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是法治的光源
2014-11-05於常勇
於常勇
人们常常在思考,为何会出现“中国式过马路”?
有人说这是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所致。
红绿灯设置确有不合理的情况,但不是所有路口红绿灯设置都不合理,而所有路口都存在行人闯红灯现象。
那为何行人会闯红灯?存在三种心理——
侥幸心理——“没事,我不会碰上事故。”
从众心理——“别人都在闯,我就跟着闯了。”
法不责众心理——“这么多人一起过,就不会遭罚款了。”
“中国式过马路”凸显的,是当下社会一些人规则意识的欠缺。
而这种欠缺,正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阻碍。
“给毛肚加点福尔马林,谁知道啊!”
“大家都这么干,我不这么干那不是傻吗?”
“人家都在闹,总不能只把我抓起来。”
不讲规则、不守法纪,于是公地悲剧诞生了:在一个牧场,草地是公有的,羊群是个人的。出于私利,每个牧民都想通过多养羊以提高收益,于是草地持续退化,直至无法养羊,所有牧民破产——这就是英国哈丁教授提出的公地悲剧理论。
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公地悲剧的一个例证。让别人去吃染色馒头,让别人去喝三聚氰胺奶粉……都以为不吃自家产的东西就没事了,结果,大家都吃上了问题食品。
有人喜欢痛骂社会不公,但有没有想过,很多不公正是我们自己制造的——“你”也在“中国式过马路”那群人里,也正是有了一个个尾随他人的“你”,才很快“凑齐了一撮人”。
有人一边骂一边随大流,希望别人遵守规则而自己例外,于是“一窝蜂”地信权、信访、信钱,不信法……
诗人约翰·多恩写过一首诗: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整体的一部分/如果海水冲掉一块,欧洲就减小……
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部分,没有人能独立于外。每个个体的行为,都会对整体构成影响。
所以,有学者说:“你站立的地方,正是你的国家;你怎么样,国家便怎么样;你是什么,国家便是什么。”
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法治中国的缔造者。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信仰法治,那法治思维必会蔚然成风;我们每个人都践行法治,必定形成社会整体对法治的践行。蔚为壮观的“每个人”,就会缔造出一个光芒四射的法治中国,我们每个人才能真正享有“法治中国”这个最大的红利。
老师给我讲过一个关于她的故事——
有一天,她骑车回家,那时交通协警已下班,很多人闯红灯。
红灯亮起,看到前面的人都在闯,老师很犹豫:“要不要停下来呢?”
思考了一会,她毅然决定:停下来,为大家树立一个榜样!
她停下来,静静等待。没想到奇迹发生了:后面的人看到她在等绿灯,竟然都跟着停了下来。
其实,法治中国就是这么建成的——只要身处其间的你、我、他,都带头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就会带动很多人群起随“法”。
每个人,其实都是法治的光源。
现在,我们党正在绘就法治中国路线图,“红绿灯设置”将更加合理和完善,接下来我们应做的,就是带头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站立的地方,就是我们的中国。我们自己怎样,中国就怎样。我们每坚守一“环”法治,法治中国的光源就多一份“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