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减轻农民负担的对策及建议
2014-10-22刘文英
刘文英
[摘 要] 农民负担问题是关系到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近年来,中央采取了减免农业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就目前新形势下,农民负担工作依然不容忽视,仍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重要工作,当前农民的直接负担确实已经没有了,但间接的、隐性的负担仍然存在。
[关键词] 减轻 农民负担 对策及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9-0022-02
在现阶段,因涉及到农民负担,多多少少暴露出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城乡差距的客观存在,收入分配的严重失衡直接体现在农民的身上,农民负担问题更是一个需要高度关注和重视的问题;特别不容忽视的是在新的形势下产生新的农民负担问题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重,不能再用以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思维思考问题,不能机械的用以前的方式解决问题;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深入到农民队伍之中,倾听他们的心声,带领其寻求一条致富之路,增加经济收入,切实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
一、当前农民负担存在的问题
1.间接负担
1.1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招待费用问题。
村(居)委会村(居)民委员会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主要职责: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村(居)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教育村(居)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承担村(居)民生产生活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组织、促进经济的发展;保障各类经济组织、村(居)民的合法财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举办和管理本村(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实施村(居)建设规划,兴修基础设施。在村经济发展中主要负责提供信息、决策组织、统筹协调、投资扩大生产、招商引资等工作,就必然产生工作人员吃、住接待开支费用。因此,对村(居)委会来说根本无法实行零招待。
1.2近几年来,不断加大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投入。
全县14个乡镇 14 2个村(居)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大部分两级公路进行了水泥硬化,2012年仅道路一项村民筹资和以资代劳款项总额达339.36万元。农田基本建设得到改善,给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出行提供了便利。但这些成绩的背后是农民沉重的负担。由于取消农业税后,镇村两级正常运转完全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没有经济来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投入的资金(即专项资金),另一部分是农民自发筹资。据调查,为了修好路,农民需要交纳筹资款,但对于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来说,集资款是一笔很大的经济负担。另外还有农田基本建设、自来水项目建设等,都需要群众集资或者交纳一定费用。因此,这些项目的建设,虽然给农民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负担。
1.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
从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完全取消了针对农村、农民的各项税费,农民的日子比以前好多了。但是,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并没很好的解决。以坡头乡为例,全乡共有11个村民委员会,自2011年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以来,仅有1个村通水泥路,3个村通弹石路,惠及到三分之一,而三分之二有待于及需解决。
2.隐性负担
2.1生产生活资料涨价,加重农民隐形负担。
近几年,生产资料涨幅过大,如种子、农药、化肥、机耕收割费、灌溉水费、人工费等,都有大幅增长,使农业生产成本显著提高。钢材、水泥、砖瓦、劳力涨价,农民建房费用成倍增加。
2.2村级组织债务问题
2.2.1经费开支存在较大缺口是产生乡村债务的重要原因。
财权,经费和事权不相匹配严重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后,通过上级转移支付方式使乡村经费得到了一定的弥补,但显得十分困难,财政核拨经费维持其正常开支较难,部分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运转困难,从而产生了债务负担。
2.2.2兑付农村合作基金会、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股金是村组债务形成的原因之一。
在特定条件下成立后又撤销的基金会、储金会形成了大量村组债务。各级政府为确保广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和大部分社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手段,仅农村合作基金会向中央财政借入专项借款5340万元进行应对。
2.2.3历史性债务长期未还,不断增加的利息,形成大量新增债务。
部分村组由于债权债务的干扰,影响到了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农改[2010]3号)和《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通知》(建政办发[2010]133号)文件精神,安排布置清理化解其他性乡村债务工作,通过清理,如盘江乡新安村委会欠信用社贷款本金60000元,截止2008年底利息达543933.94元;坡头乡渣腊村委会欠信用社贷款本金54200元,截止2008年底利息高达547701.34元,是贷款本金的九倍多。
3.非义务教育负担重
目前农村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在这九年间农民充分得到了实惠,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但幼儿园、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负担远远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
二、对策及建议
1.减轻村级负担
1.1从根本上解决村级报刊订阅费超限额问题。
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严禁摊派发行。
1.2村级组织限额招待。
对本村经济发展和公益建设有利的招商引资招待费、由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讨论通过可实行即:村级组织招商引资招待费,已开支的招待费必须按月逐笔在财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实行限额执行制度。同时采取公务用餐专人负责,实行“三联单”报账制度。接待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同时出具由经办人、证明人签证和领导签批的“两单一票”才能报销。“两单一票”不齐全的,不予报销,否则追究责任。公务接待要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定期在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顶风违纪利用公款进行大吃大喝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单位分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1.3公益事业建设量力而行。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应该量力而行,严禁举债进行非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如确实因发展生产需要举债的,必须按照《云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村集体因发展生产需要借贷资金的,应当先提出方案,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所借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解决农民生活急需且符合农民意愿的公益事业建设,可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筹。
1.4减少村干部人数已达到减少经费开支 。
村级干部人数较多是增加村级组织经费负担。因此,减少村级干部人数是减少经费开支的另一个途径。
1.5健全完善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要认真总结经验,按照群众所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范围和标准。
2.减轻隐性负担
2.1科学制定农资限价和农产品最低保护价。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应按农产品大量上市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按投入产出比例来制定最高限价;国家统一收购的农产品,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依据,也按投入产出比例制定农产品最低收购价。
2.2化解村级组织债务问题。
个别村级组织不顾农村经济实际情况和自身承受能力,盲目举债,不良债务大量增加。究其原因不外乎如发展公益事业,工资和办公经费超支、植树造林、各种达标升级活动等,这些债务最终都会转嫁到农民头上。因此(1)通过上级财政盈余予以消化;(2)不让债务规模继续增加。
2.3强制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
农民在就职企业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業对此积极性不高。大多数企业在雇佣务工农民不办理有关社保,企业获得高额利益。企业对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劳动部门必须加强管理执法,规定企业要为农民务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3.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大学生扶持基金力度
非义务阶段的教育收费是面向全社会的,建立对农村贫困大学生扶持基金,通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同学进行经济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4.杜绝行政事业乱收费现象
超范围、超标准的乱收费,一律退还;今后要杜绝超范围、超标准的乱收费。
总之,对当前农民负担存在的问题、对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以及建立预防和处置农民负担案件的长期有效机制等都是今后要继续深入开展的工作,也是今后在开展农民负担工作中重点工作。
参考文献
[1]何应伟.中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几点思考.农民致富之友,2013年12下 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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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钱爱丽、马跃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云南农业.2012.10.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