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的意蕴:转变教育发展范式
2014-10-21孟繁华
孟繁华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总体目标下,教育领域就是要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治理能力提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适应当前信息化、全球化、民主化背景下教育的新形势。而教育综合改革的落脚点应聚焦在转变教育发展范式上。
一、治理:时代赋予的新型管理范式
治理的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利益和合法性认同基础上的合作。治理关注的是过程,而不是制度形式,所以它强调权威、权力的行使以及行使的方式。在管理过程中,政府原来意义上的绝对权威受到了挑战,出现了另外一些多元主体组织,这些组织都以合作的姿态卷入管理过程。治理带来了如下转向:从关注项目和政府机构转向关注政府治理的工具,从等级制向网络化转变,从公私对立到公私合作,从命令和控制向谈判和协商转变。
教育治理是区别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国家与公民社会,机构与私人机构相互合作,共享管理权利,并通过多种管理手段与方式,达到共同分享责任与义务,增进和实现利益的目的。教育治理主要包括以下特征:一是治理主体多元化。教育治理不仅仅由政府承担,而且也包括非政府组织、学校和家长等多种主体。政府不应是教育产品和服务的唯一提供者,而应从繁重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致力于发展战略和统筹规划,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为治理的其他主体发挥作用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治理机制复合化。教育治理机制是由政府、社会和学校这三大治理机制构成的,三大治理机制形成合作互补关系。只有合作,这三大现代治理机制共同运行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并弥补各自的缺陷。三是治理手段多样化。除行政的手段以外,更多的是强调各个主体之间的自愿平等合作。四是治理目的重视价值理性。治理的价值不仅要重视效率,更要强调公平正义,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显然,与以往的行政管理不同,以上几方面趋势均建立在合作基础上,合作机制成为现代教育治理的必然选择。
现代社会对人的观念影响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以人为成本阶段。这一时期本质上是把自己与他人都看作经济动物,以博取最多的财富;二是以人为资源阶段,重在对人的开发和培养培训,以期获得更大的效益;第三阶段则是以人为本阶段,强调对人的尊重、关心和发展。公平的社会就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所有人”平等享有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的社会。早在1983年,法国著名学者佩鲁就在《新发展观》一书中指出,发展应该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应以人的价值、人的需要和人的潜力的发挥为中心,促进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共同体每位成员的全面发展。这是一种以满足人的需求为中心价值取向、以人与自然统一的生态和谐发展为核心的新的发展范式。
教育生态需要涵养,需要治理。这种发展范式的话语表达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多样性、内生性、多元性、协商性等。以往我们发现某一个方面出现了问题,往往就全力以赴极力强化这方面的工作。这种线性思维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保证教育可持续发展和正确走向,相反,这种极力强化,有可能破坏教育生态。这需要在治理现代化背景下进行反思。
二、从效率到公平:转变教育发展范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百废待兴。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效率原则和由此派生的竞争思维一直主导着社会组织的变革,也成为教育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重点校、重点班、重点生等精英教育话语充斥其中;不断强化竞争机制,明目繁多的评估、评审、评比损失了过多的教育机会成本。当然,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效率优先管理原则的价值在于“破旧”,在冲击、消解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激发了教育活力,我国教育的巨大成就也是这一时期积累起来的。
在摆脱自身种种偏见之后,大家一致同意的契约就是公平。提到公平,必然联想到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他认为,正义即公平,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一种良性的结构安排,其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这一带有终极意义的命题,其意义不仅在于它要求在现实中为人们寻求公平和正义,更重要的在于它作为一种理想根植于社会制度和人们心中,成为人类世代追寻的价值目标。社会公平既是一种价值理念,又是一种行为规范,其基本要求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而教育公平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缺失了教育公平,社会公平也就无从谈起。
