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林地功能分区保护利用措施探讨
2014-10-23文娟
文娟
摘 要:该文根据上林县森林资源现状、生态状况、林业产业发展优势和发展布局,在保持行政区域基本完整和地域连片的基础上,按照主导功能和利用方向将上林县林地划分为4个功能区,阐述了各功能区范围及特点,提出了各功能区的保护利用方向、目标与措施。
关键词:林地功能分区;范围;特点;保护利用;上林县
中图分类号 S75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18-102-04
1 上林县概况
1.1 地理位置、行政区划 上林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南部,南宁市东北部,大明山东麓,地处东经108°23′~108°52′,北纬23°12′~23°28′。全县国土面积18.71万hm2,总人口48.91万人。全县辖乔贤镇、西燕镇、三里镇、白圩镇、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木山乡、塘红乡、镇圩乡、澄泰乡等7镇4乡131个行政村[1]。
1.2 地形地貌 上林县是广西石山区,县域北部为岩溶地貌,西部多为土山,东南部多为丘陵和平地。全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县内有大明山、凤凰山、狮子岭山、岜仙山等4条较大山脉;有镇圩、塘红西部、岜独和弄贬一带4片岩溶峰林区。大明山山脉呈西北-东南走向,平均海拔1 200m,主峰龙头山高1 760m,是桂中南地区的最高峰,为上林县西南部天然屏障。
1.3 气候、水文条件 该县地处低纬地区,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0.9℃,极端最高温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2.1℃;该县位于大明山东北部迎风坡一侧,雨量充沛,是广西六大暴雨中心之一。上林县河流属珠江流域的红水河系,清水河是主流,有大小支流80条自西向东,最后汇集东流。全县主要河流总长7 338km,流域面积170 975km2。清水河横贯全县东西,主源出于大明山水陈峰,境内河段全长87.8km。
2 林地功能分区
2.1 分区方法[2]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3]为指导,参考各类调查统计资料和《上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年)[4]、《上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对上林县林地的功能定位,以及《上林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6]制定的林业发展方向和目标,结合上林县的地形地貌、林地资源分布特点、林地生产率现状、林业产业规模、林产品的需求量,区域优势和发展潜力,区域的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分析区域间的差异性和区域内的一致性。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主导功能和利用方向,将林地划分为地域上连片、主导功能相对一致的若干个功能区,并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方向和途径。
2.2 分区原则 林地利用区域布局是在保持行政区域基本完整和地域连片的基础上,根据自然条件、生产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相似性,林地经营历史、发展方向和经营措施的相对一致性,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和改善途径的类似性,作出林地利用的区域划分与分工,旨在因地制宜地发挥区域优势,科学安排各区域林地的利用方向。
3 林地功能区范围、特点及保护利用方向
3.1 北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区
3.1.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北部,包括木山乡以及龙山保护区分布在东红村的全部范围,并涉及乔贤镇、塘红乡、镇圩乡、西燕镇、三里镇、白圩镇、澄泰乡的部分范围,涉及8个乡(镇),47个村。区域土地总面积69 887.0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7.6%。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图1 上林县林地功能分区
3.1.2 区域特点 本区是岩溶地区,地貌以岩溶峰丛洼地为主。区域内岩溶地貌从西北向东南延伸,与东北部的岜仙山脉在全县中部偏南处连接组成一个弧形石山群,以峰丛石山群类型为主。该区复杂奇特的岩溶地区地貌,形成了独特的旅游风景,素有“小桂林”之美称的三里洋渡风景区于2005年被评为广西首批生态农业旅游示范点,其大部分景区位于本区域内的三里镇。镇圩乡和木山乡为工矿型城镇。区域林地土壤主要为石灰岩土,小部分为红壤,原生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石灰岩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但大部分原生植被由于矿产开采、群众上山砍柴、丘陵开垦为旱地或全垦种植经济果木林等原因而遭严重破坏,区域生态环境脆弱。近年来,通过公益林管护、封山育林等措施,区域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
本区林地面积43 476.6hm2,森林覆盖率达60.7%。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40 904.9hm2,占94.1%;商品林地2 571.7hm2,占5.9%。区域林地功能以提供生态服务功能为主,提供商品林产品为辅。详见表1。
表1 北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区林地地类结构
[林地功能区名称\&土地
面积(hm2)\&林地
面积(hm2)\&公益林
地面积(hm2)\&商品林
地面积(hm2)\&森林
覆盖率(%)\&北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区\&69887.0\&43476.6\&40904.9\&2571.7\&60.7\&北部狮子岭山脉工业原料林区\&29047.3\&15571.1\&4503.1\&11068.0\&44.5\&南部丘陵用材林、经济林区\&70009.9\&29972\&9575.3\&20396.3\&34.93\&西南部中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林区\&16914.9\&16688.0\&16306.8\&381.2\&88.8\&]
