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音灌耳:民声?民生!
2014-10-21宏远
宏远
一家人吼出了病
2005年2月8日,时年33岁的杨俊从老家安徽含山县搬到了巢湖市棉纺厂宿舍楼。离婚之后,他拿出全部积蓄购买了这套两室一厅的二手房,并把父母从老家接来同住。一开始生活很平静,2011年年初,巢湖市棉纺厂改建成巢湖市新恒生纺织公司,他们的生活从此被彻底打乱。
那天,杨俊邀请几个朋友来家里吃饭,客人走后,已快夜里11点,他和父母刚睡下,就听见“嗡嗡”的轰鸣声,就像有架飞机在头顶盘旋。母亲爬起来问杨俊:“谁家大晚上装修,闹得人不得安生。”杨俊出去看了看,根本不是装修,而是与小区一墙之隔的巢湖新恒生纺织公司在夜间生产,厂房内灯火通明,热闹非凡。没改建之前,老的棉纺厂晚上也曾生产,但因为产量少、设备旧,所以声音很小,改建之后,噪声明显加剧。杨俊乐观地想,也许是厂里临时加班,仅此一次而已。
机器闹了一夜,杨俊和父母都没睡好,两位老人更是头昏脑胀。哪知,第二天晚上,“魔音”再度来袭。纺织公司白天虽然也生产,但因为外界声音嘈杂,听上去还好,夜里四周一片寂静,声音听起来便清晰异常,与它一墙之隔的宿舍楼,就像是一个大口袋,把噪声全都吞进了肚子里。杨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推门一看,父母也坐在沙发上唉声叹气。
第二天天一亮,杨俊就出了门,准备去问问是咋回事。在小区门口的早餐店,他看到了邻居李大爷。李大爷告诉杨俊,这两天大伙心里都有怨言,可棉纺厂宿舍楼里住的大多是棉纺厂的老职工,有些人继续留在了新恒生纺织公司上班,谁也不愿得罪公司领导。李大爷劝杨俊忍忍算了,他一个外地人在当地站住脚不容易,别做出头鸟,搞得不好会被大伙排挤,不受人待见。回到家,跟父母说起此事,两位老人也劝儿子别多管闲事,离婚之后,儿子的生活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他们不希望再出什么乱子:“别人能过,我们也能过,习惯了就好了。”
从那以后,伴着机器的轰鸣,杨俊和家人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白天,除了在家吃饭之外,杨俊和父母基本上都不在家呆,家里的窗户自从新恒生纺织公司开工以后,几乎没有打开过,可哪怕关着窗,在家里说话也要靠吼,外人听来,还以为是在吵架。
时间久了,全家人跟谁说话都变得很大声。一次,杨俊在公交车上给朋友打电话,不知不觉,声音便大了起来。等打完电话,他发现全车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长时间吼着说话,杨俊一家人都得了很严重的咽喉炎,一个月要发好几次,到最后吃消炎药都不管用。同时,杨俊觉得自己的听力也严重下降,头痛、失眠、全身疲乏无力以及记忆力减退等问题全都出现了。两位老人因为睡不好,更是患上了严重的高血压,每天都需要吃降压药。
2011年年底的一天,父母去附近的菜场买菜。没过一会,杨俊就接到父亲的电话,说母亲出了事让他赶快去。杨俊赶到一看,母亲倒在路上,旁边停了一辆面包车,他以为是车撞倒了母亲,要和对方理论,父亲一把拉住了他:”是你妈自己晕倒的,不关人家的事。”原来,父母正准备过马路的时候,因为听力受损,沒听见车子的喇叭声,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快到跟前了,杨俊母亲一时紧张,血压一高,晕了过去。半年前,母亲的身体很好,听力也好,这一切都是新恒生纺织公司的噪声造成的。杨俊再也无法忍受,决定讨个说法。
被侵犯的“相邻权”?