从个体看,教育至少有三大功能:一是唤醒人的生命意识;二是启迪人的精神世界;三是建构人的生存方式。从现实出发,我们不妨把教育分解成三个子概念:正教育、零教育和负教育。实现了教育功能的工作可谓正教育,没有实际效果的工作称为零教育,而与教育功能背道而驰的工作则为负教育。在此概念框架下,教育工作是否契合教育本质成为检验教育效果的标准。教育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是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是人重要的实践活动形式。运用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方法管理教育,忽视了教育的系统性、渐进性和长效性,肯定不是正教育;以管理企业的办法管理教育,对中小学生生“优胜劣汰”,也不是正教育;用过度竞争性的“奖惩”思维和手段,把中小学生人为分成三六九等,甚至羞辱所谓差生,摧毁儿童的精神世界,更不是正教育。我们要摒弃那些以教育之名、行负教育之实的行为,基于教育公平的核心价值,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在他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都在他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
三、共同体:治理体系下的教育实践
社会变革深刻地触动并改变着传统思维的方式和行为的方式,与治理内涵相通的共同体形态也在从理论走向实践。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从西方国家开始,教育改革的关注点逐渐从“个人努力”转向“学习共同体”。近年来,我国各种类型的教育共同体应运而生,尝试着把教育的矛盾与冲突转化为不同主体之间的平等交往与对话,试图实现教师间、师生间相互平等、互相理解、相互尊重,形成自我与他人同时得到提升与改变的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共同体(community)是一个舶来的词汇,费孝通曾把它译作“社区”。共同体就跟我们平时所居住、生活的社区一样,以学习共同体为例,它特指我们一同学习的“社区”。举例而言,我们在传统课堂中通过师生互动进行教与学的活动,便形成了课堂学习共同体;在网络学习环境中通过远程教学、论坛讨论等形式交流学习,便形成了网络学习共同体;在教师成长的过程中,为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而组成教研活动小组,便形成了教师学习共同体。简单地讲,你同谁一起学习,即与他处于一个学习社区,即“学习共同体”中。在生活社区中,人们在相互交往中完成生活的建构,在学习共同体中,参与者在相互交往、互动、合作、分享的过程中完成知识的建构。因此,从本质上来讲,学习共同体并非狭隘地指处在同一个班级、同一个教室中的师生,而是广泛地指具有相同的学习目的与价值追求,以完成某些共同的学习任务,并在这一过程中共享资源,分享经历,互动交流,并且相互促进的参与者所组成的集体。
学习共同体强调师生之间通过积极的合作与平等的对话,强调多元参与,共同完成知识和意义的建构。在学习共同体之中,学习者包括教师、学生、家长等所有参与互动的主体。他们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职能,发挥不同的作用,在各自原有经验的基础上,使学习的发生成为一个主动探索、自主构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的丰富与智慧的增长是主动的、内生的,而非被动的、灌输的。学习共同体还鼓励参与的个体根据自身的知识经验与生活体验,运用不同的思考方式与表达方式参与到学习共同体之中,通过对话与碰撞,反思与建构,逐步生成更为高级且具有个性化特点的心智模式。可以说,个体的多样性既被视为学习共同体的宝贵资源,也是学习共同体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我们对学习共同体的探索与实践必然关注将其所蕴含的教育理念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的组织形式。最近几年,在课堂教学上,所谓“反转课堂”诞生了。这种教学模式把学习的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了学生,学生要使用网络等学习资源在课下自主学习,教师不再占用课堂的时间来统一讲授知识,而是把节省出来的时间则用于协作学习,并提供个性化帮助。这正体现了学习共同体的基本思想,难怪这一教学模式风靡全球。与反转课堂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课程开发模式——慕课(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也广泛流行起来,它更是与网络时代学习共同体理念相契合。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与全球任何地区的学友一起在网络上学习课程,提交作业,发布观点,开展讨论,自主地生成学习共同体。信息时代所催生的学习共同体的各种组织形式纷至沓来,我们必须顺应这一趋势,也有理由相信未来在我国一定出现全球流行的原创“作品”。
我们的社会必将成为学习型社会,这一社会也必将由无数学习共同体构成。相信未来对学习共同体的探讨将不再局限于教育领域,这一人类重要实践将会在更广泛的视域下为知识的获得与创新开辟新的路径,为人类文明赋予新的意蕴,也为社会进步开辟新的空间。
(责任编辑 王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