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不稳定性产生机理分析
2014-10-22史宪睿王喜闻史立唯
●史宪睿 王喜闻 史立唯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不稳定性产生机理分析
●史宪睿 王喜闻 史立唯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作为一种新型的联盟模式,未得到迅速的发展,我国联盟的失败率还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积极探讨有关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机理对该联盟今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分析的基础上,研究认为技术的不稳定、竞争地位的变迁、实力的变更、收益不平衡性以及信任程度较弱五个方面构成了该联盟深层次的不稳定产生的机理。
核心企业 技术创新联盟不稳定性 产生机理
一、引言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技术产品的研制逐渐表现为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对技术、人才及组织形式等各方面的要求逐渐提高,技术的突破与创新越来越依靠学科间和产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作为一种新型的联盟模式,仍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未得到迅速的发展,联盟未达到预期目标而解体的比率高达30%~50%,我国联盟的失败率还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积极探讨有关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以及由此引申的一系列相关问题成为我们急切探讨的重要问题,也对该联盟今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目前,许多学者对技术创新联盟的稳定性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关于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研究文献尚不多见。Hennart率先应用交易成本理论对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内生交易费用的存在使得技术创新联盟与直接投资或并购相比更有可能失利,投入的资产会对联盟稳定性产生极大的影响作用。Inkpen对技术资源的投入和共享与联盟稳定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指出在竞合之间做出选择对于联盟稳定性的有重要作用。Das 和Teng提出合作与竞争、长期定位与短期定位、刚性与灵活性三组重要的对抗力量彼此互相作用,将会对联盟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陈菲琼、范良聪从合作与竞争的视角分析战略联盟稳定性。蒋樟生、胡珑瑛研究了不确定条件下知识获取能力对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影响。邢乐斌、王旭等研究了基于资源投入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稳定性问题。
二、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内涵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是指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较强的知识创造和溢出能力的核心企业,联合若干个和其相关的组织,以研发新技术、克服技术创新资源的约束为目标,通过各种协议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活动的一种新型组织。其内涵包括:
第一,核心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必须能够为该联盟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是以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为核心,核心企业在技术创新更具有优势,为联盟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保证。而随着技术竞争的加剧,对于技术研发资源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此,这一核心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必须能够为该联盟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
第二,非核盟员虽然是围绕在核心企业周围,由核心企业主导,他们追随、辅助核心企业而共同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但是,非核盟员也为该联盟的稳定发展提供一定的技术资源辅助,帮助核心企业一起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第三,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联盟企业共同发展。组成联盟的企业为了克服技术资源上的短缺,而联合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也就是说这一技术创新是在核心企业主导下进行实施的。上面一点提到,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核心企业必须是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在自身技术资源充实的基础上,可以为该联盟的长足、稳健发展做出贡献。
三、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特征
(一)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构建,能够使许多产业形成一种纷繁复杂的层次。其中处于中心地位,被一群伙伴所环绕的公司,通常是在该产业届中掌握着核心技术的“领头羊”,起着主导的作用,使盟员公司围绕着他形成该行业内的联盟网络,但是不存在控制其他联盟成员或其他联盟成员被控制的隶属关系,每个联盟成员都享有独立性和平等性的权利。这种只有一个领导者的联盟,能够团结所有联盟成员,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过程中形成统一的指导,有利于该联盟成员之间的稳定性,从而增进了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密切程度。
(二)技术合作开发能力最优
能够实现重大的技术创新,降低新技术开发的风险,促使产业领域的相关技术迅猛发展,具有该行业标准的塑造能力。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强调的是以拥有核心技术实力的企业为中心,联合其他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具有研发能力的研究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在技术领域内进行合作。可以说每个参盟的成员都具有一定的自身实力。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是在此基础上将各个参盟成员独有的技术上的优势资源整合起来,建立一个“最优”的组织体系,其中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是世界一流的。而技术创新联盟的技术联合一般是强弱合作,各个盟员的实力有强弱之分,是企业为了消除技术的“瓶颈”而与其他盟员结成互补型的合作关系。
