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排水许可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简介
2014-10-21吴峰
吴峰
摘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在国家层面立法确立了排水许可制度,该条例对排水户申领排水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做出了一般性的规定。无锡市作为国内较早推行排水许可制度的城市,结合多年的具体工作经验和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规定,组织开展排水许可管理关键技术规范要求的研究,形成了自建排水设施技术规程汇编并不定期修编,用于指导具体工作,为提高排水许可日常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提供了技术保障,也为其他城市排水许可日常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排水许可;污水接管方案;汇编
1 前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称排水许可证)。”在国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大背景下,排水许可制定通过立法予以确立,可见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无锡市排水管理机构为加强排水许可日常管理的规范性,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排水许可管理关键技术规范要求的研究,形成了《建设项目排水设施技术规程汇编》并不定期修编,为依法实施排水许可审批提供了技术保障。
本文介绍了无锡市排水许可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要点。
2 排水许可及相关技术要点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首次立法确立了排水许可制度,但是排水许可工作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就已在国内部分城市尝试开展。原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1994年施行,2006年修订)[1]对排水许可及其办理条件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国内一些城市基本参照上述办法制定了各自的管理办法,如无锡市于1994年出台《无锡市城市排水管理暂行办法》,推行排水许可制度。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核发排水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做出了总体规定,包括[2]:排水口的设置符合规划要求;设置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污水排放符合相关规定排放标准等,基本沿用了原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内一些城市的排水地方法规对排水户应提交的申领资料也基本参照原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一般包括[3]:(1)排水许可申请书;(2)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和日常检测能力证明材料;(3)排水方案和有关排水资料、图纸;(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3 无锡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现状与特点
无锡市自上世紀9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排水许可管理,主要依据原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1999年施行,2009年修订)[3]等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经过多年的工作积累,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排水许可管理体系,实现了排水许可管理的信息化,每一道许可办理流程均可在软件中操作、查询,也便于后续排水户的日常监管。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采取不同的办理流程,努力简化流程、方便用户。新建、扩建项目的排水许可办理流程包括五步骤:方案预审→施工临时排水许可→方案审批→竣工验收→办证;对现状建筑物(含改建功能)的排水户适当放宽要求,其排水许可办理流程简化为三步骤:方案审批→竣工验收→办证。上述排水许可办理流程引入了两个关键环节:“污水接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验收”。
“方案”是排水许可申请阶段的关键技术材料,需结合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区域周边的排水情况,对污水排放量、水质、排放口位置加以分析和说明,并提供已建污水管、待建污水管及其管径、标高、流向等内容,是对相关法规要求提交技术材料的整合和分析,为排水许可的科学审批提供技术依据。截止到2014年底,无锡市已累计审查“方案”并发放排水许可证超过1.65万张。
“验收”是确保建设项目自用排水设施建设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关键环节。排水管理机构参与自用排水设施设施建设“验收”包括三个阶段:一是参与“验收”建筑内排水分流系统和室外市政污水工程主材质量;二是参与污水管道闭水试验;三是对自用排水设施进行综合“验收”。
通过完善的排水许可日常管理体系,排水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自用排水设施从建筑排水设计图审查、市政工程主材、建筑排水验收、参与闭水过程、综合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了排水许可审批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多年的工作实践发现,如果能够统一自用排水设施的建设技术规范,明确“方案”的评价标准及“验收”技术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排水许可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排水许可日常管理工作。为此,无锡市排水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排水许可管理关键技术规范要求的研究,形成了自建排水设施技术规程汇编用于指导排水许可日常管理,为排水许可审批提供技术保障。
