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探析
2014-10-21柯昌苗
柯昌苗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带动,政府政策性的引导支持,专利、商标等的申请量和质量都在逐年上升和提高,这些都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同时也出现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停滞不前的局面。由于高校内部师资缺乏,教学团队单一、机构设置不合理等方面的原因,从而导致作为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并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加快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或机构、制定科学的课程设置、培养跨学科的教学团队等显得越来越重要。
【关键词】陕西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5-232-01
陕西省先后于2008年、2011年,分别通过了《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陕西省知识战略推动计划》,均强调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要想充分提升知识产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这就需要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而这些人才的培养需要依靠高校的知识产权教育。从这个角度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已上升到战略意义和时代意义的高度了。与东部地区相比,陕西经济还比较落后,要提高陕西的竞争力,需要培养大量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因此,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是目前陕西省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陕西省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的突出问题
(一)知识产权学院(机构)覆盖率低
据统计,全省79所普通高校中,关于知识产权学院的设立状况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屈指可数的高校的知识产权具有独立的地位(即作为与法学院等同一级别的独立二级学院),分别是是西北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另一类属于普遍情况,大多数是依附于其他学院,如:西北工业大学依附人文与经法学院、西安财经学院依附文法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依附人文学院、西安理工大学依附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等等。
从上述统计可以看出,当前依附于法学院(及其他院系)的体制问题,已经成为陕西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体制障碍。因此如何科学的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学院,培养更多优秀的知识产权人才并在人才培养上获得更大的自主权问题已迫在眉睫。
(二)《知识产权》课程覆盖率低,课程层次不高
目前就全国高校而言,知识产权教育仅在法学、法律、政教和管理类专业开展,其他专业基本不开设此课程。结果是导致知识产权课程的总体覆盖率较低,受众面也较窄。对于地处西部地区、法学教育本就欠发达的陕西来说,这种状况就更显突出,在课程层次方面,根据实地调研统计,除了法学类和法律类专业学生以外,在大多数理工类和综合类高校里,知识产权选修课是大部分学生唯一可以接受知识产权教育的途径,其中上过知识产权课程的学生不足学生总数的10%。
(三)教学团队单一和师资队伍缺乏
根据统计,陕西高校知识产权的教学团队基本上是由单一的法学教师组成,这其中不单单是博士,还包括硕士。然而由于知识产权问题的复杂性,单一的法学教师、管理学教师或科技类教师组成的团队,均不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无法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强大的团队支持。
除了教学团队单一之外,师资队伍缺乏也是问题之一。目前,在西安市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的院校中,知识产权专职教师总计36名,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10名,具有博士(包括在读博士生)学历的21名,除法学背景外,具有工学、管理学、理学等学科背景的仅有3名。其中,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有专职教师7人,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2名,博士(含在读博士生)7名;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现有知识产权专职教师8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3名,博士(含在读博士生)4名;西安交通大学有专职教师5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2名,博士5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专职教师3人,其中副教授1人,博士及以上学历1人;西北农林大学专职教师有3人,教授1人,副教授1人,博士及以上学历1人;西安理工大学专职教师2人,其中教授2人,博士及以上学历2人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师资队伍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工作。
(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相对来说比较单一
知识产权的复杂性、综合性、实务性及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应是多样性而非单一性。目前,本科专业教育、选修、双学位以及本硕博连读等方式是其主要的培养模式。但陕西省高校在培养模式方面非常单一,具体体现为,屈指可数的几所学校将知识产权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讲授的同时开设修选课,还有部分院校仅仅只是开设了知识产权课程,剩下的部分院校未设置任何这方面的课程。根据调查,大部分院校并没有侧重专业方面的教育,没有将社会的需求与培养模式结合,不能满足社会对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同时知识产权这种学科本身的综合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应当是具有多门学科知识融合交叉的知识结构。因此,在人才培养模式选择时应考虑知识产权人才知识结构需求的多样性,采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陕西省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或机构
据统计,陕西79所普通高校中,仅有西北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设立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也仅有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共3所。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建战略”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以及结合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培养更多的知识产权人才是未来高校的发展趋势。
(二)制定科学的课程设置,使课程设置多样化
知识产权是一门新兴学科再加上知识产权综合性的特点决定了其课程体系的构建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的来讲,知识产权的课程体系应当包括教学环节和实践环节两个方面。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就要求学生在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还应掌握知识产权专门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因此除强化知识产权基础课程外,还应注重实践应用性,比如专利和商标检索的技能、资料查询的方法,具备运用知识产权知识解决和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管理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跨学科的教学团队,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实践证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依赖多学科背景的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因此,高校应当积极引进精通经济学、法学、科技管理学等知识的人才将其整合到知识产权教师队伍中来并加以培养,形成一批具有跨学科背景的高素质教学人才。同时,应当广泛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工作的人员、代理人,以及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资深法官,还有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管理的实务专家等人员承担教学任务,从而形成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各有所长、密切配合的教学团队。
(四)构建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陕西高校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上也可采用国外发达国家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应给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习平台,教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还要加强两个合作:一是加强高校之间的合作,尤其是学科之间存在互补的高校,如理工類院校与财经院类校合作,彼此借鉴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这两个方面的优势,其结果必然有利于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二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合作,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学生参与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创新发明。简而言之,根据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我省高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既可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可以实现高校与企业、高校与高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人才共享、信息共享,构建最佳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叶美霞,曾培芳,李羊城.德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科学管理研究,2008.
[2]严永和.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J].电子知识产权,2008(12).
[3]杜蓓蕾.工科院校知识产权教育推广对策[J].中华商标,2009(6).
[4]吴汉东.知识产权的学科特点与人才培养要求[J].中华商标, 2007(11).
[5]陶丽琴,陈璐.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科建设研究[J].知识产权,2011.
[6]李国英.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J].高教论坛,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