(三)技术信息交流与技术知识分享更加便捷
因为核心企业在联盟中处于中心地位,起的是桥梁的作用,这样,便使本来松散的成员之间建立起了更加密切的联系,为联盟内部的技术方面的信息和知识的转移建立了快捷的信息传递渠道。与此同时,核心企业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也成为主要而明确的信息与技术知识的源头。所以,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内部的技术信息与技术知识有较高的流动效率。
由于核心企业在整个联盟中所表现出来的技术影响力往往是进行技术信息交流的途径。核心企业的对整个联盟的影响力传播给其他联盟成员是较为快捷的,因为在进行技术创新中,核心企业与联盟中的其他成员有着直接的联系,对其他的联盟成员的生产活动进行了相应的协调,这种协调作用对于该联盟内的信息交流、知识分享来说更加快捷、迅速。
(四)更具协控能力
核心企业在联盟充当着管理者的角色,拥有控制权,同时会对与其合作的伙伴进行监督、管理。核心企业本身所具备的是其他盟员不具有或者难以模仿的技术实力。同时,在同行业内,核心企业所具备的核心技术实力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其在联盟中的地位。因此,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控制协调的能力在这个联盟组织中具有突出的表现,为联盟的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支撑,尤其对联盟的稳定性有着直接的影响。
四、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与不稳定性
(一)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稳定性
稳定是一种状态,从不同的视角出发,会有不同的定义。例如,物理学中对于稳定性是这样定义的:当一个实际的系统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时,如果受到外来作用的影响,系统经过一个过渡过程仍然能够回到原来的平衡状态,我们称这个系统就是稳定的,否则称系统不稳定。控制工程中的定义是:如果对于小的干扰,运动所受的影响亦小,那么,未受干扰的运动就称为是稳定的;如果对于小的干扰,运动所受的影响是大的,那么,未受干扰的运动就称为是不稳定的。
本文认为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是指参与该联盟的成员为实现技术创新这一既定目标,在一定时期内,维持该联盟功能的属性,保持该联盟这一复杂系统的动态平衡,是在盟员之间的矛盾、冲突的协调解决过程中的动态优化和完善。由此可见,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实质上是指其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涵义主要有以下三点:
1.这一联盟的建立是在全体联盟成员对合作所形成的共同认知基础上的,即为了技术创新这一目标。共同的既定目标是联盟成立的基础条件,为联盟今后的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该联盟的稳定性是相对于既定目标而言的,当目标实现后,联盟的目标需要进行调整,盟员之间的关系也会做相应的变动,但这不影响联盟的稳定性。因此,我们可以将此理解为联盟的相对稳定。
2.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是一个系统,要保持这个系统的动态稳定,允许发生正常波动的现象。技术创新联盟的稳定性问题的研究必须基于一个动态的过程,联盟本身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即从联盟为何不稳定到稳定性如何得以维持这样的逻辑思路来展开,这反映出了哈肯关注的“协同”问题在联盟研究中的意义,它要求对联盟稳定性的研究必须深入到联盟功能型结构的管理过程,即通过考察联盟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各联盟成员)的行为选择及其互相影响。联盟各个成员的关系不是直线不变的,而处在运动、变化、矛盾冲突之中,但波动是处于一种“正常”状态,没有断裂,本质的变化。由此可见,技术创新联盟是处在一种动态的稳定状态之中。
3.技术创新联盟的稳定性和不稳定性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按照通常的观点,前者指的是联盟维持其结构或功能的持续状态,而后者指的是联盟功能偏离初始均衡状态的特征。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已有的相关研究将联盟的出售、破产或清算都视为联盟的不稳定,这样,包括内、外部因素都能够致使联盟终结的变量都被视为不稳定性的决定变量。如果将稳定性视为一种均衡的状态,则能够达成各方一致的联盟的终结就不再是不稳定性。
(二)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不稳定性
相对于稳定性来说,不稳定性反映的是系统内部不平衡状态与外界环境变化的关系,是系统的一种深刻的内在性质。简而言之,不稳定性即整体变化性。具体到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状态被改变,也就是说,这一组织形式由于某些条件的改变、矛盾冲突的产生而导致该联盟随时都在发生变化,该联盟的基本形式将面临或已经发生变化。
对于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不稳定的理解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分析:
1.从形成规律的角度可以不稳定性分成偶然性不稳定和系统性不稳定。偶然性不稳定是指由于联盟的外部环境或内部人员调动、技术情况等出现波动而导致联盟的不稳定。系统性不稳定指的是由于联盟的资金严重不到位或立项失误这种系统性的因素而影响了联盟稳定性。
2.从不稳定的程度这个角度来理解,可以分为绝对不稳定和相对不稳定。绝对不稳定是指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联盟解散、被兼并或者收购这种不稳定性使联盟原有的组织形态发生变化,并且破坏联盟结构的平衡。相对不稳定指的是,在一段时期内,从外部形态上来看,该联盟是平衡的,换句话说,该联盟的发展和运营情况的波动状况是较小的。从该联盟的内部来看,则会发现诸如联盟的管理人员涣散、技术创新能力低下、产品质量不过关、市场运营状态不佳等问题。这种波动状况有可能使联盟冲破稳定的临界线,进而导致联盟整体发生质的变化,严重影响了联盟的正常运行。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一定条件下,绝对不稳定是由联盟的相对不稳定演变而来的,我们也可以说不确定性的相对不稳定很容易演变成为确定性的绝对不稳定。
3.从不稳定的作用角度可以将其划分为积极的不稳定和消极的不稳定。不稳定的积极作用在于它能够让联盟不稳定的问题暴露出来,使这些症结明朗化,让该联盟的领导者及时发现问题所在,然后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加以修正,进而促进该联盟的稳健发展。消极的不稳定则会对联盟的正常运行加以扰动,致使联盟的管理效率降低,功能失调,盟员的心理健康遭到一定程度的损害,甚至将导致联盟的解体。
五、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不稳定性产生机理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不稳定产生主要是由于技术的不稳定、竞争地位的变迁、实力的变更、收益不平衡性以及信任程度较弱这五方面。这五方面的原因构成了该联盟深层次的不稳定产生的机理。
