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浅议
2014-10-20袁新平
袁新平
摘 要:一个人劳动所创造的完整价值,由两部分组成,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力增值价值,其中劳动力增值价值也就是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它体现在产品的剩余价值上。本文将完善一种新工资概念,让工资更加完整,称之为完整工资,它由两部分组成,劳动力价值工资和剩余价值工资,目前,我们的工资都是指自身劳动力工资,没包括剩余价值工资。剩余价值工资是劳动者以自身的劳动力作为投资,而获取产品剩余价值的投资所得报酬,并根据劳动力价值所占投资比例来计取剩余价值的所得报酬。本文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除了存在雇佣关系外,还存在投资合作关系,即劳动者以自身的劳动力价值来进行投资。
关键词:劳动力;工资;剩余价值;投资
1 概念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形式是工资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指对劳动者实际付出量和相应劳动报酬所得量进行具体的计算与支付的方法,工资形式规定着劳动状况和劳动报酬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从上面得知,目前的工资就是对劳动者的劳动进行回报的一种报酬,用人单位通过工资来购买劳动者的劳动力从事生产活动,劳动力只是一种特殊商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从工资里面看不出的一个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完整价值,因为,劳动所创造的产品存在剩余价值,也就是一个人的劳动所创造价值有增值部分。另外,既然劳动者的劳动占产品价值的一部分,那么劳动者享用产品的一定比例的价值,并且,劳动者的劳动力是产品总成本的一部分,是投资主体之一,也是产品一定比例的所有者,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存在合作投资关系,这种关系随着劳动合同终止而终止,这也是现行工资无法表现的。本文将完善一种新工资,让工资更加完整,称之为完整工资,即一个人劳动所创造的完整价值。
2 计算
一个人劳动所创造的完整价值,简称G,由两部分组成,劳动力价值和劳动力增值价值,其中劳动力增值价值也就是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它体现在产品的剩余价值上,劳动力价值简称V,剩余价值简称M,即G=V+M,以往,一个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完整价值(G)只包含劳动力价值(V),即G=V,但投入或投资决定所得,即投资与所得,一个人的劳动力价值(V)作为一种投入或投资,计算在产品成本里面,那这个人也应根据劳动力价值(V)计算投资比例来分享产品的所有价值,包括剩余价值,也就是上面的G=V+M。
劳动力价值由生活必需品价值决定,由维持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费用决定的,和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所决定,劳动力也可以转化为一种商品,那劳动力价值可理解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和价格,不是劳动创造的价值,劳动力价值也会转化为资本,是生产成本,是生产要素之一。劳动力作为劳动者的一种资本,可对产品进行投入或投资,并可获得相应的投资所得,劳动力价值作为劳动力的量化指标,可计算出劳动者的投资所占产品总投资或投入的比例,进而计算出投资或投入所得。劳动力成本是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和其它成本一样,是投资成本,这些成本的会转移到产品上,所以,产品的价值也由劳动力和其它等多种生产资料价值组成,由此可推理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对产品的收益或收入都拥有所有权,即可参与分享和分配,成为投资者的投资所得,劳动力的所有者是劳动者,是工人,由此可知,工人也是所投资单位的投资主体,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一样,不同的是,工人是用劳动力进行投资,其它投资者是通过生产资料进行投资。所以,工人要发挥主人翁责任感,和其它投资者一起共同把所投资单位经营管理好。
一个人除了拥有生产资料,还有就是自身的劳动力,从而能从事生产活动,当一个人没有生产资料,只有自身的劳动力时,即投入只有自身的劳动力,那么这个人可以通过使用别人的生产资料来合作从事生产活动,但这个人所创造的完整价值(G)就不如拥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人,由于投入各不同,所以各自所得也不同。因为投入决定一个人的所得,有投资就有收益,根据G=V+M,每个人对剩余价值(M)都享有分配权,以往只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才能有分配权,而劳动力价值(V)不作为一种投入或投资,只有生产资料(C)才作为投入或投资,从而导致没有生产资料的人,只有劳动力的人没有剩余价值分配权,所以,因为投入不同,导致各自所分享的剩余价值(M)不同。
一个人生产出来的产品价值,就包含了这个人的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即商品价值(W)=生产资料价值(C)+劳动力价值(V)+剩余价值(M),而C+V=成本价格(K),那么W=K+M,其中剩余价值(M)是超出成本价格的部分,M=W-K,是由于市场供需关系而产生的超出成本价格的部分。由此可见,一个人劳动创造的完整价值(G)由两部分组成,产品成本和剩余价值,K和M,此时,G=W=K+M,这个人的劳动创造等于商品价值,其中剩余价值(M)属于一个人。如果这个人没有生产资料,只有劳动力,通过使用另外一个人的生产资料来生产,那这个人劳动创造的完整价值(G)也由两部分组成,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V和M,G=V+(M-M1),此时,剩余价值M属于二个人,则必需进行分配,减掉另外一个人的剩余价值(M1),M-M1。由于投入或投资决定所得,并且,M=W-K,进行分配时商品价值(W)是不变的,则剩余价值(M)由成本价格(K)决定,而K=C+V,由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价值决定,从而推理出,生产资料(C)所占成本价格(K)比例和劳动力价值(V)所占成本价格(K)比例影响和决定着剩余价值(M)的分配数量,即根据各自的投入来计算和决定所得,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没有生产资料,而这个人的劳动力价值(V)占成本价格(K)的比例=V/K,这个人的投入所占总投入的比例,由此计算出这个人的剩余价值(M)=M*V/K,这个人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G)=V+M*V/K。上面计算的一个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完整价值(G)就是一个人的劳动所得。
3 案例和结论
例如:某工人甲在一家企业1999年的年工资所得是四万元,当年企业总投入和投资是四千万无,当年利润是500万元,那工人甲1999年的完整工资是多少?
根据上面公式:
G =V+M*V/K
=4万+500万*4万/4000万
=4万+500万*0.001
=4万+0.5万
=4.5万
从上面得知,与以往不完整工资相比,多了一项剩余价值所得,即M*V/K,根据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就是年工资除以总投资,然后乘以剩余价值,也就是利润,最后得出工人甲应分配剩余价值所得0.5万元,即投资所得。注意的是,工人甲的年工资4万元仅仅是劳动力价值,不包括劳动力增值部分,即不包括剩余价值所得,没有通过工人甲作为投资者的投资所得来计取剩余价值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