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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变更以及索赔管理

2014-10-21许文娟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4年32期

许文娟

摘 要:随着我国公路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工程的实施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工程的合同也会因为各种因素进行调整和变更,合同的调整如果沟通不及时会产生后期的索赔,所以工程合同的变更和索赔一定要更加完善,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本文主要就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变更以及索赔管理进行了相关的探讨与研究,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变更;索赔管理

引 言:由于引发工程变更的因素很多,既有自然条件导致的工程变更,同时也有设计、业主、监理以及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而一旦承包商与业主对变更的工期调整或者是费用存在异议,此时工程就演变为工程索赔。

1 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

1.1 业主的原因,如业主提出新的要求,业主指令错误,业主资金短缺或合同转让等。

1.2 勘察设计的原因,如工程条件不准确,提供的数据参数有误差,工程设计误差等。

1.3 承包商的原因,如合同执行错误、质量缺陷、工期延误等。

1.4 合同本身的原因,如合同文件资料残缺或有缺陷,合同条款的修改等。1.5 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如发出错误的指令等。

1.6其他方面的原因,如工程环境的变化,城市规划的变动,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等。

2 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变更对于施工的影响

2.1对于工期的影响

(1)由于新增的工程任务一般会导致承包商额外工作量增加,为此需要额外时间来完成,从而导致计划工期相应的延长。

(2)在业主没有及时的发布变更令的条件下,阻碍了承包商及时的实现变更,从而也会影响变更工程的延误以及成本相应的增加。

(3)工程变更会导致承包商通过加时或者加班工作,打乱了正常的施工节奏,导致施工效率下降,从而也会导致工作时间的增加。

2.2对于费用的影响

(1)工程变更如导致原工作项目的性质改变,就会增加施工的成本与难度。

(2)合同中变更部分对工程的一部分或者整个工程带来了一定影响,从而使得合同中的原有价格不再适用。

(3)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减少时,由于没有相应的增加其它替代工作,致使承包商的利润以及管理费受到损失。

(4)对于已经批准的承包商施工计划安排的工序以及完成时间进行变更会导致施工队伍或者施工机械的重新布置,从而造成了机械或者人员的闲置。

(5)变更还可能导致其它额外成本。

3 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变更的具体管理策略

3.1 科学的建立起完善的合同变更程序

科学的建立起完善的合同变更程序可以保障工程施工快速顺利的实施,所以需要从施工申请、施工审查、到施工手续的批准一整套的程序。这就是说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合同变更就必须要经过完善的程序,比如先做出变更申请、审查监督、批准变更、变更指令等等手续。

严格按照变更合同的程序进行变更,工作程序一定要严谨,从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纰漏,还可以保障合同双方有相应的依据可依,执行合同变更的速度加快,有利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3.2 建立完善的资料系统

工程合同在初期的招标投标过程以及后期的实施过程里,工程承包商一定要做好工程现场的记录,并且要把记录保存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很多的工程承包商会忽视记录工作,又不喜欢资料文档工作,很大程度的会损害到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工程合同变更后的索赔,以及相关问题上的争执无法有利的解决。其中出现最多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超过工程量的额外工作并没有得到书面上的确认、合同变更指令没有符合规定、现场记录不够完善、双方会谈时重要事件没有提出意见、工程涉及到的资料没有保存完好、业主违约没有做出书面或者信函方式的确认等等。如果出现了上述的问题情况,承包商想要进行合理的索赔,以及问题的争执解决过程中取得赢面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4 公路工程项目索赔管理具体措施

4.1 加强非计量型索赔的防范与控制

非计量型索赔指政治、经济及不可抗力索赔。政治索赔包括战争、动乱、政变、法律制度的变化等;经济索赔包括外汇索赔、通货膨胀、保护主义及税收歧视等。这些索赔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经常遇到。政治索赔发生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将导致灾害性后果。经济索赔一般不可避免,应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研究。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主要包括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洪水和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和泥石流、泉眼、流砂等。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索赔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

4.2 推行工程保险与工程担保机制

(1)工程保险

凡是合同条件要求保险的项目一般都是强制性的,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社会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货物运输险等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索赔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一种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参与工程各方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的索赔管理机制。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常见的公路工程担保种类如下:①投标担保,指投标人保证其投标被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不得撤销或者反悔。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在我国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为标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②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也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③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④维修担保(质保金),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10%作为维修保证金。

4.3 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和完善的组织措施

为减少索赔产生的可能性,应选择有弹性的、抗索赔能力强的技术方案,进行预先的技术模拟试验,采用可靠的保护和安全措施。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选择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采取有效的管理组织形式,并在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严密控制,科学规范计划变更。在公路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收集和分析各种信息和动态,捕捉索赔的前期信号,以便更好地准备和采取有效的索赔对策,对抗可能发生的索赔。在公路建设工程索赔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以控制索赔的影响,是降低损失,防范索赔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在公路建设工程的索赔状态中,必须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如迅速恢复生产,按原计划保证完成预定的目标,防止公路建设工程中断和成本超支。争取获得索赔的赔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如向保险公司、索赔责任者索赔。

5 结束语

总之,公路工程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中通常都会发生很多复杂的、多种多样的变更,出现大大小小的索赔问题,为此合同各方应该在最短时间内以及最低的层次尽可能的以有好的协商方式解决索赔问题,避免工程后期建设的时间延误,资金浪费,进一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參考文献:

[1]张允胜.公路工程合同变更及索赔[J].交通科技与经济,2008,(3).

[2]王育青.浅谈项目索赔管理[J].山西建筑,2008,34(6).

[3]夏英俊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研究 [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