(一)技术的不稳定性
技术的不稳定性指的是,在联盟进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诸如资源配置非最优化等情况,进而导致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整体竞争能力降低,对于实现既定的目标容易产生偏差,容易动摇整个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甚至导致联盟的解体。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中,居于主体地位的核心企业掌握着核心技术。这种核心技术是其他联盟成员不具备的。但是组建联盟之后,这种核心技术会或多或少的参与到新技术研发的过程中来,这样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其拥有的技术资源有可能产生泄漏,随着联盟的发展,很可能动摇其核心地位。因此,核心企业在保持其原有核心技术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资源,但是却不能故意不投入自身的技术资源,若是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对于该联盟的稳定性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再有,从技术的寿命周期角度来讲,组建联盟后,新产品、新技术的寿命周期将大大缩短,特别是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如果有的联盟成员没有属于自己的技术资源,那么其他联盟成员会对该联盟成员产生不信赖感,容易致使该联盟成员在联盟中逐渐边缘化,最后将处于劣势的地位,进而影响了联盟的稳定发展。
(二)竞争地位的变迁
联盟能够得以保持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盟员各方保持平等的竞争地位,建立一种在合作基础之上的竞争。随着联盟各方的技术、设备等资源的交换和更新,容易导致一方的竞争地位上升,而另一方的竞争地位下降。也就是说,联盟各方的差异越大,越容易导致该联盟的失败。所以在建立联盟之初,必须要对联盟各方的资源、实力进行初步的衡量,在此基础上确定可以进行联盟的对象。而在联盟建好之后,联盟各方要注意增强自身的实力,在密切观察对方发展趋势的同时也要保持自身与联盟发展的同步性。
(三)实力的更变
建立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过程中,难免会有的盟员在学习了核心企业的技术之后,开发出来另外一种新的技术,这样便会对联盟的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危害。掌握了新技术的联盟一方可能就不再需要联盟这种组织形式了,继而产生了退出该联盟的想法,抑或将该想法付诸行动,这样一来,容易对该联盟的稳定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在制造新产品的过程中,如果核心企业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特别完备,不给其他盟员任何学习的机会,而其他盟员有这种学习知识的愿望,问题的矛盾随之而产生,这样对联盟的稳定性也有不利的影响。
(四)收益不平衡性
核心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联盟的利益分配有其特定的分配模式。当然,其中一部分是盟员共享的,其余部分则要进行分配。分配的依据要在组建联盟之前进行协商,签订照契约,按照盟员各方投入资源的多少依比例进行分配。但是,会有的联盟容易忽视契约的存在,过分依赖对方的资源,却不把自身的资源投入到联盟中去,但是在分配的过程中却想抢占先机,这样容易导致盟员关系的破裂,进而影响联盟的稳定性。再有,某些盟员受短期利益的影响,可能会产生损害其他盟员利益或损害联盟利益的行为,从而破坏了该联盟的融合关系,使对方产生不满意的情绪,不利于联盟的稳定发展。
(五)信任程度较弱
核心企业在联盟的过程中可能会害怕将自己的核心技术完全暴露给其他盟员,致使自己在将来的市场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因而会采取一些保护防范措施,对自己所掌握的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当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直接导致该联盟的崩裂。
有些联盟成员对于核心企业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并非完全认同,他可能会有“边走边看”的想法产生,因此,在合作过程中,他未将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完全贡献到联盟中来,一直有所保留的与其他盟员进行合作。其他盟员在发现他这种行为之后,会降低对其的信任度和亲密度,使联盟的效果受到不利的影响。
[项目支持: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编号:WJQ2011012;辽宁省社科基金课题,项目编号:L08BJL010]
[1]Kale P.Learningand Protection of Proprietary Assets in Strategic Alliances:Building Relational Capital.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0(2)
[2]Hennart,J F.The transaction costs theory of joint ventures:an empirical study of Japanese subsidiariesin the United States.Management Science,1991(4)
[3]Hennart,J F.The transaction costs theory of joint ventures:an empirical study of Japanese subsidiaries inthe United States.Management Science,1991(4)
[4]Inkpen,A C.Learning and Knowledge acquisition through international Strategic alliances.Academy of Management Executives,1998(12)
[5]Das,T K,Instability ability of Strategic Alliance:AnInternal Tensions Perspective. Organization Science,2000(9)
[6]陈菲琼,范良聪.基于合作与竞争的战略联盟稳定性分析.管理世界,2007(7)
[7]蒋樟生,胡珑瑛.不确定条件下知识获取能力对技术创新联盟稳定性的影响.管理工程学报,2010(4)
[8]郉乐斌,王旭,代应,陈嘉佳.基于资源投入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稳定性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13)
(作者单位:史宪睿,史立唯,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王喜闻,锦州市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锦州 121000)
(责编:贾伟)
F062.4
A
1004-4914(2014)09-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