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康熙三十四年平阳府大地震和政府反应
2014-11-10宋玉茹
宋玉茹
[摘 要]我国是地震多发带,在康熙三十四年的平阳府地震是较少的一次严重地震,给百姓带来的是心理和生理的创伤,在地震发生以后政府及时做出赈灾对策.文章通过社会学角色扮演来论述中央和地方在此次地震中的责任和角色,表述圣祖朝赈灾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康熙三十四年;平阳府;地震;政府反应;地方反应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明清两朝是地震的频发期,其中尤以康熙朝最甚。山西省共地震6次,其中尤以三十四年四月初六,山西平阳府和临汾等十四州县发生的地震损失严重,危害最大,史称为“平阳地震”。古文献中关于此次地震的记载较集中在县志,府志中,客观记录本次地震,从灾后重建和人文关怀角度记载的很少。文章着力在以史料为准的情况下,在讨论受灾具体情况的同时,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当时中央和地方的动态反应过程,从而更加全面的认识此次地震,希冀对以后地震救灾有所裨益。
一、地震灾况
康熙三十四年晋南地区在这次地震中损失惨重,“有声如雷,城垣、衙署、庙宇、民舍尽行倒塌,压死人民数万。受灾各州县一时俱震,临汾、襄陵、洪洞、浮山尤甚。”(1)以上算是整个地区的受灾情况,就个别地区而言,情况更为惨烈。临汾,“地忽大震,城乡人民压死数万。城垣、府衙、庙宇、民房尽行塌毁。”(2)洪洞,“衙署、庙宇、民居半为倒塌,压死人民甚众。”(3)
现襄汾县邓庄镇辛建村《重建三圣楼碑》记载,“本府并东关城垣崩圮,官衙民舍、神佛庙宇一概塌毁,压死男女二万有奇,有阖门尽毙不留一人者,浮山、洪洞亦然。”(4)反映出地震对于地区的毁灭性。与此同时,“地声如雷,经年不息。”(5)余震频繁,给救灾工作带来了阻碍。襄陵人李宏柱的一首《地震述》,展示了地震发生时的悲惨一幕。二十八个州县的地震造成的惨烈的伤亡给当地的普通百姓带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二、政府反应
(一)朝廷反应
清朝,中央对地方官员的赈灾工作有详细和严格的规定,地方政府担任着报灾、勘灾、赈灾等各项工作,清廷在受灾赈灾的工作中,统领全局。双方合作,灾情才会得到缓减。
四月初六地震后,康熙帝派司空星驰去灾难地勘察受灾情况,后命令户部确定赈灾措施。在户部掌握灾情后,“压死大口。给银一两五钱。小口给银七钱五分。有力不能修房之民,每户给银一两,得肯。”(6)清廷拨给“赈济银十二万六千九百两零”。(7)看出朝廷对于灾情的重视。同时减免百姓的赋税,稳定灾区治安。
针对在京任职的官员,原籍平阳府的,可以不告假回家探望。除此之外,害怕有品行不良之人借端生事,妨碍救灾工作,则让周复兴加以保护,给予百姓安定的救灾环境。政府决策机构的强大能量和对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使得平阳府十四个州县可以尽快的摆脱灾情。
(二)地方反应
朝廷在赈济灾民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当地官员和乡绅对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灾民心灵创伤给予的却是直接有效的帮助。在地震发生后,当地的官员和乡绅是最快到达现场,指导救援和抢救工作,地方国家机器照常运转。灾区人民满怀对逝去亲人的怀念加入灾后建设中。乡绅作为有识之士,在灾难发生后组织百姓组成小集团,相互扶持、帮助,度过难关。浮山县天坛镇河底村《齐林生墓碑》记载一位名叫齐林生的普通人,“乃因康熙三十四年地震,屋摧伤股,几绝复苏,犹不以残疾自废,督佣乎宁乡,开学训蒙,即樵夫、牧竖,与不识丁,迄今乡之人称道弗衰焉。”(8)临汾市尧都区内也存在很多的石碑来记录当时发生的地震。
三、余论
自然灾害对于我们微不足道的个体来说威力是无法抵挡的,一旦发生是毁灭性的,特别是地震这样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古代社会,由于科技落后,救灾活动的目标是十分狭隘的,主要集中于对灾民人身的救助和对居住环境的重建和修葺上。当今社会,一旦大地震发生以后,政府立即动员和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救助,分析灾情,作出应对政策,以最快的速度缓减灾情。希冀通过这次的大地震给后人以警醒作用,珍惜生活,珍爱生命。
参考文献:
[1][康熙]平阳府志[Z].
[2][康熙]临汾县志[Z].
[3][雍正]襄陵县志[Z].
[4][雍正]洪洞县志[Z].
[5][乾隆]浮山县志[Z].
[6]王汝鵰.山西地震碑文集[M].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
[7][清]王士祯.居易录[Z].
[8]《清圣主仁康熙皇帝实录》[M]..台湾华文书局总发行.1986
[9]郝平、董海鹏.《碑刻所见1695年临汾大地震》[J].晋阳学刊2011(2).
注释:
(1)[康熙]平阳府志:卷三四[Z]
(2)[康熙]临汾县志:卷九[Z]
(3)[雍正]洪洞县志:卷八[Z]
(4)王汝鵰.山西地震碑文集[M].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
(5)[清]王士祯.居易录:卷二七[Z]
(6)《大清圣主仁康熙皇帝实录(四)上册》.台湾华文书局总发行.1986.第2243页
(7)《大清圣主仁康熙皇帝实录(四)上册》.台湾华文书局总发行.1986.第2249页
(8)郝平、董海鹏.《碑刻所见1695年临汾大地震》.晋阳学刊2011年第2期.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