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网销的前景与现状及问题与对策
2014-11-04廖兴佳
廖兴佳
摘要:我国网络销售方兴未艾,预示着我国保险业销售模式的发展潮流与方向。通过分析我国保险网销的发展前景与现状,认为我国保险网销具备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所以业界纷纷试水开办,呈现了多种的渠道发展模式,但是由于尚处于初始试水阶段,也存在思想观念比较陈旧、产品开发相当滞后、网络安全存在隐患、网站功能建设不足、投保流程复杂繁琐、监管自律出现真空、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应采取相应对策予以解决。
关键词:保险网销 前景现状 问题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保险销售模式经历了较大变化。当传统的直销、中介代理等销售模式正在谋求瓶颈的突破时,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应运而生。特别是,网络销售更具竞争优势,预示着我国保险销售模式的发展潮流与方向。
一、我国保险网销的发展前景
(一)保险网销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1、客户由被动变主动
客户主动了解保险,变“被动消费”为“主动消费”。目前保险网销还是B2C为主,但有学者认为,当行业进入稳定期后,将发展为C2B模式。
2、突破时间地域限制
客户可随时随地通过电脑或手机上网投保,通过电子平台支付保费,在网上打印电子保单,办理咨询、保全、退保、索赔等手续,突破时空限制。
3、降低成本让利客户
保险网销减少直销人员人力成本和中介渠道多层级佣金或代理费,可以较低价格让利给客户。目前,我国保险网销产品价格可优惠15%。
4、规避传统渠道问题
招聘困难,流失率高,团队建设遇到瓶颈。过于依赖中介渠道成本过高,还要面临巨大的监管风险。保险网销可规避传统渠道这些问题。
5、超越电销自身局限
电销扰民问题突出,投保手续繁琐,座席流失严重。网销是客户资料真实,可规避电话扰民和座席大量招聘的问题,且流程相对简单。
(二)保险网销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称,2012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手机网民的数量已达4.2亿,与2011年底相比增长18.1%,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比2011年底增加23.5%。麦肯锡2011年3月预测,到2015年我国网民人数将增加到7.5亿。庞大的网民规模,为保险网销提供了巨大的消费群。
知名市场研究公司IDC发布报告称,目前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仅占全部保费的1%左右,低于全球5%的平均水平。2012年,我国保险业包括网销、电销在内的新渠道保费收入已达800亿元。虽然网销占比仅20%左右,但是多家保险公司网销增速在100%以上,超过电销成为成长最快的渠道。未来3至5年,网销可能占据新渠道半壁江山。
2014年2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保险网销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保费规模从32亿元增长到291.2亿元(财产险保费236.7亿元,人身险保费54.5亿元),三年间增幅达到810%,年均增长达到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
此外,从典型的保险网销案例来看。2012年“双11”当天,华泰财险在淘宝网销售保费收入达1000万元。2013年“双11”当天,生命人寿在淘宝保险频道不到8个小时保费超过1亿元,国华人寿在淘宝保险频道10分钟就成交1亿元,最终达到5.26亿元。此前,2012年12月3日到5日,国华人寿在淘宝网3天保费超过1亿元,创下保险网销的奇迹。
可见,项俊波主席在保监会2013年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上指出,庞大的互联网人群和快速普及的网络消费习惯,使互联网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网络保险潜力很大,“大家要有前瞻性安排,要不然就会措手不及”。
二、我国保险网销的发展现状
(一)保险网销试水热潮席卷业界
保险网销以其特有的自身优势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受到了行业的青睐和追捧,目前已有60多家保险公司试水保险网销。人保2003年推出车险网上投保,2006年推出交强险、意外险、责任险网上投保和手机投保业务,2013年网销保费收入149.8亿元,在财险公司中排名第一。平安2000年开始探索保险网销,2013年把原来三分之一的营销费用提高到一半,用于网络和移动营销,当年网销保费收入57.9亿元,在财险公司中排名第二。太保2012年设立了太平洋保险在线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并在太保在线商城设立在线销售部负责网销业务,2013年网销保费收入21.8亿元,在财险公司中排名第三。国寿2012年与快钱联手,开展保险网销开战略合作,目前正筹建一家新公司,加快网销业务发展步伐。太平2012年在深圳设立中国太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官网在线商城模式与电商渠道合作模式协同发展。
