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思想让自己摔了个大跟头
2014-10-27
忏悔人:秦勤
原任职务:四川科技馆馆长,兼任下属企业成都正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东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鹤鸣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判决结果:2009年11月20日,被成都市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犯罪事实:秦勤利用担任四川省展览馆(现为四川科技馆)馆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123.8万余元,受贿27万元,挪用公款800万元供他人炒股,挪用公款100万元进行赢利活动。
处心积虑“钻”漏洞
刚到四川省展览馆工作的前几年,我各方面都还比较谨慎,大小事都和其他领导商量。但随着从事经营中和形形色色的“三老”(老板、老外、老乡)们交往后,他们“金钱至上”的价值观时时刻刻影响着我,我不自觉地放松了在政治思想上的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渐渐地,我把追求物质利益放在了第一位。
特别是看到“三老”大把赚钱,想到自己大小也是“一把手”,手里掌握着不小的资金,于是心理不平衡起来,也就有了攀比心理,开始和“三老”比经济、比权力、比生活,肆无忌惮地享受起“老板”派头。
在和他们的密切交往中,我看到了公司股份股权的作用,意识到资金运作的获利潜力极大,打起了展览馆账上资金的主意。但由于展览馆是国有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比较规范,不能随心所欲,纪律和要求成了我当“老板”的大障碍。为此,我处心积虑地设法摆脱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的束缚,违规将四川省展览馆非经营性资产1亿余元转为经营性资产,开始不断地成立和组建各种各样的公司,先后投资成立了成都正方公司等18家控股、参股企业,为自己找到了一条“绕开展览馆,通过公司挣钱谋利”的生财之道。此外,我还私自投入单位资金炒股或借款给他人炒股等,让自己获利。
官商勾结谋“双赢”
在和“三老”的频繁交往中,老板们提出和我互助合作,实现所谓的“双赢多赢”。其实我心里明白,老板们盯上的是省展览馆的国有资金和省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这块“金字招牌”。此时的我已是满脑子“生意经”,沉浸在“老板梦”中,什么党的纪律、国家的政策规定,全然不顾,只顾按自己个人的想法行事。现在回想起来,所谓的“双赢多赢”就是一个“幌子”,只考虑了自己有“搞头”,全然不顾及国有资产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展览馆的日常经营大部分都是自主经营。随着展览馆的不断发展,新增加了不少现金资产。由于思想上的错误认识,我理所当然地将这些新增现金资产片面地错误理解为是展览馆“挣”出来的资产,认为在保值增值的大前提下,可以任由管理层处置和处理。所以,当一熟识的老板介绍热缩厂可以入股赚高额红利时,我对能挣到差额利息很有兴趣,于是利用手中可以调动资金的权力,采取东挪西拼、反复倒账的手段掩人耳目,拆解资金入股,挣到了第一份红利。
尝到甜头的我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参股了多个项目并挣到了红利。每次别人给我“红利”的时候,我都认为这是“双赢”战略带来的好处,也就愉快地笑纳了。然后,我又将资金投到新的项目中增值、升值。通过不断地折腾,前后共获得展览馆入股、其他公司分红款等“红利”123.8万余元。我认为这钱是我的聪明才智挣出来的,属于借鸡下的“蛋”,所以毫不犹豫地据为了己有。
权力无约束的快感
在四面开花“多赢共赢”合作的同时,我也担心单位职工会说三道四。为此,我想到了把职工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这样一来,“谁也不会说谁的闲话”。为此,我利用改建科技馆的契机,决定组建正方公司,以展览馆的名义借款给职工个人入股,并逐渐将其中的股份转化为个人股份。道理很简单,不管今后展览馆或者科技馆体制、机制如何,大家都能在正方公司得到好处。同时,我还给其他领导以股份等利益好处,以换取他们对自己的支持,在主要决策大事上形成了“一言堂”。
摆平了单位的“眼睛”,我充分享受到了权力无约束的快感。我利用公司形成一套班子、数个牌子,什么牌子好就使用什么牌子,越来越将组织赋予的经营管理权当成个人牟取名利的经济资源。因此,当老乡何某游说我出资共享分红时,我利令智昏,居然将钱借给了毫无实力的皮包公司,将数百万元国有资产寄托在对何某的个人信任上,完全没有顾及国有资产的安全,以致最后连本金都无法收回。
事情曝光后,我一直在反思,为什么我成了腐败分子?归纳起来主要是三点:一是党性修养差,忘记和忽视了党的纪律和政策法规;二是党性原则弱,私欲不断地膨胀和加重;三是名利思想严重,将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当成了捞取名利的资源,最终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和损失,自己也摔了个大跟头。
真诚地希望其他的国有资产管理者能以我为戒,切实当好国有资产“守护人”,切勿重蹈我的覆辙。
(摘自《检察日报》 詹成松 郭 丽 刘德华/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