3.1.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严格保护区域重点公益林,保护和恢复石山植被,提高区域植被覆盖度和林地水土保持能力,尽快改善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状况;增强区域林产品供应能力。同时,坚持“生态发展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原则,在保护的基础上,适当开发区域旅游业和矿产业。
3.1.4 保护利用措施 (1)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结合政策扶持,对区域实施全面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封山育林为重点,建设地头水柜、沼气池等措施,减少石山地区生产生活用能对林草植被的破坏,同时实施小水利,改变岩溶地区供排水问题,改善林地灌溉等经营条件。对坡度>25°,植被条件较差的地区,实行封育治理,结合人工补植,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植被盖度。对坡度较缓、土层较薄的分水岭地区,营造水土保持林,实施乔灌混交。在土肥条件较好的坡面、沟道、丘陵,种植龙眼、柑、橙、柚、李、桃等经果林和用材林。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营造黄檀、香樟、香椿、沉香、任豆等乡土珍贵用材树种。(2)继续对区域内的重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科学经营,提高公益林林分质量,加强生态功能的发挥。(3)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防止人为因素破坏景区生态环境。(4)推进矿区生态治理,在采矿区强制实行土地复垦,在工程实施区强制实行水土流失治理和工程后的植被恢复。矿区建设开采的同时要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控制矿业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开采后要进行生态恢复。
3.2 北部狮子岭山脉工业原料林区
3.2.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北部的狮子岭山脉一带,包括乔贤镇大部分范围以及塘红乡东北部、三里镇的中部和北部地区,涉及3个乡(镇)19个村民委员会,区域土地总面积29 047.3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5.6%。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2.2 区域特点 区域中部为丘陵,周边为谷地,林地土壤主要为红壤。本区是县域北部交通、经济、土壤条件较好的区域,是全县发展用材林的主要区域。乔贤镇为县域的副中心,南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分布在镇内。本区林地面积15 571.1hm2,森林覆盖率44.5%。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4 503.1hm2,占28.9%;商品林地11 068.0hm2,占71.1。本区用不到全县2/10的土地面积,发展了占全县7/10的商品林,区域功能以提供木材、林副产品等产品为主。详见表1。
3.2.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保护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周边的林地,保护和恢复分布在本区内的石山植被,提高植被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充分利用区域内便利的交通条件和自然条件,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和林产品供应能力。
3.2.4 保护利用措施 (1)充分利用区域内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地,发展以松、杉等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以八角、桑蚕、柑橘等树种为主的经济林基地。(2)以封山育林、封山管护和人工造林为主要措施,结合农村沼气池建设等措施,改善分布在区域范围内石山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遏制石漠化面积和程度的扩大,提高森林面积和林地利用率。(3)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保护好岩溶地区地貌,遏制石漠化进一步严重化。矿区建设开采的同时要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控制矿业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开采后要进行生态恢复,矿山污水要经厂内专业处理后,集中处理。
3.3 南部丘陵用材林、经济林区
3.3.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南部,包括镇圩乡、西燕镇、白圩镇、澄泰乡、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的部分地区以及大明山茶场,涉及7个乡(镇)56个村民委员会,区域土地总面积70 009.9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7.7%。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3.2 区域特点 该区是上林县的政治经济化中心和旅游基地,区域内人口相对稠密,经济相对发达,区域地貌主要为丘陵及平原,地势平缓、土壤肥力好,立地条件优越。清水河流经本区的西燕镇、大丰镇、澄泰乡、白圩镇。本区林地面积29 971.6hm2,森林覆盖率34.93%。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9 575.3hm2,占31.95%;商品林地20 396.3hm2,占68.05%。详见表1。
