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会计诚信问题再思考
2014-10-21魏益丰
魏益丰
【文章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整体实力不断攀升,竞争力日益增强,但企业会计诚信缺失问题一直是伴随企业发展存在的顽疾,部分企业与会计人员受利益驱使,私欲不断膨胀,会计诚信失范现象呈越发严重趋势。会计诚信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健康发展,影响了我国企业的社会形象,由会计造假引起的分配不公等系列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新形势下,加快构建我国会计行业诚信、树立会计行业新形象已是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从会计诚信内涵入手,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会计诚信基本涵义,通过总结了目前我国会计诚信缺失现状与表现形式,对我国会计行业诚信缺失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进而找寻会计行业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解决我国会计行业失信的对策性对策和建议,重构我国会计诚信体系。
【关键词】
会计诚信;诚信缺失;对策性建议
0 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连续多年两位数的经济增速更让世界瞩目,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企业整体快速发展、实力不断壮大,充当了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坚力量。然而,在当前这个社会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经济领域内部的道德缺失问题却显得尤为严重,尤其是作为企业运行核心的会计行业诚信缺失、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严重影响了会计行业信用。随着近几年来,国内外屡屡发生的财务造假等丑闻,会计诚信问题又再次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在新形势下,加快重建会计行业威信,树立会计行业新形象,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建设会计诚信对于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会计诚信的内涵
所谓诚信就是真实无妄、诚实不欺,言行一致、信守承诺。一直以来,诚信这种道德规范就是我国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之一,诚信被视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先决条件。会计诚信主要是指会计行为的诚实守诺,具体表现为会计工作人员按企业客观经营状况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向報表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并且该信息是企业经营者做出正确生产经营决策的基础,是投资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从总体上来讲,会计诚信的含义包括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职业情操。“诚”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要求其必须做到:第一,忠诚于会计事业,诚实守信;第二,诚恳善待与本身会计工作有相关的人们;第三,热诚勤勉地做好会计工作,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信”要求其必须做到:第一,讲究信用,信守诺言,实话实说;第二,树立会计信誉,坚决不做假账,提高会计公信力;第三,信任他人及其会计信息。1朱镕基总理在国家会计学院与上海会计学院考察时均提出,不做假账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所有的会计人员都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2 我国会计行业诚信缺失的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诚信缺失问题具有相当的广泛性,总体看,表现出如下特点:一是会计失信时间与被查处时间间隔较长;二是会计失信金额较大;三是会计失信成本较小以及会计失信影响范围较广等。会计失信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一是故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由于当前我国监管政策不尽完善,仍存在诸多漏洞,很多企业便会寻找政策的空白点来做文章,偷税漏税或隐瞒盈亏,导致企业会计信息不全或失真,对会计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作用;二是伪造会计资料。当面对多方利益选择的时候,部分企业会对一些原始凭证进行造假,如虚开发票来虚增利润,制造虚假会计报表等,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三是会计核算和计量不准确。随意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如某些企业采用提前计入收入或将费用暂计入递延资产等的失信行为来实现利润,或将已取得收入不入账、设置账外账以及将部分收入挂在往来账上等方式来达到避税的目的;四是注册会计师行为不当,受逐利心理的影响,许多注册会计师可能与企业合谋造假进行会计舞弊,审计未尽责等可能使公众对社会诚信产生质疑。
3 我国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3.1 企业会计制度不合理是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会计基础工作非常薄弱,内部复核及控制相对缺失,没有构建对应的约束制度;另一方面则是企业忽视了内部审计方面的工作,大型企业虽然内部有审计部门,但基本都是表面工作,根本没有发挥审计应有的职能。有的企业甚至就没有设立审计部门。导致这些情况发生的重要因素则是因为企业领导忽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再加上国内的企业尚没有实现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通常报表上的数字都是根据领导要求来填写的,内部控制自然就形同虚设,导致会计信息造假。在制度方面,不仅会计制度存在缺陷,相关配套制度也存在缺陷,从而造成了会计诚信缺失。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允许有大量的估计和专业判断,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留下了大量的估计和判断空间,在同一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上可能给出多种可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选择将会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这就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会计准则的规定常常落后于会计实践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情况、新领域、新的经济事项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因而实践中常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现象,为会计造假留下了可乘之机。
3.2 社会监督缺失是会计失信的直接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越来越少,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督越来越依靠社会中介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对国有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监管的中坚力量,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够成熟完善等原因,我国注册会计师中介审计的独立性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现行的挂靠体制对审计行业的影响致使社会审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恶性竞争的情况十分普遍,通常为抢夺市场份额,会计师会为客户开出虚假的审计报告以及验资报告,根本不能发挥社会审计公平、公正、公开的职能。另外,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较晚,整体执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个人修养不高,大大降低了社会审计的监督效果。
