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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不闻”与“有偿新闻”的反思

2014-10-29张俊博

记者摇篮 2014年7期
关键词:有偿利益能量

张俊博

近日,继江苏某报记者樊宇肖与他人合谋以发表负面新闻为要挟,敲诈企业被刑拘之后,陈永洲被刑拘事件再次吸引了受众的眼球,引来众多网民的围观和议论。

“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10月26日《新华网》)

随着陈永洲案水落石出,真相让读者感到惊讶。作为记者的陈永洲原来对中联重科的报道居然是做了违心之事,是收受了贿赂,对其做了不实的报道。一个媒体职业者,为了一个利字,竟放弃自己的职业原则,将责任意识抛弃到九霄云外,真是让同仁们齿寒。陈永洲被警方拘捕不仅咎由自取,而且损伤《新快报》声誉,同时有失新闻媒体行业形象。对这样极少数的“害群之马”,理当绳之以法,以儆效尤。

与陈永洲收受贿赂发负面不实报道,搞“有偿新闻”不同的是,樊宇肖挖空心思地搜寻采写负面新闻,然后找到被采访对象索要封口费,给钱就不发表,不给钱就发表。大搞“有偿不闻”,最后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经警方查实,樊宇肖自2008年以来共作案17起,涉案价值53万元。

两名当事人一个搞“有偿新闻”,一个搞“有偿不闻”,最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们的不仅是被清理门户,还有严厉的法律制裁,留给我们的是深刻的教训、沉痛的反思。作为一名常在河边走的基层从业人员、一名媒体人必须要在思想品质、道德规范、职业操守等方面认真反思,以此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一、无冕之王也不可突破底线

无冕之王,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官职官帽,没有被加官封爵,却可以享有王的权利和享受王的待遇之意。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新闻事业的长足发展,被誉为无冕之王的媒体记者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望。盛名之下,少数媒体记者受利益驱使放弃了职业操守和新闻底线,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不是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采写和报道新闻,搞起了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更有甚者,不惜触犯法律的底线,以负面报道为要挟,对被采访对象实施敲诈勒索。其结果必然是被同行唾弃,被同门清除,直至受到法律制裁。因为当今社会,已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时代,而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时代,是法律健全、国民法制意识提高、社会追求公平公正的时代,法律在保护媒体记者正常合法履行采访报道权的同时,不允许也不能给任何记者和媒体有突破法律底线的“无冕”权利,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其实,人们之所以将记者誉为“无冕之王”,完全是对记者不避艰险、不惧权贵、不贪图金钱,用他们手中的笔揭露丑恶、维护正义的一种敬重和赞扬,但在法律面前,谁都无权,也不能将自己视作“无冕之王”。

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可践踏

2009年11月9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中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界定。其中第一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真心实意地当好“传达员”、“信息员”、“调研员”、“监督员”。

因此作为一名新闻从业人员,要把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时刻绷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正确把握和处理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人民利益的关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理解不理解、接受不接受、高兴不高兴作为新闻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试金石。当个人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要毫不犹豫地以人民利益为重,选择为人民服务。令人遗憾的是,樊宇肖却没有做出这样的选择,在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面前,他迷失了自己。

樊宇肖在采访核实了某企业违规用地之后,如果用事实说话,挥洒正义之笔,揭露该企业的丑陋行为,还社会以公平公正,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他就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合格记者。然而他在收到三万元的贿赂之后,选择了沉默,选择了“有偿不闻”。而且一发而不可收,私欲不断膨胀,从开始的收受贿赂,发展到敲诈勒索,走进了犯罪的深渊。事实再次证明,人民赋予你的权利,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任何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的人和事,都将被社会不忍、同行唾弃,都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三、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必须是新闻传媒的主基调

我们每一位新闻媒体人要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大局,紧扣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创建和谐健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社会需要正能量,如同人类需要阳光。正能量是一种积极向上乐观阳光的态度,正能量是一种可传递的能量,让大家心态更加积极,更加阳光。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热泪盈眶,总有一种感动让我们深刻铭记。

央视主持人张泉灵评论,“总希望自己是这温暖链条上的一分子,让这样善的传递不在我身上断掉”。正如有人认为,此事释放的是“正能量”,自己看到了,有责任传递下去。

社会需要爱,时代呼唤爱。对善行、对爱心的感动,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作为一位当代的媒体人,肩上的责任就是发现这种感动,挖掘这种感动,彰显这种感动。传递感动,就是“正能量”的传递。爱心无价,不分大小,“正能量”也没有强弱之分。爱心是春风,可以温暖生活的每一寸空间;是火炬,可以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爱心照亮四周,同时也温暖自己,帮助别人也就是完美自己,升华自己,幸福自己。送人玫瑰手留香,那是一种心灵的沟通、相互的给予、共同的追求。

愿我们的新时代媒体人积极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为社会提供强大正能量,奏响时代最强音。

(作者单位:新民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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