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在田坝煤矿二号井搞好防突工作的体会
2014-10-21朱昶勋
朱昶勋
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
摘要:本文分析了田坝煤矿二号井从1994年至2004年10年间先后发生过的15次瓦斯动力现象以及突出伤人事故的基本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应措施。
关键词:煤矿;防突;工作;开展
1概述
1.1矿区地理位置及地质概况
田坝矿区位于云南省宣威市田坝镇。田坝煤矿二号井开采羊场矿区向斜东北端的五、六、七井田深部煤层,走向长14.8公里,倾斜宽平均0.7公里,面积为8.14平方公里。煤系地层属上二叠统宣威煤组,可采煤层4--12层,煤层总厚3.8--12米,煤层倾角30--80度。煤的工业牌号为肥焦2号及主焦煤,低磷、低硫、高发热量、中灰至高灰的难选、极难选煤。采区内围岩以泥岩及粉砂质泥岩为主,易于风化,断层多、岩体局部破碎,遇水容易彭胀,矿压显现较为明显。
1.2矿井瓦斯、煤尘及水文情况
二号井原设计为瓦斯矿井,经几年的开采矿井涌出量增大,经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随着开采深度增加,发生过几次煤与瓦斯突出现象,2002年鉴定批准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3通风瓦斯情况
二号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副立井和主斜井为主要进风井,下一、下二、下四采区和七采区采用独立风井回风。各采区主要通风机均为双回路供电,共有八台主要通风机,其中下一采区为BD-Ⅱ-8- No19,下二采区为4-72-11No20B,下四采区为BD-Ⅱ-8- No21,七采区为4-72-11No20B,电机功率:下一采区2×132Kw,下二采区210kw,四采区2×132Kw,七采区155kw,矿井等级孔为3.376m2。矿井总进风量为6660m3/min,总排风量为6787 m3/min。各采区布置了专用回风巷,所有采掘工作面、井下炸药库、井下充电硐室均实现了独立通风,各采区、采掘工作面的风量、风速符合供风标准要求,没有不合理通风。杜绝了盲巷的存在,所有密闭严格按规定管理。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37.82 m3/min(抽排10 m3/min)。
1.4发生瓦斯突出情况
1994年2月15日在四采区1602溜子石门揭穿K14+1煤层时发生投产以来的第一次煤与瓦斯突出,至2003年12月共发生煤与瓦斯突出15次,分别发生在K2+1、K9、K11、K13+1、K14+1、K16、K16+1、K27煤层,最大一次突出发生在下二采区中运输石门揭穿K11煤层时,突出煤量200t、瓦斯2843m3。之后未发生过动力现象。
2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分析
2.1对煤与瓦斯突出的认识过程
二号井在四采区1602溜子石门揭穿K14+1煤层时,施工方法采用同往常一样的方法正规打眼放炮作业。放炮后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突出后涌出大量瓦斯半小时内1000多立方米,抛出煤渣达80多吨,当时全矿上下对突出慨念认识不清,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只知道以后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长期采用打钻探测,没有科学的检测手段,从领导到职工对防突都未引起重视。到2000年后开始对二采区下部进行延伸。在刚施工上部车场时揭穿K27煤层放炮后就发生大量瓦斯涌出情况,矿井掘进头被迫停止施工。先采用钻机打探眼,探眼有没有喷孔现象作为预测煤层有无瓦斯突出危险的标准。一直执行到2002年4月4日施工下二采区中区段运输石门,揭穿K9煤层进入其底板岩层后打钻,没有发生喷孔现象后,开始正常掘进。4月4日夜班放炮后揭穿11煤大量瓦斯在动力作用下涌出,导致当时在该巷道及其回风流巷道中施工的11名职工受伤。
经过这次事故后,全矿上下开始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不能以打钻有没有喷孔作为判断煤层会没不突出危险的标准。。
2003年开始与重庆煤科院接洽进行防突研究相关工作。
2004年2~4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对二号井下二采区埋深643m的K9煤层进行了相关参数测定,测定结果为:瓦斯压力3.53MPa、瓦斯含量13.30m3/t、透气性系数1.4032m2/MPa2.d,百米钻孔瓦斯涌出为1.903-2.811m3/min.hm,钻孔流量衰减系数为0.0412d-1-0.0443d-1,属于可抽放煤层,煤层坚固性系数为0.33、瓦斯放散初速度△P为12、超前排放钻孔有效作用半径为0.4m。其它煤层待测。
2.2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原因
2.2.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不知道瓦斯突出的相关机理和防治方法。
2.2.2对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认识不到位,引起高度重视程度不够。
2.2.3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防突措施,防突装备落后。
3突出矿井管理
3.1组织管理:
3.1.1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责任制
矿长对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突工作,解决防突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矿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副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安监处长负责监督检查。
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3.1.2建立严密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
矿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突措施。
3.1.3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防突工作中的作用
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的防突措施计划。
3.1.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编制各部门、各层次人员的防突责任制;打钻、抽放、防突管理办法、制度,矿井防突实施细则及相应各工种操作规程,建立防突奖惩制度
3.2技术管理
3.2.1认真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四位一体”综合措施。在采取防突措施时,应优先选择区域性防突措施,如果不具备区域防突条件时,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
3.2.2编制突出煤层防突的专门设计
新建礦井的初步设计或有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中对突出煤层都必须编制防突的专门设计,优化采掘布署,减少防突工程量和瓦斯灾害的机率突出矿井的巷道。
3.2.3把好防突措施的各个关口
各防突头面必须制订专门防突措施,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3.2.4加强对防突现象的总结、分析:每次发生突出后,矿防突机构指派专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填写突出卡片,进行原因分析和事故追查;矿地测部门和防突专门机构一起绘制各突出煤层瓦斯地质图。
3.2.5依靠科技进步搞好防突工作
针对防突的难点、疑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协同攻关,每年在制定矿井科研计划时,要以防突为重点,并装备先进的防突抽放瓦斯监控设备仪器、仪表。
3.3现场管理
3.3.1搞好现场人员培训
突出矿井的职工,凡是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防突知识培训和自救、互救知识培训、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突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3.3.2加强防突措施的施工管理
3.3.2.1加强防突措施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3.3.2.2施工现场应有必备的施工牌板,如防突措施牌、防突控制牌、突控点等
3.3.2.3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处理
3.3.3加强瓦斯地质工作
突出矿井中现场瓦斯地质工作极为重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