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时应注意的几种现象
2014-10-31张小玲
张小玲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丰富了发展的内涵,创新了发展的理念,开拓了发展的思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本质就是依照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对我国社会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式的科学选择。然而,在学习和工作中,科学发展观,一旦落实到具体问题上,就出现一定的偏差,应当引起足够重视,所以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时应注意几种现象。
一、非科学发展观
“非科学发展观”,即为片面的盲目的孤立的利己的单纯追求GDP增长的发展观。在实践中,很多人把“发展”单纯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又缩小为GDP的发展。客观地讲,近些年来,我们国家的GDP发展速度确实较快,但它是以耗费大量能源和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不少地方出台的很多挽救经济的措施也并非十分科学,有的还严重违背经济发展规律、违背可持续发展、违背永续利用。很多的经济政策甚至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式的盲目发展。这样的发展与其说是发展,倒不如说是倒退,是破坏,是为“非科学发展”!
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实质就是要从非科学、离开人的发展的片面的、违背规律的发展观念中解放出来,真正确立“以人为本”为核心的按规律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念。但是不能不看到,科学发展观思想已经提出好多年了,可是在一些部门并没有真正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思想落到实处,仍然停留在经济的发展、数字的发展、政绩的发展上,没有转到以人的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观方面来,导致现实生活中相当多的人的责任意识、工作态度、思维方法等方面存在大量问题,目中无“人”。因此,着力于人的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当前改革中极其重要的内容。
二、反科学发展观
“反科学发展观”与“非科学发展观”,具有这种倾向的单位个人、企业公司纯粹是不要科学发展,反对科学发展。其实质是从自我私利出发,割裂了科学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科学发展观不是科学与发展的简单相加,它具有丰富的内涵,决不能断章取义、望文生义。在科学发展观中,既注重发展又着力科学,科学与发展处在同一个层次上,二者都不能偏废,并无所谓第一要义与第二要义之分。
科学发展观注重发展,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基于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深切愿望,基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基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履行党的执政使命作出的根本结论。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范畴之一。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紧紧抓住和搞好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把握人民的愿望,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把握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关键。必须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科学发展观强调科学就是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体现人民利益的至高性和主体性,着力发展的协调性、持续性和全面性,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因此,我们要坚决抵制割裂科学与发展辩证统一关系的反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提高到新水平。
三、唯科学发展观
“唯科学发展观”是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对待科学发展观,貌似很崇拜很忠诚很科学实则过犹不及,割裂了科学发展观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辩证关系,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事业中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教条主义亦称“本本主义”,主观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特点是把书本、理论当教条,思想僵化,一切从定义、公式出发,不从实际出发,反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教条主义轻视实践、割裂理论与实践、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教条主义实在是贻害无穷,在上世纪60年代中后期所受的伤害,可谓典型例证。时至今日,曾经数度伤害我们的教条主义好像不但没有任何消退的迹象,反而更有变本加厉之势,只不过,表现为新的外表和形式而已。教条主义者狭隘僵化静止地理解科学发展观,忽视了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思想理论之间的内在关系。例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实现科学发展观是一脉相承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同时将实现科学发展,而在实现科学发展的进程中也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科学发展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行进,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也将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西安石油大学期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