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三公”经费控制研究

2014-11-04于宗新樊恒忠张怡

财经界·学术版 2014年20期
关键词:三公经费预算

于宗新++樊恒忠++张怡

摘要:对“三公”经费实施控制,应当围绕控制目标而进行;控制目标包括规模适度、比例合理,使用规范、绩效显著,监督到位、问责有力等。目前我国“三公”经费控制中存在预算编制审批随意性大、执行不严肃,支出不规范、不透明,存在腐败浪费现象,以及缺少绩效管理等问题,需要采取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预算控制、完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国企消费管理、开展绩效评价,从以及从严问责追责、推进制度建设等控制策略。

关键词:“三公”经费 预算 管理 控制

“三公”经费是指使用公共资金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三项经费。这些费用,因为长期缺乏公开透明,容易滋生腐败,而广泛受到社会关注。研究分析这些经费在管理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提高控制水平的有效办法,进而促进“三公”经费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是提高政府管理能力、防范腐败风险、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

一、“三公”经费的控制目标

“三公”经费对于行政管理不可或缺,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运转同样不可或缺。通过有效控制,应当达到以下目标。

(一)规模适度,比例合理

“三公”经费在行政经费预算中的规模要适当,不能过小,影响行政效率;更不可过大,影响预算的约束性,造成浪费。同样的,国有企事业编制“三公”支出计划,也应与自身需要相适应,合理有度。除总体规模适度,在总预算(计划)中的占比合理外;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三项经费之间,与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经费之间,也要确定合理比例,防止互相串用、挤占。

(二)使用规范,绩效明显

“三公”经费的支出要真实、合法,管理有序,使用绩效明显。所有支出应该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不得超出标准和范围;审批手续应当齐全,会计处理要准确合规;要按照规定正确归集各项经费,按照要求适时公开;要完善效益、效果、效率评价机制,在合理、可持续的前提下,实现“三公”经费绩效最大化。

(三)监督到位,问责有力

人民代表大会对“三公”经费预算的审批和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业务职能部门管理有力,审计、监察等专职监督机关督查到位,单位内部监督机制运行有效,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对“三公”经费管理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借机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依纪从严问责。要视具体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给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造成严重损失的,还要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既打又罚,从严问责。追责、问责的结果要能够有效地反馈回控制体系,发挥其应有警示和防范作用。

二、当前“三公”经费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控制目标要求而言,当前我国“三公”经费控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一)“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审批随意性大

由于公务接待的多样性、公车购置运行的复杂性、出国出境的特殊性,各级政府对“三公”经费的理解不尽一致,许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将日常行政经费、管理经费中的“三公”费用与项目建设中的“三公”经费通盘考虑,编制预算不周密。财政部门审核时,因为审核业务繁忙,也往往存在“三公”经费预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人大在对政府预算进行审批时,也常常因为时间紧迫、预算专业性太强,审批不严不细。按照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预算,应当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编制随意、审核随意的问题。

(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不严肃

有些单位不顾及预算的严肃性,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或随意调整、追加预算。例如,2013年国资委及其57个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用619.34万元,中船集团本部2012年公车费用超过规定限额88.50万元;山东省17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超出预算102%,31个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36%,13个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超出预算99%。

(三)“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

有的单位“三公”支出手续不全,如,中船集团本部及上海船厂2012年至2013年间共支出714.93万元,用于购买礼品、购物卡等,没有出入库登记和相关审批、领用手续。还有一些单位隐匿、转移“三公”经费支出,例如,2013年山东省有15个部门、单位将因公出国出境费173.82万元在培训费、差旅费或协会中列支,省工商局将公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在工资福利费和其他科目中列支,省煤田地质局将本局公务接待费76.66万元在其投资的酒店中列支。

(四)“三公”支出结果不透明

一是目前还没有实现政府“三公”经费的全部公开。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表”,2015年以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二是公开不细。2014年的中央机关“三公”经费公开数据虽然较以前年度细化了不少,但社会舆论的公开的“粗线条”仍有许多诟病。三是国企负责人公开职务消费情况不容乐观。不仅鲜有企业向社会公开,对内部职工的公开也做得不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不到位。

(五)腐败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铺张浪费,花销随意;有的假借“公务接待”之名,搞请客送礼;有的借因公出国出境之机搞公款旅游,甚至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搞公款旅游;有的超范围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者公车私用;更有甚者,权力寻租,借机谋私。2013年1月,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美国和加拿大开展页岩气技术考察团”在美期间,改变行程,前往拉斯维加斯“考察”3天,回国后还报称当时在加拿大考察,被审计署“点名”通报。

(六)缺少对“三公”经费的绩效管理

“三公”经费支出属于公共支出范畴,现代财政管理过程中,要求对公共支出的社会效果、经济效益和行政效率进行评价。而我们在“三公”经费管理中,问“钱花的对不对”的时候多,问“钱花的该不该”的时候少,问“钱花的值不值”的时候更少。也就是说,合规性控制多,合理性评价少,绩效评价更少。endprint

