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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的协调发展

2014-10-22徐柏春

农民致富之友·下半月 2014年9期
关键词:粮食安全协调生态农业

徐柏春

[摘 要] 本文以生态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协调发展作为研究课题,首先分析了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然后分析了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面临的问题,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的思路与措施。

[关键词] 生态农业 粮食安全 协调 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9-0057-03

粮食安全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又是农业生产的重点和关键,[1]而生态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和主导模式,美国生态学家大卫·蒂尔曼曾指出,生态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2]为此,以生态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协调发展作为研究课题,对于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促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现实和研究意义。本文在姚向阳[3]、付恭华、王 莹、鄢帮有[4]等人研究基础上,就生态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协调发展作进一步探讨。

一、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1.生态农业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生态农业是指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5]1982年,国务院环境领导小组开始组织生态农业试点工作,1985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1993年,在以农业部为主要牵头单位的主持下,我国开始进行生态农业示范。据统计,2006年开展生态农业建设的县已达到300多个,示范点2000多个,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从我国生态农业建设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中, 可以看出, 生态农业建设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一条有效措施,主要表现在:

1.1生态农业的持续性,促进了粮食可持续发展。

近几十年来,我国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对农产品和粮食的需求,大力发展石油农业,这种靠工业和科技装备的石油农业,虽然其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但化肥、农药、添加剂和塑料薄膜等等化学物质的长期过量使用,农业用水浪费巨大、水资源过度使用,导致土壤退化、重金属残留超标、水质持续恶化、环境污染愈发严重。而发展生态农业,因具有持续性的特点,通过废弃物质循环利用,病虫害生物防治,秸秆还田及有机肥的使用,水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从而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如杭州市萧山区舒兰农场按照“作物秸秆-沼气工程-沼气发电/沼液肥料”模式,年综合利用秸秆4000吨,消纳猪粪1000吨,产生沼液沼渣 4800吨,沼气8万立方米,发电11万度,农业废物处理实现循环再生,提高土壤肥力与改善生态环境效果十分明显。

1.2生态农业的高效性,提高了粮食生产的效益。

国家要保障粮食安全,就必须保证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要寓粮食安全于农民增收之中。农民作为粮食安全中的重要生产力量,只有其利益得到保证才能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6]由于工农产品的价格比不合理和农业生产收益过低,使得农民愈来愈普遍感到种田“不划算”, 农民追求的收入目标与政府追求的粮食安全目标发生错位。[7]而生态农业具有高效性特点,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实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降低农业成本,实现经济增值,提高效益,保护农民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1.3生态农业的综合性和多样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协调发展。

由于人口的迅猛增长和历年不断的大规模垦伐,我国森林资源减少,植被遭到破坏,造成大量水土流失,造成良田被冲,使河道行洪能力下降,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恶化。[8]而发展生态农业,通过发挥生态农业的综合性和多样性特点,一方面,发挥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粮食生产和其他各业之间互相支持,相得益彰;另一方面,能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使粮食产业与其他各产业都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相协调,从而确保在协调的生态系统中粮食生产得到持续地发展。

2.粮食安全是发展生态农业的关键所在

我国作为粮食生产大国和人口大国,粮食安全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等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我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育占世界19.3%的人口,能否做到粮食供需基本平衡,是我国乃至世界性的根本问题。特别是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布郎先生的《谁来养活中国》一文,进一步强调了中国粮食的困难与重要性。粮食安全与生态农业的关系,就是内容与形式、目标与途径的关系,要实现粮食安全,需要通过发展生态农业来实现;而发展生态农业,要围绕粮食安全来开展。

3.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

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逐步由传统农业过渡到现代农业,可以看出,由传统农业过渡到现代农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5]我国今后必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现代农业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但最根本的特征是知识化、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和可持续化,因此,生态是现代农业内涵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农业生产的本质要求。特别是随着食品安全、资源环境生态安全“两个安全”的问题凸显以后,生态农业作为现代农业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现代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一种新的模式,其地位、作用没有根本改变,因此确保粮食安全仍是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总之,要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发展生态农业,抓好粮食安全,实现两者协调发展。

二、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面临的问题

为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我国采用了发展石油农业的方式,通过高投入、高能耗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实现粮食供求基本平衡;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刚刚起步,政策理论研究、 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方面都存在不足,还徘徊在小规模、 低转换、 微效益的传统生态农业阶段,因此,要将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还存在诸多的困难与问题。

1.法律与政策不够健全,缺乏有力的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缺乏全国发展生态农业的纲领性的文件,全国性生态农业建设法规条例还未制定,仅依靠 《全国生态农业建设技术规范》 等指导性文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政策激励机制不健全,传统生态农业建设无法取得独立的财政扶持, 资金渠道有限,建设项目难以全面展开,长期处于初级阶段。[9]而以粮食安全为发展主题的生态农业则更是缺乏规范、政策与相应的激励机制。近年来,国家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实施了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又实施了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订单奖励、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种粮农民的收益,但是,随着土地承包价格上涨、生产成本提高等因素,种粮效益仍然很低。如以杭州市萧山区普通的粮食承包大户为例,如承包100亩大田,种植一季春粮和一季晚稻,一年的净收入一般只有4万元左右,收入不但低于其他产业,也低于农业中其他如花卉苗木、养殖等行业。同时,对于粮食生产实行生态农业的生产方式,由于政府没有额外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经济效益难以保障,因此农户对生态农业与粮食的协调发展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2.理论技术体系不够完善,缺乏农业技术人才

