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大厅“镀金”,被异化的光环
2014-10-23
推向海外的应该是中华文化的精华,而不是变味的“镀金”演出
文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对国内各级各类艺术团到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镀金”现象予以坚决制止,对未纳入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演出季、以全自费和租场方式进行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维也纳金色大厅在中国可称家喻户晓,最早是1998年中央民族乐团在那里举办新春音乐会;其后2003年著名歌星宋祖英前往一展歌喉;加之国际顶尖的古典交响乐团每年在此举办新年音乐会,因而它成了国人心目中的艺术圣殿,演艺界更朝圣般竞相登临镀金。仅2013年前8个月,便有133个中国文艺团体和个人登上了这座圣殿。
其实,金色大厅在当地人眼中就是个普通的交流音乐艺术的场所而已,这里的演出明码标价,任何人只要花几万欧元租金,都可以登台。中国驻奥地利大使馆文化参赞李克辛曾表示:“中国乐团在维也纳的演出太多了,多数演出都不是最高水准,当地观众和媒体也不关注。”据悉,看似轰轰烈烈的演出绝大多数都是赠票,甚至赠票都没有人来看,要靠演出团体之间相互捧场来避免冷场。“文化交流”的旗号下,关系、潜规则纷纷上位,遮掩不住利益交易的异味。
据了解,自禁令发布以来,原本安排赴金色大厅的演出有一些已经取消了。相信随着整治力度的加强,此类自娱自乐的演出将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媒体评点:真正的“中国文化走出去”,不是自娱自乐或孤芳自赏,而是在摸透海外观众的心理和市场的前提下,有的放矢地把中华文化的精华“推销”出去,让老外沉醉其中陶然忘我,切身感受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魅力。如果观众不是真金白银地自掏腰包,而是勉为其难地前来捧场,哪里会有“有效宣传”?更何谈“可持续”!如果我们自信于本民族的文化魅力,再加上文化市场国际化的运作,就用不着靠自娱自乐的“假走出去”自欺欺人。(刘巽达,光明网)
◎话题拓展:艺术的真谛;真正的走出去;民族与世界;文化自信;闹剧的终止……
(资料来源:光明网、搜狐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