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治理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
2014-10-24
教育部网站消息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2014年教育乱收费等行风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要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2014年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地要抓住寒暑假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凡是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一律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意见》指出,要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强化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治理。继续巩固高校“点招”问题治理成果。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决不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加强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监管。在各试点高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招生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自主招生专项检查。建立高校招生检查制度,组织专家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泄露试题、考前辅导、面试请托、违规录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以及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意见》要求,继续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坚决查处评议、选用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虚报印张、豪华印刷、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意见》强调,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要求各地尽快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加强普通高中涉外办学收费行为监管。普通高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意见》指出,要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合理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调整高校收费标准时,要认真履行成本监审、听证、公示等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比例的规定。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出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新增举办课程进修班。
《意见》要求,要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职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涉及教育的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设为契机,集中开展受助学生信息专项清理核查,把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教育部将启动校外教育“蒲公英计划”
《中国教育报》消息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基础教育学习论坛暨修学旅行全国论坛开幕式上了解到,教育部将于近期启动“蒲公英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校外教育。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介绍,“蒲公英行动计划”将通过建、管、用、宣、研、训、联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修学旅行等校外教育,计划在全国建立150个青少年大型综合实践营地,积极探索建立青少年校外教育、社会实践和修学旅行的长效机制,制定校外教育规章制度,加大校外教育的投入和师资建设,尤其是确保校外教育、修学旅行的安全。
近来,海南某学校组织学生出游发生车祸导致学生伤亡、韩国高中生组织修学旅行遭遇沉船等事故引起广泛关注,该不该组织春游、如何保障校外活动安全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参加此次论坛的很多校长均表示,修学旅行是学生成长必不可少的因素,开展修学旅行等校外活动顺应基础教育发展新形势,期盼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深入推进社会实践、修学旅行等校外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