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富人遗产节税规划
2014-11-06林鸿钧
林鸿钧
10月8日,台湾富邦集团创办人蔡万才辞世。蔡家已有相关节税规划,蔡万才虽拥有新台币2280亿元(约合人民币456亿元)身价,但据会计师估计,蔡家已将财产移转达9成以上,预估在台遗产不到20亿新台币,遗产税应低于2亿新台币,低于多年前过世的霖园集团创办人蔡万霖的5亿新台币的遗产税。节税的方法主要如下:
(1)台湾于1973年2月8日开始实施赠与税,当时45岁、坐拥可观财富的蔡万才,已在此时间点之前,将部分增值性高的财产免税赠与子女,以后的增值都属于子女。
(2)蔡万才曾于1995年透过未上市的富邦投资公司,将持有的国泰人寿股票转移给子女,结果遭到台湾税务机关以市价课征22亿新台币的赠与税,蔡万才当时就以国寿股票抵缴赠与税,显见他早已着手进行财产配置规划。
(3)1988年到2003年,富邦集团先后成立慈善、文教、艺术与公益四个基金会,每年捐赠的金额都不列入遗产或赠与课税范围。
(4)自2009年起,台湾地区遗产税率从50%降至10%,2008年过世的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当时仍须按50%税率课征遗产税,王家上缴遗产税120亿新台币。
(5)蔡万才的夫人还健在,利用夫妻剩余财产请求权,也可以降低本人过世时需交的遗产税。
蔡万霖与蔡万才兄弟旗下都有人寿保险公司,但他们并非运用“保险给付不列入遗产”的方法作为主要的节税方式。而是从流动性的观点——保险给付是被保险人身故后最快领到的一笔钱,因此买的寿险保额只要足以缴纳遗产税就够了。否则如为缴遗产税不得不变现股权或房产,抑或是实物抵缴,可能更不划算。中国大陆目前还没有课征遗产税与赠与税,但是随着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等到房产登记及其他准备措施条件成熟时,未来仍有课征可能。现在很多保险从业人员都鼓励富人投保高额终身寿险保单,最近也有理财顾问安排家族信托来规避以后可能的遗产税,方法虽可取但有如下的限制:
运用保险给付不列入遗产的方式来节税,较适用于身价几千万到几亿元人民币资产且健康尚可不会被拒保的初级富豪,超级富豪则要运用其他方法来节税。因为每家保险公司都有个人可投保的最高保额限制,台湾地区的税捐机关对于过高的保额不一定全部认可免税。
运用家族信托来节税,主要是在生前把未来增值潜力大的财产交付信托,信托成立时要交赠与税,但以后的增值属于受益人所有,以这个方法来节税。如果是遗产信托,必须是缴完遗产税后的财产才能交付信托,并没有节税功能。
以蔡万才的例子,若以后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在确定开证到正式实施的这一段时间内,是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最好时机。但要注意,一旦赠与,在法律上就丧失控制权,而且一旦受赠方接受赠与,赠与方就不能再收回控制权。台湾地区曾出现过子女受赠后不再赡养父母的案例。超级富豪成立基金会或公益信托,遗赠金额都可免税且无上限。这种做法除了博得慈善家的好名声以外,子女还可以掌控基金会的运作。
此外,也可以将部分资产转移海外,作全球性的配置,如在免税天堂设立境外信托等。虽然遗产税在各国家和地区都是属人税,对国外的遗产也要课税,但是经由国际税务专家的规划,还是可以达到一定程度的节税效果。但这一操作手法较为复杂,超级富豪大都有专职的税务专家协助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