杨俊找到了新恒生纺织公司的领导,跟他们说了噪声污染的事,希望公司可以出钱给小区居民安装隔音窗。对方却敷衍道:“除了你,从来没人反映过这个情况,是不是你个人原因?如果仅仅是个人原因,我们不便解决,再说我们是合法生产,有相关部门的批准。”为了找到更多的盟友,杨俊开始游说楼上楼下的邻居,让他们加入自己的阵营。
杨俊最先去说服的是楼上的邻居,因为他家也有老人。杨俊说了自己的来意,可没等杨俊说完,对方就连连摆手:“这事我们不便掺和,你找别人吧。”
随后,杨俊又找了几家,可大家都不愿惹事。杨俊很生气:“真不明白这些人怎么回事,难道饭碗比健康还重要?”母亲一再劝他:“我和你爸还想过几年安稳日子,你别折腾了,让我们跟着担惊受怕。”不管父母怎么劝,杨俊都不放弃,他觉得“安静权”是他作为小区居民应该得到的权利,既然纺织厂侵犯了这个权利,就必须想办法改善。
杨俊从网上找来很多资料,找出噪声对人造成的种种危害,打印了出来,张贴在小区公告栏里。一开始刚贴出来,不一会就被撕了。后来,杨俊就守在公告栏下,有人路过,他就跟对方说长期生活在噪声环境下的危害,他还随机做了个调查,发现小区的居民,不同程度地患上了耳鸣、耳聋、听力受损等情况,特别是老人,长时间“魔音”灌耳,很多人都患上了高血压、心脏病。在杨俊的努力下,最终有五户人家愿意和他一起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带着大家的请愿书,杨俊多次到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举报,并要求处理。可几个月过去了,新恒生纺织公司未做出任何整改。两年间,噪声几乎改变了全小区居民的性格,以前大家见面都是乐呵呵的,但现在谁也不愿多说话,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不仅仅是自己,全小区的人都会被噪声污染闹出病。
2013年5月,杨俊以侵犯自己“相邻权”为由,将新恒生纺织公司告上了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所谓“相邻权”,是指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如一楼产生噪声,对六楼产生影响,那么一楼便有权归还六楼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在巢湖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法院要求新恒生纺织公司为杨俊家安装隔音窗,新恒生纺织公司也接受此调解。但杨俊在家等待了一个多月,新恒生公司并未上门解决此事。
父母觉得噪声事件解决无望,坚决要回老家生活。一家人搬出来已经很多年,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根本没法住人,而且父母年纪大了,回去之后,谁来照顾他们?这一切都是问题。可不管儿子如何反对,两位老人铁了心要回去:“如果回去我们还能多活几年,在这呆着,我们会被活活吵死。”和两位老人一样,小区里一些有条件的人都搬了出去。
杨俊越想越不明白,家是他们的,就算搬走也不应该是他们。父母走后,看着空落落的家,他心里更难受了。杨俊发誓一定要把噪声消除,把父母接回来。之后,杨俊多次向巢湖市环境保护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履行对新恒生纺织公司超标排放生产噪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13年9月29日,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向新恒生纺织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10月28日前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生产噪声达标排放。处理完后,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并没有将處理结果告知杨俊。
一个月后,情况丝毫没有改善。杨俊再次向巢湖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履行对新恒生公司超标排放生产噪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1月6日,巢湖市环保局再次向新恒生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11月30日前进行整改,确保生产噪声达标排放。这次,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依然未将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告知杨俊。
两次状告环保局
杨俊去环保局问过几次,希望对方能把检测到的数据给他看看,可环保局始终不愿公示相关数据。如果仅是这样也就算了,环保局两次下达整改令后,新恒生纺织公司依然我行我素,噪声丝毫没有减小,杨俊认为环保局是行政不作为。
11月27日,杨俊向巢湖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要求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公开2012年到2013年间对巢湖市新恒生纺织公司的噪声污染监测数据及监测过程信息。
12月2日,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作出《关于杨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意见书》,认为杨俊申请的事项不属于《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环保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十七项政府环境信息。另外,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下设的环境监测站尚未取得实验室认证认定资质,其监测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故不予公开。
12月16日,杨俊以信息不公开和行政不作为,将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告上巢湖市人民法院。对于信息不公开,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获取环境信息,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应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监督检查情况”。故此,杨俊的诉请合理,法院判令巢湖市环保局在判决生效两个月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可对于杨俊提出的巢湖市环保局行政不作为,法院却认为:环保局接到杨俊的举报后,两次对巢湖新恒生纺织公司下达了整改令,同时进行了相关检测,尽到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所以杨俊诉请的“行政不作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杨俊觉得不服,一星期后,他上诉到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下达限期整改令后,其下属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的结果反应,新恒生纺织公司并没有完成治理任务,也没有限期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对新恒生纺织公司应当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但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只是再次作出责令改正的具体行政行为,使责令改正流于形式,没有取得法律效果,其行为同样属于没有正确履行其法定职责。综上,巢湖市环境保护局认为其已履行法定职责证据不足。最后,法院判处巢湖市环境保护局未履行噪声污染监督管理法定职责行为违法;巢湖市环境保护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履行法定职责。
官司终于打赢了,杨俊筹划着噪声污染彻底解决之后,把父母接回来,一家人重新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图片由本文作者提供 编辑 陈陟 czmoch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