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责任是有期限的
2014-11-07王迪诗
分忧 2014年10期
王迪诗
“要是妈妈当年丢下我们去环游世界,你会恨他吗?”我一边问弟弟,一边把手上的报纸折叠起来。弟弟从英国回来过新年,那仅有的一件能称为行李的背包,正懒洋洋地躺在衣柜的脚下。
“怎么会?妈从不热衷旅行。”弟弟说。
“我是说如果呀!”
“如果是那样嘛,大概不会恨她吧。不过是环游世界罢了,更何况有一个提着背包环游世界的母亲很有型呢,同学说不定还会羡慕我。”
我重重地点头:“所以我认为这英国妇人做了正确的事。”边说边把报纸摊开来,“看,报上说这个46岁妇人住在肯特郡一个小村庄,她过去二十年养大了五个孩子,然后有天醒来,她问自己,难道一辈子就是为了孩子?经过一番挣扎,她在晚饭时向全家宣布:‘我要环游世界!’不用说,老公和孩子当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妇人就这样提起背包上路,参加旅行团到十七个国家旅行,欧洲、伊朗、尼泊尔还有印度,沿途还为报章写文章呢。”
父母对子女有应尽的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与其说是煮意大利粉的责任,不如说是树立榜样的责任。一个母亲花了二十年照料家庭,某天突然产生“世界不断改变,我却永远站在同一位置”的觉醒,下定决心,拿出勇气,暂别孩子重拾自我,这不是一个很好的榜样吗?
父母养育子女的责任也有结束的一天吧?每个人最终都应该对自己负责。话是这么说,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愿意对自己负责?换个角度想想,假如那英国妇人永远留在家中,放弃出外闯荡的机会,结果又会如何?孩子可能会埋怨这个母亲没见识,丈夫也可能嫌弃这个乡下婆吧。所谓“称职的母亲”“称职的妻子”该由谁来下定义?不管你如何尽心尽力,都有可能不被欣赏,总有人认为不够。既然如此,别人的眼光究竟有什么资格令你放弃梦想? 责编/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