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思考
2014-10-21何萍
何萍
摘要:本文作者分析了我國传统村落保护的现状,探讨了加强城镇化过程中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对策,供大家参考借鉴。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现状;对策
传统村落具有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多元价值。传统村落是我国文化遗产信息量最大也是最后一块阵地,它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保留着中华文化的多样性,是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的根基。目前,我国大多数传统村落都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既有独特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又有科学史考的见证价值、研究价值,史鉴的学术价值、教育价值,史貌的审美价值、欣赏价值;还有发展旅游的经济价值。更重要的是传统村落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价值,是维系华夏子孙文化认同的纽带。可以说,传统村落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也是中华民族创造的人类与自然结合的共同作品和东方文化的精神家园。
1 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现状
1.1 对传统村落稀缺性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有的地方对传统村落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许多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生态环境不断遭受破坏,一些民间民俗文化濒临消亡,不少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
1.2 农村规划无序性导致拆旧建新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和行政地域调整使不少行政村、自然村大量撤并;异地脱贫、下山移民、海岛和库区整村搬迁,使不少传统村落迁移消失;城镇化扩张性发展使许多村落被圈进城中村;新农村建设误区及其对传统村落实行“萎缩”管理,使不少传统村落渐趋消失或衰败。缺少科学规划的撤并扩张活动,是我国传统村落不断遭受毁坏、大量消失的重要原因。
1.3 地方政府“重开发轻保护”
由于长期以来以GDP为政绩考核的体制弊端,对传统村落保护意识十分淡漠,对乡土建筑价值的认识只停留在旅游开发上。片面追求传统村落乡土建筑的经济价值,“重开发利用,轻保护管理”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具有重要价值的乡土建筑因保护管理不善遭到损毁,尤其是成功申报定级的历史文化名村,面临着旅游性、开发性的破坏,正在走上文化遗产“加速折旧”、“文化变异”之路。
1.4 法规不健全、政策制度弊端
现有的制度和政策仅对传统村落部分(如历史文化名村、文保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有约束,而不是对传统村落的综合保护;其次是制度和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新农村建设也对传统村落产生较大威胁。
2 加强城镇化过程中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对策
国家三部一局通知明确: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包括三个方面:现存传统建筑风貌完整、村落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传统村落可以叫做“露天博物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传统村落是脆弱的,在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传统村落在逐渐减少,保护传统村落攸关着中华民族文化的命运。
2.1 改革“政绩考核”弊端
一是端正决策指导思想,确立保护传统村落就是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软实力的新理念,将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改革“政绩考核”弊端,把传统村落保护作为加快城镇化的主要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及领导的政绩考核,完善“保护责任追究制”。三是创新保护与发展双赢新路,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探索保护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双赢新路。
2.2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宣传教育,全面开展传统村落遗产的调查评估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增强全社会对传统村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宣教。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设置“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课”,以增强各级官员的文保意识和文化自觉。三是各级新闻媒体应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及监督曝光的作用,营造全社会重视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2.3 尽快制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
一是尽快制订保护规划,地方政府要在摸清区域内传统村落整体情况后,按照高标准、高起点、有特色、规范化的要求,科学编制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规定传统村落保护、整治、更新的区域和范围,明确具体实施的政策和措施。二是要严格限制核心保护区的改建、扩建、室外装修,建设控制区要严格限定改造区域,严格保存传统村落原有肌理,限定拆迁范围,限定建筑风格、高度、密度、色彩等控制指标。三是要制订相应的近期、中期、长期保护工程,针对性制订保护措施和方案。
2.4 尽快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法规
一是尽快出台保护法规。地区政府可先行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科学管理”的方针,强化“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的保护原则。二是完善保护制度,扩大历史文化名村的评选范围,让更多的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在加快城镇化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完善土地置换“一户一基”的政策,加大传统村落保护用地的保障力度,支持村民通过城镇保障房建设进行异地搬迁或原地修缮等方式改善居住条件。
2.5 完善管理体制,加强传统村落遗产的科学管理
一是加强科学管理,分级保护。对不同价值的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制订详细的保护档案,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二是重点抢救发掘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发掘、研究、展示、传承、利用,建立保护数据库,利用微机建档,方便查询。三是发动全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建立“政府为主、企业为辅、社会参与”的传统村落保护新机制,把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6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与改变贫困落后面貌、改善农民生活需求相结合
一是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与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相结合。既要高度重视乡土建筑的抢救保护,又要热切关注群众民生,合理安排保护利用项目;既要科学整治村落格局风貌及其自然生态环境,又要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与改善农民生活需求相结合。地方政府应出台政策措施,将引导居民自保获益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既保护好传统村落遗产,又充分发挥其历史、研究、教育、审美、观赏等价值和作用。
2.7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必须依靠农民,调动农民积极性,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
一是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要调动农民积极性。广大农民是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力量,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认识到保护传统村落的意义以及与其切身利益的关系,引导和鼓励全体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二是保护利用要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地方政府应充分尊重原住民的知情权、自治权、参与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应以各种形式取代村民权利的行使,尤其不能一味想着开发和旅游,把传统村落变成纯粹的赚钱工具。
3 结束语
进入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时期,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传承前人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体现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有利于增强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延续各民族独特鲜明的文化传统,有利于保持中华文化的完整多样;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保持农村特色和提升农村魅力,为农村地区注入新的经济活力,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护发展传统村落进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刘沛林.古镇名村保护呼唤共同宣言[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04).
[2]罗艳霞.新农村建设中的古村落保护措施[J].今日科苑,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