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具有“教育家”情怀的教师
2014-10-16李海军
李海军
一提教育家,人们自然会想到苏霍姆林斯基、杜威、夸美纽斯、孔子、陶行知、蔡元培、梅贻琦等古今中外、耳熟能详的人物。“教育家”对于我们来说是那么遥远和高不可攀。仔细想想,其实,教育家并非遥不可及。所谓教育家,无非是按照教育规律从事教育活动的教师。明白了这一点,心里就亮堂多了,即使成不了教育家,做一个具有“教育家”情怀的教师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教育是人类社会独有的一种培育人的社会活动。既然是培育人,就要一切以人的成长为准绳,就要对人倾注人性的关怀,就要尊重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无法改变的生理特征、智力特点、性格特点、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因素。这种尊重是普适性的,与人的生命特征的积极方面还是消极方面无关。这种尊重旨在弘扬每个人的生命价值,既是教育的原点,也是教育的旨归。
当下,工业化时代的生产印记深深烙刻在教育的肌体上,教育的功利性越来越严重,社会评价教育看分数,教育主管部门评价学校看分数,学校评价教师看分数,教师评价学生看分数,围绕着分数形成了一个“老鹰捉小鸡”的怪圈,完全背离了教育的初衷。应试教育观念影响下的课堂失去了“人”的踪迹,没有了生命尊严,忘却了人生境界的提升。由此,造就了大量的教师上课无思想、无思维、无情感、无主题的“四无”课堂。现代学生观要求教师塑造具有独立思想、人格尊严、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呆鹅”。教师不能过度依赖课件展示,要明确课件只是教学辅助工具,否则就会淹没学生的独立思维,就是“眼中无人”。教师在追求教学“具象”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对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时,一定要重难点突出、易错易混点摆明,否则就是“以己昏昏,致人昭昭”。教师在推导结论时,一定要给学生留有想象的余地,否则就是扼杀“人性”。具有“教育家”情怀的教师必须着眼于学生的发展潜质而不是考试分数。
真正的教育必须立足学生的个体差异,克服学生身上的消极因素,培植学生的积极因素,引领、帮扶和促进学生的个体成长。教师的职责是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差异,改进学生的差异。遗憾的是,实践中又有多少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冠以“优等生”“中等生”“差生”等称谓!一提教育措施即是“保优促尖”“扬长补弱”,而这里所谓的“优”“尖”“长”“弱”无不对应着学生的考试分数。成绩高的学生就是教师的“重点保护对象”,成绩差的学生就是被边缘化的“差生”,一切以考试分数论“英雄”。教育的“德”“智”“体”“美”“劳”五极只剩下了可怜巴巴的一极,而这仅存的一极也只是残缺的“智育”中的考试分数而已。学校沦为“考试工厂”,而学生则是工厂中的“考试机器”,这与“培养全面而有个性的人”的教育宗旨是背道而驰。具有“教育家”情怀的教师必须尊重和优化学生的个体差异。
在一般教师的眼里,“听话”的学生就是好学生,既“听话”考试成绩又高的学生就是优秀学生。于是,教师在不自觉地扼杀着学生的个性,充当着“刽子手”的角色:凡是与考试无关的学习实践活动均被禁止,扼杀学生多元智能的发展;凡是具有潜在危险性的挑战性活动(比如春游、远足、运动会等)均被取消,扼杀学生独立人格的成长。其实,教育本不难,只要把属于学生的东西还给学生就足够了,只要按照生命的成长规律办事,让“鱼在水中游”“鸟在空中飞”就行了。可是,我们为什么偏偏要让鱼翔高空、鸟潜海底呢?“拔苗助长”的故事听多了,就误传为经验,而违背生命生长规律的伪经验带来的恶果就是“摧残人性”“颗粒无收”。具有“教育家”情怀的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摒弃分数,尊重生命,尊重差异,尊重个性,培育人,成全人,博爱,包容,仁慈和善良,这就是教育家的情怀。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