三、强化“三公”经费控制的对策

(一)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

从全局的角度,对“三公”经费控制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在最高层次上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是高效快捷地实现控制目标的根本路径。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控制耗费主体。目前,我国是五级政府,管理层级多,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同时,部门设置过多过细,各类无必要继续存在的议事机构、临时机构得不到及时清理。因此,要着力推进“省管县”进程,减少行政层级;推进“大部制”改革,减少机关数量;清理不必要机构,整合行政资源。通过深化改革,减少“三公”耗费主体,节约行政成本。二是落实中央要求,压减支出内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加快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车耗费;切实压减不必要支出,从严控制本地、本部门的“三公”经费。

(二)细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明细预算项目。要将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运行费、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当中,确保不重不漏;还还要将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全部列入预算,并准确厘定它们的预算界限。二是严格预算执行,防止擅自突破。要采取措施,加大违反预算行为的代价和成本,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挤占、挪用其他预算支出“三公”经费的行为,坚决打击钻预算空子套取资金、捞取好处的行为。三是严控预算追加,强化预算严肃性。对“三公”经费原则上不得追加预算;确需政府动用机动财政资金安排追加的,一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调整,并要建立追加资金监督考核制度,确保追加资金按照支出预算确定的方向落实和使用。

(三)完善内控机制,防范内控风险

一是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落实民主集中制。要落实和完善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适度约束“一把手”行为,从内部有效防范“三公”经费失控风险。二是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会监督。财会部门要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归集、核算、反映“三公”经费,关注日常收支,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三是强化内部审计,提高自我纠偏能力。应当建立内审机构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组建内部审计机构;内审机构要从预算编制阶段开始,自始至终参与“三公”经费监督,查找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建议,推进所在单位“三公”经费管控水平。

(四)深化国企改革,控制职务消费

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国有企业领导人负有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国有资产、公共资金的义务,他们的职务消费必须得到有效监控。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清职务消费边界。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形成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界定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和企业日常管理费用,建立相关的刚性预算约束,使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得到预算的有效制约。二是完善国资管理机制,强化财税监督。明确企业资产和政府资产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的政府机构,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建立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制度,严格执行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通过多种手段、多种制度,将国企领导人职务消费的权力关进笼子里。

(五)明确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机制

要按照有人监管、有效监管和合理监管的原则,明确各监管主体的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三公”经费监督机制。一是树立人大权威,强化人大监督。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人大充分行使“三公”经费预算审批和监督权力提供法律保障;要明确违反预算所应该负的责任,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人大要组织专门的检查、视察,要认真听取人民意见,综合利用各种措施对政府及国企的“三公”经费实施监督。二是加强专业指导,强化业务监督。财政部门要牢牢把握政府预算这一源头管控环节,强化预算管理,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并组织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国资委、银监局等职能部门,也应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的指导、监督。三是做好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揭示。作为专门的经济监督机关,各级审计部门要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追加、绩效评价等环节,全面介入“三公”经费审计,并注重揭示深层次、系统性、趋势性的问题,帮助政府、各预算单位及国有企业改善“三公”经费管理。四是抓好“三公”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公”经费公开的数据、资料应当尽量细化,回应群众疑问要主动、细致。

(六)改善绩效管理,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

对公共资金实施绩效管理,是公共资金管理的发展趋势。一是完善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模型。公共支出绩效管理要将重心放在资金使用效益问题上,注重资金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有效性,建立一套评价“三公”经费绩效的定量、定性指标,构建评价模型;依据指标、模型,进行可以历史比对、横向比较的绩效管理、评价。二是转变评价方式,引入专业评价力量。“三公”经费绩效管理中,要引进专业公司、专家或社会代表等第三方评估力量,进行独立、专业、权威的评估,弥补传统的政府自我评估的缺陷,解决政府自身评估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

(七)从严问责追责,推进制度建设

“三公”经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要从严管理、从严问责、从严追责;通过问责,为完善管控制度赢得时间、提供动力。一是充分利用监督评价结果,严肃责任追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论和绩效评价效果,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三公”经费严重失控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控机制。要将现行的、分散在各类法规、文件中“三公”管理规定,进行系统整理,理顺关系,解决冲突,弥补漏洞,细化条款,修订不适宜的内容,出台统一的“三公”经费控制规范性文件;不断总结这些规范性文件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完善,并适时推进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从国家法律层面上建立“三公”经费控制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徐群其.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研究[J].财经界,2013(30):8,14.

[2]耿成兴.“三公”经费的控制与监管问题研究[J].会计师,2013(13):3-5.

[3]梁玉红.“三公经费”绩效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党政干部论坛,2012(4):30-32.

[4]田冠军.“三公”经费的控制与审计探讨[J].审计研究,2013(4):74-78,84.

[5]张福新.公共预算视角下“三公经费”监督管理问题研究[J].行政与法,2013(7):40-44.endprint

猜你喜欢

三公经费预算
继续推进经费标准一体化改革
远东运动会募捐机制探析
工程项目预算控制的完善及相关问题阐述
浅谈新形势下煤炭企业的财务管理
道路预算技巧浅析
让百姓看得懂、愿意看“三公”账单
“三公”要严查,但美国不是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