(二)保险网销渠道发展模式多样
1、自办官网直销
即保险公司在其官网上自建销售平台,是保险网销的主流渠道,已有近40家公司开展官网直销。
2、电商企业平台
即保险公司进驻淘宝、腾讯、京东、苏宁、
天猫等电子商务企业网络平台。
3、网络兼业代理
即保险公司通过具有网销兼代资格的网易、新浪等互联网门户网站或互联网保险服务网站代理销售。
4、专业中介代理
即保险公司通过具有保险网销专代资格的中介网站代理销售,目前除了泛华和大童外,还有5家专业中介的18家网站取得网销资格。
5、专业网销公司。如保监会批准平安、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筹建的众安在线保险。
(三)保险网销产品种类简易单一endprint
我国保险网销产品种类不多,主要是短期、条款简单易懂、费率固定易算、责任明确易界定、核保容易操作的意外险、家财险、车险、健康险等产品。其它财险类产品、寿险类产品设计过于复杂,客户理解困难,且核保要求高,目前还难以在网上销售。但是,业内正在尝试把这类产品中的一些产品做得更明晰化、标准化,让客户便于理解,再加上线上和线下咨询相结合,使这些产品早日上网销售。据悉,保监会也正在考虑对网络销售的产品作出调整,将推出专门的网销产品。
三、我国保险网销发展的问题对策
我国保险网销发展尚处于初始试水阶段,难免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思想观念比较陈旧、产品开发相当滞后、网络安全存在隐患、网站功能建设不足、投保流程复杂繁琐、监管自律出现真空、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采取相应对策解决。
(一)纠正认识偏差
人们容易接受与销售人员面对面的销售模式,喜欢有专门的销售人员进行售前、售后跟踪服务,销售习惯一时难以有很大改观。要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介绍普及保险网销知识,凸显保险网销的优势,使保险网销家喻户晓,转变人们的消费观念。
(二)注重产品开发
首先,要关注价格问题。价格低廉是网销售主要优势,消费者上网购物多因便宜实惠。目前网销产品主要是以节省市场费用来优惠客户,真正的产品价格优势未完全显现,遇市场费用过高时,业务人员通过向客户返还手续费,从而抵消了网销的价格优势。特别是,保险费率监管严格,费率市场化改革滞后,费率浮动幅度不大,且网销平台搭建投入不低,网销产品待摊成本不菲,网销产品价格经受挑战。
其次,要关注条款问题。网销渠道风险管理技术不足,网销产品更应强调核保要求。如何使保险条款简单化、标准化、让客户容易理解,是产品开发的关键。除了体现具体网销产品特征的条款和术语之外,可把许多保险产品所共有的条款和术语剥离出来,在系统中设置“共同条款”和“通用术语”窗口,提醒客户阅读并确认。
(三)保障网络安全
1、防止利用网络进行欺诈
2008年,携程旅行网销售假保单,虚构的申邦财产保险公司网站销售意外险保单。2009年,非法的中国恒亚迪保险公司网站销售意外险单保。对这些欺诈行为,必须加大预防与打击力度,树立和增强消费者的信心。
2、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2012年1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予以保护,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不得窃取或者以其它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3、确保客户资金支付安全
2011年7月,商业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赛迪顾问发布研究报告称,2013上半年我国第三方支付金额6.91万亿,移动支付金额约993.4亿元。可见,客户资金的安全十分重要。
(四)推进网站建设
初始阶段,销售网站主要是满足咨询、投保、缴费、出单等销售前端服务功能需要,且产品单一,期限短,条款内容简单,操作流程不复杂,系统开发与维护难度不高,销售网站建设资金投放不是很大。但是,日后保险网销产品由单一到众多,由简单到复杂,且保全、退保、索赔等销售后端服务功能随之而来,系统开发与维护难度加大,销售网站建设的资金投放相对增高。保险公司要根据自身实际,规划好销售网站的建设,不断完善销售网站的功能。
(五)抓好流程节点
网销流程设计极其重要,简单便捷的购买流程、轻松舒适的网购体验,是吸引消费者网购的动力,且顺畅高效的流程也节约成本。保险网销流程设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征信
除了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之外,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很不完善,跨界的信息共享更难实现。平安集团与人民银行的征信合作,开始应用于保险业务。对保险网销而言,以人身保险为例,如果可以有条件地共享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关电子信息,对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认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很便利。