3.3.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以打造南宁市“后花园”和建设生态县为契机,处理好工业发展、旅游开发与林地保护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林业。
3.3.4 保护利用措施 (1)在商品林地上大力发展以松、杉等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以八角、油茶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木本药材基地。完善农田防护林的网络结构,加强交通干道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减少城镇工业污染,增加城镇周围及沿江生态景观林建设,设置生态隔离带,满足城镇居民对生态环境景观的要求。建设好县城森林公园,并沿清水河两岸建设滨水绿化景观林带。建立以自然群落式的复层乔木混交林为主体,多树种、多功能,具生物多样和景观多样性的林地生态系统。(2)在满足县城建设、旅游开发等重点工程对林地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林地占用征收,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林地资源,在保护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
3.4 西南部中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林区
3.4.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西部,范围包括明亮镇的龙围林场、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及分布在上林县境内的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土地总面积16 914.9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9.1%。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4.2 区域特点 大明山和龙山保护区所处的大明山是广西中南部地势最高的山地,主峰龙头山为县内最高峰,海拔1 760.0m,是广西山地构造西南翼的独立中山地。其中,龙山自然保护区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以森林群落及其生境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内原生性森林植被保存较为完好,动植物资源种类繁多,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同纬度地区山地森林系统的天然参照系,同时也广西中南部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是桂中南天然的绿色屏障。保护区内蕴藏着大量的木材资源、药用植物和食用资源,是当地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建立自然保护区后,禁止森林采伐、限制采药、放牧和采薪等,对当地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区域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的诸多困难。区域山腰以下多为马尾松为主的针叶林,由于人为活动频繁,森林涵养水源的功能有所下降;北部和南部的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本区林地面积16 688.0hm2,森林覆盖率88.7%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16 306.8hm2,占97.7%;商品林地381.2hm2,占2.3%,是县境内公益林比例最高的林地功能区。
3.4.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严格保护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内江河源头的水源涵养林;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适度发展支撑当地群众经济收入的林业产业,适当开展科研、教育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3.4.4 保护利用措施 (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大保护区周边社区宣传力度。通过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解决人民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自然保护区的持久稳定,保护区域内森林植被和生物多样性。(2)治理坡耕地,25°以上坡耕地(下转108页)(上接104页)实行退耕还林,25°以下坡耕地要进行坡改梯,努力扩大阔叶林面积,适度发展八角林基地,减少区域水土流失。(3)严格确定生态旅游环境容量,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各种旅游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旅游规模和旅游服务的项目类型,制定并严格执行针对各种旅游者旅游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广西华森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上林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2010-2020年)[Z].2012.
[2]国家林业局.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S].2010.
[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Z].2011.
[4]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上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年)[Z].2010.
[5]广西师范学院.上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Z].2010.
