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资助育人,着力构建高校贫困生帮扶长效机制
2014-10-21胡君谢超峰
胡君 谢超峰
摘要:近年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成为大学中一个特殊群体,如何做好该群体的资助与教育工作,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高校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在落实资助育人工作的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以辅导员为中心探索构建高校贫困生帮扶的长效机制,则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贫困生;帮扶;机制;辅导员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石在班级,班级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决于辅导员,可以说辅导员资助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学生资助工作的成败。本文就目前生资助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危害进行梳理和分析,并进一步探讨辅导员开展班级资助工作的有效做法,以期形成高校贫困生帮扶的机制,落实资助育人政策,发挥资助工作在培养高素质人才、维护校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作用。
一、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危害
(一)资助政策宣讲不到位
高校辅导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繁杂,有些辅导员对于资助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将资助政策及时、准确的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导致学生无所适从,不能及时申报相关资助。在进行国家奖助学金评议的时候,有的辅导员不按照文件要求,直接钦点学生参与评议,评议人员名单没有充分征集同学们意见,评定结果也没有在班级公布,同学们对评定过程和结果异议颇多。甚至,有的辅导员老师,为了方便、省事,直接将学生资助的钱平均分配给所有申请困难认定的同学;有些地方甚至发生将资助困难学生的钱平分给班级所有同学的现象……
这不仅违背了国家推行资助政策的初衷,也损坏了广大贫困学生的利益,很容易导致暗箱操作,最终会让资助工作的标准可以人为设定,程序可以不依章进行,久而久之,资助工作也就不能保证依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国家的尊严和贫困生的利益就不能很好地维护。
(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就目前我国高校的学生资助而言,资助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和学校自筹,企业和个人为大学生提供的资助十分有限,而且学生进行勤工助学的岗位也主要集中在校内,社会给大学生提供的主要是家教、促销、市场调研等临时性岗位,而且学生在校外进行勤工俭学时候,本身的安全问题还无法得到保障,上当受骗,随意克扣工資,甚至拐进传销的案例,屡见不鲜。
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大学生资助是资助体系中重要成分,然而我国目前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社会力量明显投入不足,这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也不利于贫困大学生的成长发展,也与企业发展、社会理念的发展背道而驰,这既有现实原因,也有传统问题,要想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必须重视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全社会关注、关心教育事业的局面。
(三)资助工作重在物质资助
我们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从解决大学生经济困难的角度出发的,缺乏对困难大学生思想、人格等方面的关注。在“资助”与“育人”的工作中,我们存在着重“资助”的误区,缺乏对困难大学生自力更生靠靠自己双手解决贫困问题的教育和引导。
随着形势的发展,单一的经济资助体系暴露出许多问题,比如:伪贫困生现象严重,引发了不少校内矛盾乃至社会矛盾;现行的资助体系,偏重物质方面,造成贫困生对助学金抱着“等、靠、要”的错误心理;部分受助学生做出与大学素质教育相违背的行为,如虚假办理助学贷款,恶意拖欠学费,为了申请助学金提供假材料,乃至高消费等。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传统的社会道德规范,也有损大学生形象,更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容易滋生社会矛盾。
(四)资助制度不完善,缺乏法律保护
就整个资助体系而言,我们的资助工作,主要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颁布的文件在执行,有关资助的法律、法规也只是在《教育法》等法条中零星体现,对于资助工作中存在的“责、权、利”模糊不清。地方民政部门在出具贫困生认定材料的时候,就有很大的随意性,加剧了资助工作的难度;对于个别学生申请时弄虚作假,也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
二、探索贫困生帮扶的长效机制
(一)明确资助工作责任
高校的资助工作在培养高素质人才、维护校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在实施资助的同时,抓住教育的根本,端正学生思想认识,将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成为高校辅导员重要的工作职责。作为辅导员,要以对学生尽心、为国家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力求使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助政策宣讲
辅导员虽然工作繁杂,但必须清醒认识到,资助工作无小事,事关广大学子的切身利益,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核心力量,在资助工作中,必须扎实宣讲国家资助政策,确保信息通知到人,确保各项资助工作的开展公开化、透明化,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使广大贫困学子,共享资助成果。
(三)认定标准要科学
