥夺别人进入市场的权利,只是后来的挑战者必须比它更有创造力,更能服务消费者才行。也正因为它没有特权,所以它的“霸主”地位是暂时的,是不稳的,是要靠继续创新,继续改善服务才可能维持的。一句话,它的“霸主”地位是靠高效率的服务他人获得和维持的。这就是市场竞争的本来意义所在,这显然和垄断是势不两立的。真正的垄断,不是靠获得消费者的青睐,而是靠获得政府的青睐;不是靠比竞争对手更有效率地服务消费者,而是靠寻租政府来打击有效率的竞争者,维护自己的低效率。它们靠特殊的政府关系获得垄断地位,也靠继续巩固这种政府关系维持垄断地位,从来就不会去想改进服务的那些事。

观点四,有一种垄断叫“反垄断”。针对发改委依据《反垄断法》进行的几次反垄断调查,以及连续的几次执法,有人指出,把创造性的市场竞争也当作垄断,就容易出现以反垄断之名行垄断之实。《反垄断法》的引进和实施,是中国经济体制倒退的里程碑。该观点认为《反垄断法》保护国有经济垄断,事实上已经沦为政府扩权干预市场、低效率企业通过寻租打击有力竞争对手以及贸易保护的工具。因而,主张“废除《反垄断法》,破除所有行政性垄断”;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里程碑”。才能真正形成平等竞争的局面,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作者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①林毅夫,《可持续增长要靠有效投资》,信息时报,2014年7月31日。

②《林毅夫与张维迎之争十余年:本质关乎市场与政府》,新浪财经,http://finance.sina. com.cn/china/20140826/012320114928.shtml。

责编/马 静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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