[6]上林县林业局.上林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Z].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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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保护利用措施 (1)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结合政策扶持,对区域实施全面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封山育林为重点,建设地头水柜、沼气池等措施,减少石山地区生产生活用能对林草植被的破坏,同时实施小水利,改变岩溶地区供排水问题,改善林地灌溉等经营条件。对坡度>25°,植被条件较差的地区,实行封育治理,结合人工补植,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植被盖度。对坡度较缓、土层较薄的分水岭地区,营造水土保持林,实施乔灌混交。在土肥条件较好的坡面、沟道、丘陵,种植龙眼、柑、橙、柚、李、桃等经果林和用材林。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营造黄檀、香樟、香椿、沉香、任豆等乡土珍贵用材树种。(2)继续对区域内的重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科学经营,提高公益林林分质量,加强生态功能的发挥。(3)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防止人为因素破坏景区生态环境。(4)推进矿区生态治理,在采矿区强制实行土地复垦,在工程实施区强制实行水土流失治理和工程后的植被恢复。矿区建设开采的同时要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控制矿业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开采后要进行生态恢复。
3.2 北部狮子岭山脉工业原料林区
3.2.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北部的狮子岭山脉一带,包括乔贤镇大部分范围以及塘红乡东北部、三里镇的中部和北部地区,涉及3个乡(镇)19个村民委员会,区域土地总面积29 047.3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5.6%。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2.2 区域特点 区域中部为丘陵,周边为谷地,林地土壤主要为红壤。本区是县域北部交通、经济、土壤条件较好的区域,是全县发展用材林的主要区域。乔贤镇为县域的副中心,南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分布在镇内。本区林地面积15 571.1hm2,森林覆盖率44.5%。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4 503.1hm2,占28.9%;商品林地11 068.0hm2,占71.1。本区用不到全县2/10的土地面积,发展了占全县7/10的商品林,区域功能以提供木材、林副产品等产品为主。详见表1。
3.2.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保护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周边的林地,保护和恢复分布在本区内的石山植被,提高植被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充分利用区域内便利的交通条件和自然条件,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和林产品供应能力。
3.2.4 保护利用措施 (1)充分利用区域内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地,发展以松、杉等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以八角、桑蚕、柑橘等树种为主的经济林基地。(2)以封山育林、封山管护和人工造林为主要措施,结合农村沼气池建设等措施,改善分布在区域范围内石山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遏制石漠化面积和程度的扩大,提高森林面积和林地利用率。(3)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保护好岩溶地区地貌,遏制石漠化进一步严重化。矿区建设开采的同时要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控制矿业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开采后要进行生态恢复,矿山污水要经厂内专业处理后,集中处理。
3.3 南部丘陵用材林、经济林区
3.3.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南部,包括镇圩乡、西燕镇、白圩镇、澄泰乡、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的部分地区以及大明山茶场,涉及7个乡(镇)56个村民委员会,区域土地总面积70 009.9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7.7%。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3.2 区域特点 该区是上林县的政治经济化中心和旅游基地,区域内人口相对稠密,经济相对发达,区域地貌主要为丘陵及平原,地势平缓、土壤肥力好,立地条件优越。清水河流经本区的西燕镇、大丰镇、澄泰乡、白圩镇。本区林地面积29 971.6hm2,森林覆盖率34.93%。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9 575.3hm2,占31.95%;商品林地20 396.3hm2,占68.05%。详见表1。
3.3.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以打造南宁市“后花园”和建设生态县为契机,处理好工业发展、旅游开发与林地保护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林业。
3.3.4 保护利用措施 (1)在商品林地上大力发展以松、杉等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以八角、油茶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木本药材基地。完善农田防护林的网络结构,加强交通干道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减少城镇工业污染,增加城镇周围及沿江生态景观林建设,设置生态隔离带,满足城镇居民对生态环境景观的要求。建设好县城森林公园,并沿清水河两岸建设滨水绿化景观林带。建立以自然群落式的复层乔木混交林为主体,多树种、多功能,具生物多样和景观多样性的林地生态系统。(2)在满足县城建设、旅游开发等重点工程对林地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林地占用征收,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林地资源,在保护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
3.4 西南部中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林区