要将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粮食安全协调起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严密的理论支撑与深入的研究、实践。要将农、林、牧、副、渔业各大类、以及个小类综合起来,需要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养殖、生态学、资源科学、环境科学、加工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在内的多种学科的支持。而且我国领域广阔,地理环境各不相同,不能简单的将一个地方、区域的经验搬到另一个地方的经验。同时, 我国农业劳动人口科技素质偏低, 农村科技人员严重缺乏。[2]如杭州市萧山区江东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面积2万亩,有农业企业32家,这些企业普遍反映科技人才难以留住,主要原因是农业工作辛苦、报酬低,企业偏小职业发展空间小,位置偏僻、生活艰苦等。因此,要将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有机结合的效益发挥出来,难度很大,需要不断的摸索、实践与创新。

3.农业经营规模小,市场化水平不高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耕地平均分配到农民身上。耕地分配到户后,在保证了农民平均分得了一份土地的同时,也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与经营效益。虽然经过一定程度土地流转,但流转毕竟数量偏少,农户经营规模依然偏小,如经济较发达的杭州市萧山区,到2009年已流转的占总耕地面积的48.2%,其中50亩以上的大户数只为1.1%。与此同时,我国农业市场化水平还不高,表现为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1]因此,农业生产整体很难达到规模经济,市场化、商品化、产业化水平不高,制约着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规范化、规模化与社会化发展,难以体现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协调发展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

4.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技术推广力度有待加强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与广大农民的服务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经费投入不足,如基层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开展试验示范、检验检测、技术培训、进村入户的日常工作费用在很多地方还没有落实;条件建设投入不足,设施设备缺乏,服务手段落后。二是运行机制不规范,如一些地方管理体制不顺,乡镇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主要精力从事乡镇其他工作,业务工作难以开展;一些地方责任机制不健全,没有把公益性职能细化到每个岗位和人员,很多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农技人员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三是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基层农技人员队伍老化,专业人员进不来,新生力量补充慢,部分地方已出现人才断档;现有人员培训跟不上,知识更新不及时,业务能力与生产需求有较大差距。因此,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力度不够,在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发展中的技术培训、指导力度也欠缺,已很大地影响了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的思路与措施

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以及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的现实压力下,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今后一个时期,既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时期,也是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由各自发展向协调发展转变。为此,我国要紧紧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健全法律与相关政策,完善理论与技术体系,培育农业生产主体,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四化”同步发展。

1.健全法律、相关政策与激励机制

我国在粮食生产上的法律、法规与激励政策相对比较健全,但在生态农业发展上还相当欠缺。为此,我国要参考国际上发展生态农业成功的做法,借鉴确保粮食安全的一些有效经验,在深入的客观分析和农民意愿研究基础上,完善推进生态农业以及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調发展的法规体系,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规范农业生产者、管理者的行为。要将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的有机结合,与一般的农业相比,具有更强的正外部性, 承担着更大的机会成本,弥补的办法就是实施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有力的政策扶持、项目推动和保障措施,提升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的经济效益。

2.完善相关理论与技术体系

要持续快速地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需要有科学的理论与技术体系相支撑。为此,需要从学科上加强对生态农业以及与粮食生产相结合的理论的重视,加强跨学科和跨领域的探讨和研究,发挥各门相关学科和理论的优势,促进生态农业这一系统工程的综合发展。基于我国各地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在研究相关理论与技术体系时,不能照搬国外,更不能闭门造车,要与各地的实际相结合,要加强产学研三者的结合,要关注实施中所面对的具体问题,加强理论的问题意识和实践意识。要通过科技发展促进经济进步,通过经济效益的提升推动理论的发展; 以实践为指向推动理论的完善,以理论为指导推动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实践的深化。

3.积极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

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人才是关键。要注重提高农业人员、劳动者的文化知识水平,加强专业素质和科技素质。一方面要发挥农村现有培训机构、基地作用,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到农村一线开展培训和技术推广,通过系统性和针对性农民素质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技能培训等,提升农业生产、管理人才专业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和农业企业要出台政策、改善环境,让专业人才愿意到农业企业去就业、创业,使专业人才在农业企业中有较大的锻炼空间和发展平台。此外,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村实用人才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使农业生产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提升,并涌现出一批有理论、有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为推广、应用农业科技、促进农业企业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

4.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和节水技术

要加强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集成技术的科技攻关,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创新农作制度;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如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治等技术;施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等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减少煤电消耗,促进节能减排。同时,要提升农业水利设施水平,完善田间排灌体系,推广应用微灌、喷灌、低压管道输水等节水技术,推进农业用水循环利用。

5.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要严格执行保护基本农田、标准农田以及林地、湿地、水域、海岛、滩涂等各项规定。加强耕地地力培肥,深入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新垦造耕地和围垦土地的改良和培育。规范农业生产过程,科学评估农业生产及投入品对土壤、水、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建设和动态管理,开展耕地质量状况监测和评价,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和耕地质量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农业执法监管。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6.提升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

要推进生态农业与粮食安全协调发展,发展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完善市场体系尤其重要。一是要以工业的理念经营农业 ,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坚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发展壮大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大户,积极培育适应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10]二是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土地流转的财政扶持力度,落实有针对性的激励与优惠政策;健全市场化运作的土地使用流转机制,改善土地流转的环境,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业自愿向生态农业、粮食生产集中,提高生态农业及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11]三是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要素、农产品流通,特别要发展规范绿色市场,促进生态农产品批发、流通,通过绿色产品市场来提升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相结合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不断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要通过健全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等措施,不断提升农业推广、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要进一步构建新型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质量监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退市销毁、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手段,构建智慧型农业生产监管体系,为生态农业与粮食生产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服务支撑。

参考文献

[1]林善浪,张国.中国农业发展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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