4 建设项目排水设施技术规程汇编及其要点
4.1技术规程汇编主要内容
该技术规程汇编是由无锡市排水管理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规定负责汇编并不定期修编,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主要排水设施和小型构筑物技术要点、施工临时排水技术要求、住宅建筑、各类商业功能建筑和城市综合体、工业企业及附录。
4.2技术规程汇编要点
关键技术要点摘录如下。
4.2.1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项目和现状建筑物(含改建功能)的自用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对象包括各类住宅、办公、商业和工业企业等。
4.2.2排水户分类
排水户接管采取分类管理,按照排水户排放水质、水量的差异以及所排放水质对城市排水设施(包括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的影响,将排水户分为重点工业排污企业、重点排水户、一般排水户三类,具体见表1各项内容。不同类别的排水户在排水许可申请过程中提交的申请资料和应具备的条件有所区别,对一般排水户的要求做了简化,如不必提供排水水质日常检测能力证明材料等。
表1 排水户分类表
序号
排水户类别
概念
举例
1
重点工业排污企业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各类工业污染物(废水和废渣)的,对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生产运行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大中型企业
包括化工、纺织、印染、制药、机械等行业
2
重点排水户
日常排水量较大、水质污染物浓度较高以及有少量工业污染的排水户
1.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学研究、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废水的单位,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汽车服务类等单位;
2.月用水量超过150吨的餐饮类企业,月用水量超过1500吨的宾馆服务类企业,月用水量超过300吨的洗沐类企业;
3.内部有5个以上一般排水户(独立法人)的综合性单位;
4.生产过程中使用或者产生工业废渣、废液,未建污染物预处理装置,依靠委托代处理的工矿企业;
5.一年内有2次以上违反排水管理规定、依法受到查处的一般排水户。
3
一般排水户
除重点工业排污企业和重点排水户以外的排水户
其日常排放水量较小、水质污染物浓度较低,以生活污水为主,一般包括各种政府性单位与项目、部分工商注册企业、正规与非正规社会机构,及其他在第二、第三产业中从业的单位、群体和个体经营者。
4.2.3主要排水设施和小型构筑物技术要点
明确了室外排水管道的坡度、标高、管材材质、检查井及井盖材料选用的技术要求,并规定了化粪池、隔油池、隔油沉淀池、毛发集污井、沉淀拦污井、消毒池等小型构筑物的选型、设置标准。室外排水设施和构筑物中的检查井、化粪池等禁止使用砖砌。
4.2.4施工臨时排水技术要求
施工临时排水方案应当遵守雨、污分流原则,将临时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厕所、食堂、沐浴洗漱等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检查井,厕所、食堂的排水应就近设置相应的化粪池和隔油池。如现场外围暂无市政污水管道接入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实施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负责养护管理。临时污水管道应当按常规坡度和深度埋设,不得以明管和明沟方式收集。
4.2.5住宅建筑
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所有阳台(包括有顶的户内花园和底层庭院)均需设置阳台污水收集系统,阳台部分的雨水可接入建筑污水管道。对于局部屋顶平台可以被住户改作日常生活使用的,该区域的立管必须接污水井,且该立管不可收集屋顶雨水,须另设雨水立管。
4.2.6各类商业功能建筑和城市综合体
建筑内排水:新、改、扩建商业建筑,建筑内部可明确为餐饮功能的,商户内部排水必须污废分开,同时各商户厨房污水排放立管应每户分开设置,即独立立管至底层排水口;餐饮类、沐浴类排水户的隔油池、毛发井应尽可能每户单独设置在室内,每户应设置单独的污水采样井。
室外排水:沿街店面建筑的面街和背街两侧均必须设置污水管道,且在环卫收集点和沿街污水管道每间隔约50米处设置可倾倒污水的收集井。超市和农贸市场等熟食加工区应设置隔油池,生食加工区应设置沉淀拦污井和消毒池。
4.2.7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排污单位应当对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
4.2.8其他
在附录中提供了现行的建筑与排水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参考规范和图集。
5 结语
本文介绍了无锡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现状、特点以及《建设项目排水设施技术规程汇编》的相关技术要点。该技术规程汇编针对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明确了自用排水设施雨、污分流建设的具体技术规范要求,对规范排水许可日常管理,提高排水许可审批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其他城市的排水许可日常管理工作也具有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2006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3]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