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中关于工程实体检测若干问题的探讨
2014-10-21罗东权
罗东权
[摘要]:针对《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中关于工程实体检测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关键词]:公路;鉴定办法;实体检测;处理意见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颁布实施也已有4年了,其中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主要用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和鉴定,根据本人及所在质监机构在这4年中对多个工程运用鉴定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总的来说,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其中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工作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鉴定办法》中也对质保资料及外观扣分也有了明确的标准。这样,使工程质量鉴定结论更具有公正性、权威性。但通过对若干工程的鉴定实践,觉得该办法在实施上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现将本人在《鉴定办法》中关于工程实体检测上的一些疑问、体会和设想表述如下,供各位同行参考。
一、 抽查频率的确定问题
鉴定办法中规定的是抽查的最低频率,质监机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抽检频率。但在什么情况下增加,增加多少?鉴定办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此,本人对鉴定办法中将有关抽检频率的问题举例一一探讨。
1、路基、路面工程压实度:鉴定办法中规定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每个合同段检测点数不少于10点。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以下简称评定标准)规定的路基、路面压实度以1~3km为检验评定单元,以数理统计的方法计算代表值及合格率。当要求鉴定路段较短时,如按该频率检测则样本数量不足,导致该合同段的合格率计算有失公平。例如10km路段,检测10点,当有2个不合格时,则合格率才80%,显然,抽查频率低了,检测风险也高了,无形中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也提高了。
2、路基、路面弯沉:鉴定办法中规定每评定单元检测不少于40点,各车道交替检测,但没有明确规定两测点间的纵向距离,随意性较大,在检测过程中难以把握。所以,在鉴定检测中本人认为应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可以每40米检测一处,各车道交替检测,这样,这一公里路段的检测覆盖范围会比较理想,代表性也会增加。
3、排水工程的铺砌厚度:《鉴定办法》规定每合同段抽查不少于3处,如某工程按每合同段抽检3处来计算,若其排水工程中有一处的铺砌厚度不合格,则该合同段的铺砌厚度合格率就只有66.6%,该分部工程的质量就不合格,需要整改。如果该合同段路线较长,则采取该抽检频率更容易导致上述情况的发生,无形中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大大提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质监机构通常会按每合同段抽查不少于3处,且每公里不少于1处的频率来检测。
4、小桥的砼强度:小桥不论大小,每座上、下部结构各检测不少于10个测区,这个频率的规定本人觉得不尽合理,我认为跨径小于10米的小桥可适当减少频率。
5、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标准》里面规定当计算代表值符合规范要求时,按单个检查值的偏差不超过单点合格值来计算合格率,但鉴定办法要求的频率较低,与压实度及排水工程的铺砌厚度有同样的问题,所以,路线较短时,也应适当增加检测频率。
6、路面混凝土强度:按《评定标准》规定,如检测组数少于或等于10组时,平均强度要求大于或等于1.1倍设计强度,这样,如抽检频率过低,强度评定要求也提高了,这时,也应适当增加检测频率。
二、《鉴定办法》中的合格率问题
《鉴定办法》所列的抽查项目均要求进行合格率统计,但对于部分涉及《评定标准》附录中各项目合格率计算未作一定说明和规定,故而造成了部分计算合格率的困扰,主要有以下项目:
1、水泥砼路面强度
《评定标准》里面的水泥砼弯拉强度评定要求中,其合格判断公式为路面抗折试件的弯拉强度统计标准,但我们现场抽取的是路面砼芯样进行劈裂试验,那么,问题来了:
(1)一个芯样是代表一组试件还是三个芯样代表一组试件呢?本人认是一个芯样代表一组试件的强度值进行评定。
(2)合格率应怎么样计算?《鉴定办法》对此无说明,本人认为水泥砼路面强度合格率只有两个结果,即代表值及最小值均符合要求时,则合格率为100%,反之,则为0。
2、桥梁各部位的砼强度
对于桥梁砼强度的检测,《鉴定办法》里面要求的是用回弹仪或超声波进行测定,所以其计算和评定也存在比较多的争议。
(1)回弹仪测定砼强度的可靠性。《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中规定“回弹法测定值可作为试块强度的参考,不得用以代替砼强度的评定,不适用于仲裁试验或工程验收的最终依据”。那当回弹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是否可判定为不合格?这就需要进一步进行验证了,其中,取芯是最具有说服力了,但是,对于桥梁各种重要部位进行事后取芯,风险非常大,这就造成了困扰,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只有把检测时间提前。
(2)判定的界限较难明确。回弹强度换算的是推定值,而不是砼的标准值。那如何用回弹强度测定值来判定构件或分项分部工程的合格与否,目前交通部门尚无一个明确的行业规定,国家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故很难下结论。在实际工作中,质监机构一般会采取以下方法处理:当回弹强度大于等于设计强度时,则该回弹值为合格,0.85~1.0倍设计强度为不合格值,而平均回弹值低于0.85倍设计强度的回弹值则要求取芯进行验证了。但这样的评定方法和合格率计算也不尽人意,本人认为,对于回弹强度的评定判定应依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中6.16质量检验中的6.16.6条方法进行评定,即合格率只有两个结果,当代表值及最小值均符合要求时,则合格率为100%,反之,则为0。
3、路基、路面的弯沉判定。
(1)《评定标准》中关于弯沉值的评定计算的是代表值,而很多同行则认为,弯沉合格率(每评定单元)应和厚度合格率计算一样,即代表值合格,然后再按低于设计值的点数来计算合格率。我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弯沉评定计算的是代表值,所以当代表值符合要求时,则合格率为100%,反之,为0。
(2)同时,《鉴定办法》中对于竣工验收前复测的沥青路面弯沉的合格率也作出了注释,先采用数理统计方法评定每评定单元的代表值,然后以合同段内合格的评定单元数与总的评定单元数比值为该合同段内竣工验收复测路面弯沉合格率。对于不合格的单元及超出3倍标准差的舍弃点要加强观察。但这里规定的是竣工验收前的复测,竣工验收前不合格的单元或舍弃点可以不用返工处理,只是要求加强观察,那交工验收里呢?这里没进一步的说明,交工验收也应按前面所述评定?难道对于评定不合格的几公里也可以交付使用?《评定标準》中明确规定,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要求的弯沉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所以本人认为,在交工验收中,弯沉指标的合格率也只有两个结果,100%和0。
4、沥青砼面层关于压实度选用的基准密度
《评定标准》中列出三种可供选取的基准密度,试验室标准密度,最大理论密度和试验段密度,那对于这三种密度该如何选取?本人认为在计算时应把三种密度都提供列入计算,然后取三种密度中压实度最低的为最后的实测结果。
5、桥面铺装砼强度。《鉴定办法》对此无提出检测要求,但显然,对于大桥、特大桥,这是应该需要补充的,而且,应以抗压强度来控制,用回弹或取芯法进行检测。
三、结语
总之,只要我们深刻领会《鉴定办法》各条款的内涵,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自然会运用的得心应手。以上,是本人对《鉴定办法》中关于实体工程检测中的一些理解和看法,与各位同行共同交流学习,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