3.3 惩罚力度不够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内在动力
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决定利润最大化成为经济体追求的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而会计诚信缺失正是利益驱动所引发的道德观念变化的结果,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而获得投资、政策倾斜、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在政治上,政府对企业业绩考核目标体系的不合理、不科学造成企业盲目扩张、造假,政府职能转变不力,迫使企业管理者通过会计舞弊,粉饰经营业绩来达到其目的。然而,在我国目前环境下,对于企业或会计违法行为,很少追究会计人员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正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宽容”,才导致造假者越来越多。而这种虚假的会计行为,使企业偷桃了税款,谋取了不当利益,造假者也从此“业绩”中挣得了高额报酬。造假的低成本与从造假中谋取的高额利益之间形成巨大反差,这恰恰成了会计诚信缺失的推手。
3.4 监管机制失效是会计失信重要原因
目前,我国多数企业会计人员还是由用人单位自主管理为主,对会计人员的聘用和日常管理都是由企业来决定,企业自主性很强。而政府层面只是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职业技术职务等进行控制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一定意义上符合我国《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监督企业资本运动与经济活动的要求,然而这种会计管理模式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很难在现实中维系和执行。企业会计人员一直由企业管理人员控制,会计人员出于维护自身基本经济利益考虑,会有意忽略一些原则性处理,主管能动性被严重抑制,没有独立性可言,为了生存,会计人员服从企业领导意志往往也是无奈选择,这也充分说明,会计职业的伦理道德必须由法律法规来护守。
4 重构我国会计诚信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4.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
一是合理设置董事会结构,通过可以采取如增加非执行董事的比例,以及建立独立董事制、董事问责制等,对董事的工作职责、范围和程序进行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约束董事行为;二是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严格控制监事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监事会人员整体能力素质,给予其除监督外的弹劾和聘任等权利;三是健全经理层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高层管理人员;四是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内控责任主体锁定为企业负责人,真正做到不相容职位相分离,规避会计失信行为,严格授权审批制度,既要保证任务的完成,又不得越权审批,明确会计决策的执行程序,防止权力高度集中,更要抑制权力的过度分散。同时保证内部审计的质量,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将问题及时消除,才能有效应对政府和社会审计的压力。
4.2 重塑会计师诚信,加强外部审计监督
首先,需要改善注册会计师的聘用制度,一年一签的聘用制度容易导致企业与会计师之间合谋造假,改为三年一签或五年一签的形式可以有效避免会计师为迎合企业而遭受解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有效履行审计职责,降低会计诚信缺失的可能性。其次,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引入事务所同业互查制度,一方面要完善互查的工作规则和目标,让企业定期进行强制性的同业互查,另一方面加强国内外事务所的内外合作,引入同业互查交流制度,帮助国内事务所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有效保证外部审计的质量。再次,建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由于合伙双方需要承担彼此失误带来的损失,因而双方之间可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对合伙人的表现进行有效的监督,降低主观造假的可能性,且由于相互之间的互补还能够进一步提高事务所的整体水平,包括对造假的甄别,保证审计质量。
4.3 建立和完善会计举报机制
一是畅通会计举报通道。政府部门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制约与监督,进行权力分解,提供多选择的举报方式和一个严谨的透明的举报通道。政府机构当中的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等都可以接受会计举报,举报者进行举报的时候可以选择他们信任的部门,另外他们也可以在其他的部门再将这些情况通报一遍,举报的整个受理程序他们都可以进行监督。而且举报受理机构还要接受社会和其他机构的监督。二是保障举报者根本利益。国家应当完善举报人保护法,对举报者实行报复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全面的保护善意举报人。对于举报人的秘密,监督及受理机构必须严格保守,举报者举报以后的情况要着重关注,重点查处那些有报复行为的案件,如果因为受到打击报复而造成举报人财产损失、名誉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受理机构要无条件的帮助其依法提出恢复名誉以及赔偿的请求。同时,对于恶意举报行为,也要提出责任条款,经调查没有会计造假行为的,相关部门有权依法惩罚恶意举报人,除予以罚款以外,全部调查经费由其承担,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恶意举报者要交给司法机关以恶意诽谤、妨碍公务等罪名依法进行惩治。
4.4 建立严格的会计诚信激励与约束机制
会计诚信激励约束机制主要包括以法律为主导和以道德舆论为主导的激励约束机制。会计诚信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包括:对于守信者的激励,应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优惠,以激励措施促进企业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会计环境;对失信者的约束,应从根本上对失信者进行惩戒,处罚相关责任人,通过强有力的惩戒措施遏制会计失信行为的发生。
5 结论
诚信是会计本质属性,更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由于企业会计人员身份特殊,其弄虚作假行为的恶劣影响范围广、力度大,不但会影响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甚至会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我国目前社会环境下,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等不完善,以及会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会计造假行为固然有其产生的现实土壤,但是,随着国家关于财务会计行业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内外部监管,以人为本,注重保护会计从业人员的利益,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多种措施并举,严厉奖惩问责机制等,我国会计行业诚信缺失的不良之风一定能够得以纠正,重新树立会计行业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和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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