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14-10-18
商务部公告规范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
商务部发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公告》指出,境外投资者申请将原出资币种由外币变更为人民币的,无需办理合同或章程变更审批,可按照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到有关部门和银行办理登记、开立账户、资金汇兑等手续。
《公告》明确,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资金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战略投资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于委托贷款。以上措施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商务部研究典当业对外开放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人士在“拍卖典当融资租赁”专题发布会表示,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外资开放典当业,且在入世时该行业也并没有在我国承诺开放的名单中,但为了进一步经济开放的需要,商务部正在积极研究相关问题。
工商注册“零首付” 没“本钱”也能开公司
逐步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扩大“零首付”范围和时限。允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公司零首付注册,6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其余注册资本2年内缴足。
2014 年关税实施方案发布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3年12月16日发布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767项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平均优惠幅度达60%,其中部分婴幼儿奶粉进口暂定税率下调。
根据方案,新增和进一步降低税率的产品包括活塞航空发动机、手机和平板电脑取像模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天然牧草等支农惠农产品;音频生命探测仪等救灾用品等。
方案显示,2014年对燃料油等767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而2013年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的项目为784项。
商务部发文十措施 鼓励商场开网店
商务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十项措施助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其中提出,各地制定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重点发展零售、跨境贸易、农产品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商务。还提出,对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电商企业(包括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融资担保、物流配送等各类服务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服务机构。
对百货商场等传统零售企业,商务部鼓励它们“开网店”,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将组织电商和传统零售企业开展以促进网络消费为目的的各类网络购物推介活动。
民宅获准用来开办企业
对于居民住宅是否可以作为公司的住所?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的登记条件,方便电子商务、创意产业等企业注册登记,各地政府可根据本地的情况需要、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具体的规定。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先发营业执照后办证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凡具备企业条件的创业主体,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复文件的,经创业主体申请,可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办”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