2、电子签名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和《合同法》,电子签名与书面签名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商业部2011年7月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保险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除需投保人签名之外,有些环节需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签名。保险网销实行电子签名,会方便很多。
3、电子单据
网销产品的电子化保单,可节省保险公司的成本,应积极推广。2013年4月起,税务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施行,这为电子保费发票的问世搭建了较好的平台。
4、资料上传
因核保或核赔需要,客户需要通过网销系统上传相关证件。系统设置应考虑视频拍照及上传功能,同时要考虑容量、网速等问题,避免网络“堵车”。
5、空中沟通
对比较复杂的网销产品,客户不太容易理解,很难实现投保“直通车”。系统设计应有QQ、视频、电话、邮件等线上线下的空中沟通功能。
6、落地服务
网销的客户四面八方,落地服务需要地面的配合,地面机构分布很重要。
7、核保引擎
网销是客户主动投保,逆选择问题不可避免。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核保,系统技术控制要求都很高。
8、区域差别
同一家保险公司,因不同省份或地区,其核保政策不尽相同,系统设置应有体现地区差异的选择功能。
(六)深化电网融合
目前我国保险网销有两种方式:一是网上直通,即消费者通过网上询价、网上投保、在线核保、支付保费、电子保单而完成销售;二是电网融合,即客户在网上填写资料或提交投保需求,由坐席致电客户,电话中完成销售。对一些期限长、条款复杂、核保要求严格、系统技术尚不支持的保险产品,还是要依托线下的电话沟通,才能达到较好的销售效果。endprint
(七)开拓销售渠道
保险网销渠道发展模式多样化,除了前面所述的渠道模式之外,还可以创新开拓其他渠道发展模式。如针对行业、系统、集团、单位的职团销售,是比较好的一种渠道拓展尝试。此外,清科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题研究报告》指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比单一网页的用户粘性更高,为这些“社交平台”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也是一种新思路。
(八)优选销售模式
保险网销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其它销售模式。保监会发布的2012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称,去年全国财险公司通过营销员实现保费同比下降3.9个百分点,原因之一就是保险公司电销、网销等新兴渠道业务不断增加,导致营销员业务继续收缩。保险公司要做好自身定位,选择好适合自己的销售模式,一是处理好保险网销与传统销售模式的关系,实现各种销售模式协调发展;二是网销的系统开发、广告宣传、与第三方合作等,都需要投入高额费用,实力稍弱的保险公司应谨慎。
(九)加强监管自律
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网销的监管,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2012年1月,保监会出台了《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2014年4月,保监会对《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成立互联网保险工作部,就互联网保险发展中的问题沟通和探讨。随着保险网销的迅速发展,监管自律任重道远,要加强业务监管,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保险网销的经营行为,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十)完善法律法规
近几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2009年10月,我国《保险法》经修订通过施行。此后三年,保险网销兴起。销售网站、资金支付、客户信息等安全性问题,数据电文、电子单证、客户身份识别等合法性问题,借助互联网平台跨区经营的属地监管问题,都是《保险法》没有涉及的新课题,亟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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