3.4.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西部,范围包括明亮镇的龙围林场、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及分布在上林县境内的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土地总面积16 914.9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9.1%。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4.2 区域特点 大明山和龙山保护区所处的大明山是广西中南部地势最高的山地,主峰龙头山为县内最高峰,海拔1 760.0m,是广西山地构造西南翼的独立中山地。其中,龙山自然保护区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以森林群落及其生境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内原生性森林植被保存较为完好,动植物资源种类繁多,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同纬度地区山地森林系统的天然参照系,同时也广西中南部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是桂中南天然的绿色屏障。保护区内蕴藏着大量的木材资源、药用植物和食用资源,是当地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建立自然保护区后,禁止森林采伐、限制采药、放牧和采薪等,对当地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区域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的诸多困难。区域山腰以下多为马尾松为主的针叶林,由于人为活动频繁,森林涵养水源的功能有所下降;北部和南部的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本区林地面积16 688.0hm2,森林覆盖率88.7%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16 306.8hm2,占97.7%;商品林地381.2hm2,占2.3%,是县境内公益林比例最高的林地功能区。
3.4.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严格保护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内江河源头的水源涵养林;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适度发展支撑当地群众经济收入的林业产业,适当开展科研、教育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3.4.4 保护利用措施 (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大保护区周边社区宣传力度。通过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解决人民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自然保护区的持久稳定,保护区域内森林植被和生物多样性。(2)治理坡耕地,25°以上坡耕地(下转108页)(上接104页)实行退耕还林,25°以下坡耕地要进行坡改梯,努力扩大阔叶林面积,适度发展八角林基地,减少区域水土流失。(3)严格确定生态旅游环境容量,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各种旅游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旅游规模和旅游服务的项目类型,制定并严格执行针对各种旅游者旅游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广西华森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上林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2010-2020年)[Z].2012.
[2]国家林业局.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S].2010.
[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Z].2011.
[4]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上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年)[Z].2010.
[5]广西师范学院.上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Z].2010.
[6]上林县林业局.上林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Z].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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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保护利用措施 (1)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结合政策扶持,对区域实施全面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封山育林为重点,建设地头水柜、沼气池等措施,减少石山地区生产生活用能对林草植被的破坏,同时实施小水利,改变岩溶地区供排水问题,改善林地灌溉等经营条件。对坡度>25°,植被条件较差的地区,实行封育治理,结合人工补植,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植被盖度。对坡度较缓、土层较薄的分水岭地区,营造水土保持林,实施乔灌混交。在土肥条件较好的坡面、沟道、丘陵,种植龙眼、柑、橙、柚、李、桃等经果林和用材林。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营造黄檀、香樟、香椿、沉香、任豆等乡土珍贵用材树种。(2)继续对区域内的重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科学经营,提高公益林林分质量,加强生态功能的发挥。(3)加强旅游景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防止人为因素破坏景区生态环境。(4)推进矿区生态治理,在采矿区强制实行土地复垦,在工程实施区强制实行水土流失治理和工程后的植被恢复。矿区建设开采的同时要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控制矿业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开采后要进行生态恢复。
3.2 北部狮子岭山脉工业原料林区
3.2.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北部的狮子岭山脉一带,包括乔贤镇大部分范围以及塘红乡东北部、三里镇的中部和北部地区,涉及3个乡(镇)19个村民委员会,区域土地总面积29 047.3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5.6%。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2.2 区域特点 区域中部为丘陵,周边为谷地,林地土壤主要为红壤。本区是县域北部交通、经济、土壤条件较好的区域,是全县发展用材林的主要区域。乔贤镇为县域的副中心,南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分布在镇内。本区林地面积15 571.1hm2,森林覆盖率44.5%。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4 503.1hm2,占28.9%;商品林地11 068.0hm2,占71.1。本区用不到全县2/10的土地面积,发展了占全县7/10的商品林,区域功能以提供木材、林副产品等产品为主。详见表1。
3.2.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保护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周边的林地,保护和恢复分布在本区内的石山植被,提高植被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充分利用区域内便利的交通条件和自然条件,发展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和林产品供应能力。