以辅导员为核心,各班级遴选政治素质过硬、觉悟高的同学,担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小组成员名单要公示,力求对贫困生的评价客观、公正。对贫困生的认定坚持三级评价标准。学生本人及家庭情况为一级标准;家庭人口、家庭总支出与总收入、社会资助、日常消费、表现、学习态度为二级标准;家中是否受灾,有无突发情况为三级标准。据此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认定。
贫困生认定后,建立起学院和学校的贫困生库,对贫困生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贫困生信息,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落实“进宿舍、进食堂、进教室”的活动,随时了解贫困生的活动和学习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院和学校还利用假期走访贫困生,送温暖,将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资助措施要具体
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严格按照资助文件要求,将“奖、贷、勤、助、补”落实到位,加强对困难生的经济资助。
辅导员要学会使用“奖、贷、勤、助、补”的助学体系,以奖学金为核心,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刻苦学习;以贷款为保证,保证所有贫困生都能上的起学,交的起学费;以勤工助学岗位为桥梁,让贫困大学生做出去,改变自卑心理,树立起自立根生,艰苦奋斗的信念;以助为底线,保障贫困大学生的最低生活保障;以补为杠杆,实现贫困大学生的二次资助保障学生资助经费用到实处,保障贫困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五)坚持资助工作引进来和走出去
高校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和系统的工作,仅仅靠高校来推行,难以完全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首先,要加强与企业的联通,通过高校出面为贫困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一方面学生的安全有保障,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提升了学生的竞争意识,改变其坐等钱来的思想,锻炼其动手能力,提升其综合素质。
其次在对学生进行资助的同时,要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要变传统的“输血”模式,为“造血”模式,鼓励学生创业,树立起一批创业典型,以点带面,在贫困生中传递正能量,学校、学院、辅导员要给学生创业进行帮扶和引导,提供政策支持,鼓励贫困生走出去。
(六)重视育人教育
资助工作的落脚点在于育人,育人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在资助育人工作中,我们主要从心理教育、感恩教育、自立自强教育等几个方面着手。
心理教育。重视贫困生心理疏导,针对贫困生的特殊心理,加强对困难学生期望心理、挫折心理的引导,帮助他们在求学路上树立自己的人生目标,鼓励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事务,积极融入集体大家庭,摆脱心理孤独感,从而使贫困生树立起健康的心态,从思想上帮助贫困生成长,实现困难学生质的改变,并通过媒体宣传、讲座、班团活动、奖助学金发放仪式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励志教育,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树立自立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从而激发贫困生内在的学习热情和生活动力。[1]
感恩教育。利用重要節点,开展贫困生感恩教育,加强贫困生的家庭关爱、社会责任意识,通过感恩教育,使贫困生认识到他们并不孤单,学院、学校在关心关注着这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树立其生活的信心,促使其刻苦学习,早日成才,回报社会。
自立自强教育。利用奖学金颁发大会,做好学生自强教育,端正其学习态度;利用自强之星评比的机会,给学生做一次普及教育。组织优秀毕业生中的贫困生代表作演讲和汇报,搭建进行学生之间交流的平台,以学生典型为例,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是学生工作的主要参加者和实施者,责任重大,要坚守政治教育的主阵地,针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端正学生受助心态,确保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七)帮扶效果要跟踪
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化监督体系。目前高校各班级对贫困学生未能有效管理,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也大多流于形式,导致学生资助工作后劲不足,不能圆满。班级应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的监督体系,既要对学生认定过程进行文字记录,又要对特殊情况进行追踪审查,既要动态更新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还要及时了解学生资助以后的学习和生活表现,这些信息要做到全面收集、掌握、汇总和处理,以便于全程化监督当前的学生资助工作,以利于科学化指导以后的学生资助工作。
总之,资助工作是辅导员的一项重要职能,辅导员作为贫困生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组织者,要从一线工作的实际出发,了解贫困生的构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使贫困生在国家、社会、学校的帮扶下,能够学有所成,实现个人价值,回报社会。辅导员在实际资助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对于高校贫困生帮扶机制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朱莉:《贫特困生资助工作现状浅析与助困育人对策》,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一期。
[2]吴红:《高校贫困生现状分析及解困途径》,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二期。
[3]李凤:《助金、助心、助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新模式》,高校辅导员学刊,2011年第三期。
[4]周彩虹、刘岩松:《高校经济困难生励志教育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