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廉政档案现状分析
2014-11-07赵山
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廉政档案则是反映高校领导干部廉洁政治的一面镜子。高校作为培养干部的摇篮,镜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能否培养合格社会主义接班人的进程和结果。因此,高校建立高质量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有着紧迫的必要性。
关键词:高校 廉政档案 现状分析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强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中央对反腐倡廉之路已经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新目标,高校要圆满完成这一新要求新目标,首先要做的就是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建立高质量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从基础上真正扎紧权力的笼子,才能让高校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一、高校廉政档案的构成
(一)廉政档案的定义
廉政档案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对领导干部加强廉政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状况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高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则是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校内各级领导干部(不含校级领导,主要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整理的关于领导干部政治立场、作风建设、工作业绩、个人事项、违规违纪违法等方面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历史记录。要求一人一档,全面、完整、详细、真实记载,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真实客观。
(二)高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
廉政档案具有一般档案的基本内容,如领导干部个人基本信息等,这与普通的组织、人事档案是相同的,但廉政档案具有其自身的独特内容,这也是廉政档案最为重要的部分。目前,各学者对廉政档案的内容都有介绍,季冬晓提出廉政档案总体上应包含廉政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信访问题说明制度、问责制度、廉政鉴定制度等10种制度,再加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民主生活会情况、违纪违法案件调查核实情况、专项治理检查和组织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就基本上涵盖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全部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也将有新的要求,廉政档案的内容自然也随之更新,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二、高校廉政档案的现实表现
(一)社会现实折射高校廉政档案的形式主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0年中国教育蓝皮书中曾指出“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高校腐败也成为社会的焦点,《中国青年报》也发出“教育领域如何守住一方净土”的疑问。高校腐败,多发生在基建、招生、财务等领域,近年来,学术腐败,又成为新的热点,最典型的就是2013年张曙光涉嫌受贿案件中牵扯到“2300万元用于参评院士”有关的学术腐败问题。人民大学的招生腐败案,更是引发了在高校自主招生领域的地震。在高校腐败的众多案例中,腐败官员在腐败的过程中,就没有一点点的蛛丝马迹?廉政档案所起到的监督制约机制又何在?廉政档案显然就成了这些落马干部的“功劳簿”和“遮羞布”。这是典型形式主义表现。
(二)高校廉政档案内容上的真实表现
高校建立廉政档案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上加以警示,从内容上加以约束,从行动上加以监督,从结果上得以保障,从而促使高校干部清正、学校清廉、政治清明。
1.从廉政档案的内容上看,各高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项治理检查等每年例行的工作,都有基本形式的记载;对违纪违法案件调查核实情况是必需具备的要件;对经济责任审计、信访问题说明、廉政鉴定等内容,是根据需要才确定其内容的有无;对廉政承诺、谈话制度、财务监管等是缺乏平时性的内容,多数也是根据需要来确定的;而对于问责制度和组织评价方面,就鲜有提起;对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的内容,目前,全国两千多所高校之中,还没有一所实施。
2.很多领导干部在年底述职述廉总结中,只要提到党风廉政建设,“廉”的方面就算合格,而没有真正的做法、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这种现象高校普遍存在,也显示出高校纪检监察机关的无奈。
3.从内容的组成和填写情况来看,领导干部主观因素较强,廉政档案有不全、不祥和不真之嫌。
4.领导干部在上交有关廉政方面的相关材料时,一般高校都要求向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各交一份,然而事实是,组织部门收集材料相对齐全,纪检部门收集的材料相对零散,最为直接的原因就是组织部门掌握着各领导干部的升迁大权,领导干部功利化的思想严重。作为廉政档案的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则处于一种有权不能用力使的尴尬地位,这样廉政档案能建的好吗?目前的体制机制是造成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从而也造成了廉政档案内容的局部形式主义的产生。
(三)高校廉政档案管理上的缺失
1.从廉政档案信息来源上看,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相互沟通交流与合作。建立廉政档案,有相当一部分信息是掌握在其他职能部门手中的,纪检部门不能直接获取有效的信息;在索取资料过程中,有些职能部门有时还可能犯迷糊,这种缺乏沟通、相互推诿也是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
2.高校纪检监察机关人员配备本身就少,从事专职档案工作的,那就更少了,多数都是兼职从事廉政档案管理工作,业务知识不够熟练,人员更替又相对频繁,直接导致收集的材料质量参差不齐,不够规范,合理归档难度加大。存在做了不务实的现象。
3.在廉政档案材料的整理上,不能合理组卷。档案的建立有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人员的素质和收集的材料情况,已经决定了规范管理廉政档案存在的难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管理缺失是肯定存在的。
三、解决高校廉政档案现状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使其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廉政档案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8·19”讲话中曾经提到“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老老实实、原原本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接力赛中我们这一棒的优异成绩”。领导干部不重视廉政档案的建设,最终还是思想因素作怪,怕“揭短”“揭丑”,不愿正视客观存在的问题,放松了自身的学习,放松了对党性的认识。只有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才能接好廉政档案建设这一棒,跑出优异的成绩。
(二)及时补充、完善廉政档案的内容,使其处于动态管理状态之下
动态管理就是要把“死”档案变为“活”信息。领导干部腐败的方式和有效监督管理机制都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着廉政档案建设是一个不断补充和完善的过程。除了正常补充和完善的内容之外,从监督的范围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圈”以外也应在监督范围之内;个别重点权力岗位上的普通干部,也要纳入监督的视线。从廉政档案建立的情况来看,改变领导干部个人自行填写的做法,除了自己写,组织部门还要做评定,这样更具有客观性。廉政档案由“死”到“活”,形成动态管理,从而放大廉政档案监督制约机制的效果。
(三)协调组织、人事、纪检和综合档案室(馆)之间的关系,促进高质量廉政档案的形成
组织部门管领导干部,人事部门管普通干部和职员,这是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两个部门均有组织档案和人事档案的建立,而内容上又与廉政档案有重叠之处,不管是组织档案、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最终的归宿都是学校的综合档案室(馆)。因此,高校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建立相互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公共信息采集平台,避免廉政信息采集倒向重要职能部门一方的现象发生。最后就是将整理好的完整、客观、真实的廉政档案在履行必要的移交手续后,移交综合档案室(馆)以备后期利用。
(四)增加投入,保障廉政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增加投入,主要是人、财、物的投入。建设一支个人素质高、业务精通、相对稳定的廉政档案管理专业化队伍,是保障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场地、设施等物质资料是基础;资金支持则是保障。只有增加投入,才能改善目前廉政档案管理工作所处的环境,环境改变了,工作自然顺理成章。
(五)适当公开廉政档案的部分内容,促进廉政档案自身的进化和完善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廉政档案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神秘,不是所有内容都应该严格保密的。除了涉及到个人隐私和重大事项不宜公开外,廉政承诺、财务监管和个人有关事项(不含个人隐私)报告等内容均可以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也是廉政档案发展的趋势。也有利于廉政档案建设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六)加强廉政档案制度建设,走制度反腐之路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建好了,笼子也就扎实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了制度反腐的新思路,各高校也应与时俱进,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关于廉政档案制度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从而促使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朝着制度化方向前进。廉政档案建设作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有效反对廉政档案各种形式主义的表现,才能真正发挥廉政档案的强大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EB/OL].
[2]刘珊利.干部廉政档案及其管理[J].档案时空,2005(2).
[3]季冬晓.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的几点思考[J].山东档案,2010(5).
[4]乔明香.廉政档案的完善[J].山西档案,2002(1).
作者简介:
赵山(1978— ),男,研究生学历,塔里木大学纪委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责编 金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