3.2.4 保护利用措施 (1)充分利用区域内立地条件较好的林地,发展以松、杉等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以八角、桑蚕、柑橘等树种为主的经济林基地。(2)以封山育林、封山管护和人工造林为主要措施,结合农村沼气池建设等措施,改善分布在区域范围内石山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遏制石漠化面积和程度的扩大,提高森林面积和林地利用率。(3)合理开采矿产资源,保护好岩溶地区地貌,遏制石漠化进一步严重化。矿区建设开采的同时要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控制矿业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开采后要进行生态恢复,矿山污水要经厂内专业处理后,集中处理。
3.3 南部丘陵用材林、经济林区
3.3.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南部,包括镇圩乡、西燕镇、白圩镇、澄泰乡、大丰镇、明亮镇、巷贤镇的部分地区以及大明山茶场,涉及7个乡(镇)56个村民委员会,区域土地总面积70 009.9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7.7%。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3.2 区域特点 该区是上林县的政治经济化中心和旅游基地,区域内人口相对稠密,经济相对发达,区域地貌主要为丘陵及平原,地势平缓、土壤肥力好,立地条件优越。清水河流经本区的西燕镇、大丰镇、澄泰乡、白圩镇。本区林地面积29 971.6hm2,森林覆盖率34.93%。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9 575.3hm2,占31.95%;商品林地20 396.3hm2,占68.05%。详见表1。
3.3.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以打造南宁市“后花园”和建设生态县为契机,处理好工业发展、旅游开发与林地保护利用之间的关系,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林业。
3.3.4 保护利用措施 (1)在商品林地上大力发展以松、杉等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以八角、油茶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木本药材基地。完善农田防护林的网络结构,加强交通干道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减少城镇工业污染,增加城镇周围及沿江生态景观林建设,设置生态隔离带,满足城镇居民对生态环境景观的要求。建设好县城森林公园,并沿清水河两岸建设滨水绿化景观林带。建立以自然群落式的复层乔木混交林为主体,多树种、多功能,具生物多样和景观多样性的林地生态系统。(2)在满足县城建设、旅游开发等重点工程对林地需求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林地占用征收,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林地资源,在保护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
3.4 西南部中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林区
3.4.1 区域范围 本区位于上林县西部,范围包括明亮镇的龙围林场、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及分布在上林县境内的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土地总面积16 914.9h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9.1%。区域范围布局详见图1。
3.4.2 区域特点 大明山和龙山保护区所处的大明山是广西中南部地势最高的山地,主峰龙头山为县内最高峰,海拔1 760.0m,是广西山地构造西南翼的独立中山地。其中,龙山自然保护区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以森林群落及其生境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内原生性森林植被保存较为完好,动植物资源种类繁多,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同纬度地区山地森林系统的天然参照系,同时也广西中南部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是桂中南天然的绿色屏障。保护区内蕴藏着大量的木材资源、药用植物和食用资源,是当地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建立自然保护区后,禁止森林采伐、限制采药、放牧和采薪等,对当地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区域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的诸多困难。区域山腰以下多为马尾松为主的针叶林,由于人为活动频繁,森林涵养水源的功能有所下降;北部和南部的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本区林地面积16 688.0hm2,森林覆盖率88.7%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地)16 306.8hm2,占97.7%;商品林地381.2hm2,占2.3%,是县境内公益林比例最高的林地功能区。
3.4.3 保护利用方向与目标 本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严格保护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内江河源头的水源涵养林;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旅游,适度发展支撑当地群众经济收入的林业产业,适当开展科研、教育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3.4.4 保护利用措施 (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大保护区周边社区宣传力度。通过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解决人民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自然保护区的持久稳定,保护区域内森林植被和生物多样性。(2)治理坡耕地,25°以上坡耕地(下转108页)(上接104页)实行退耕还林,25°以下坡耕地要进行坡改梯,努力扩大阔叶林面积,适度发展八角林基地,减少区域水土流失。(3)严格确定生态旅游环境容量,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各种旅游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旅游规模和旅游服务的项目类型,制定并严格执行针对各种旅游者旅游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广西华森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上林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2010-2020年)[Z].2012.
[2]国家林业局.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S].2010.
[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Z].2011.
[4]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上林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年)[Z].2010.
[5]广西师范学院.上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Z].2010.
[6]上林县林业局.上林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Z].2011.
(责编:张宏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