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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安全监管体系的矛盾破解

2014-10-16王俊山西省左权县畜牧兽医局

中国畜牧业 2014年16期
关键词:兽药兽医抗生素

文│王俊(山西省左权县畜牧兽医局)

在兽药安全体系建设中,政府层面应该“照镜子”,监管部门应该“正衣冠”,督促兽药企业“洗洗澡”和养殖企业“治治病”。

应用兽药,对治疗畜禽感染和控制传染病起到了卓有成效的作用,极大地保障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兽药的不规范使用,带来的不仅是动物疾病治疗失败,而且给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埋下隐患,对人类健康及生存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如何正确使用好兽药这把双刃剑,发挥其本质作用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兽药安全监管体系面对的三大矛盾

1.畜牧业发展结构多元化与兽药监管标准化管理需求之间的矛盾。目前畜牧业的发展格局为规模与散养、集约与粗放、标准与随性等模式并存,小而全、大而散、遍地开花的传统养殖模式依旧大量存在,短期内消除并不现实。由于散养户没有科学规范的用药知识,有些为追求治疗效果滥用抗生素。对如此大量分散的养殖户急需在兽药安全使用上加大监管力度。基层兽药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进程中必须面对小而全的传统养殖格局与推行严格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之间的矛盾。

2.养殖业抗生素滥用与兽药残留安全分析手段落后的矛盾。资料显示,目前全球每年至少有50%的抗菌药用于畜牧业,但它们并不被动物完全吸收,而是有相当部分以原型或代谢物的形式随粪便和尿液排入环境中,这些抗菌药作为环境外源性化学物质对环境生物及生态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并最终可能对人类的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由于基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抗生素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方面依旧是空白,只能依赖于日常的兽药档案记录监管,进而构成养殖业抗生素滥用与兽药监管部门对抗生素残留安全分析手段落后之间的矛盾。

3.民众对食品质量安全健康的期望与兽药监管体系投入不足的矛盾。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民众对食品消费有了新的认识,对食品消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政府在兽药监管基础体系如人员经费和检测技术上投入严重不足,只能依赖于现有原本就力量薄弱、人才短缺的畜牧兽医队伍,进而构成民众对畜产品质量健康安全的期望高与兽药安全监管投入低、社会关注度日益增长与社会监督有效途径缺乏之间的矛盾。

二、矛盾背后原因分析

1.重生产安全轻体系建设导致兽药监管体系乏力。兽药监督管理权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行使,以山西省为例,省级有饲料兽药监察所,市级有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而到县一级,由于受过去防治站看病卖兽药的传统管理体系影响,兽药监管工作主要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真可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并且,近年来各级政府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安全办公室,协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而没有给予县级畜牧部门内部成立专门的兽药监管检测主体所需的编制和人员,加之县级畜牧兽医力量本身就弱,如此软弱无序的兽药监管体系难以保障兽药监管与检测到位,基层兽药监管形同虚设,从而导致上游的兽药监管也相应乏力。

2.监管重疫病检疫轻兽药残留检测导致抗生素残留难检测。畜禽出栏必须要经过检疫,检疫重点是预防疫病的传入传出,而对于抗生素残留等方面的检测依旧是空白,可真正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瓶颈难点是兽药残留。动物中抗菌药的不合理应用,使兽用抗菌药物受到菌株耐药性的制约,对动物、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如动物源性食品中残留的抗菌药被人体食入后,可以产生直接毒性作用,会对人体肠道菌群产生影响。由此看出畜牧部门的职能重点不只是重大动物疫病的检疫,更需要加强兽药质量残留等方面的检测。

3.企业重经济利益轻安全效益导致道德诚信低下。个别兽药企业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降低生产成本,将原料偷梁换柱;有的为提高产品的使用效果,任意增加主要成分,使某种兽药由一个主要成分增加为两种或更多,这些药物多数存在着易分解和药效不稳定等问题。如果企业不树立“动物健康安全第一”的理念,必将导致种种生产乱象,必将引起兽药经营市场混乱。由此看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尤为重要。

4.兽医重名利双收轻用药规范导致抗生素滥用。如今养殖行业“防重于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有兽医从业人员置社会责任于不顾,只注重眼前利益,在饲料中随意添加或超量添加抗菌药,他们宣传用药的理念是“预防性治疗也是用药,比发病后用药好,假如一旦发生疫病,可能会加大处方,增加用药成本”。由此看出,预防环节滥用抗生素也是目前职能部门最大最关键的管理空缺。

5.养殖场重畜禽产量轻管理水平导致兽药市场混乱。目前,有些养殖场对抗生素使用极端依赖,却没有在加强饲养管理水平上下工夫。《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了兽用处方药的销售条件,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兽药自由销售给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威胁,但目前绝大部分养殖场均已形成较为固定的兽药购买渠道,无论是否配备专职兽医,都可以直接从兽药经营企业或者从兽药生产厂家直接购买兽药,无形中导致兽药市场混乱无序。

三、矛盾解决建议

兽药安全监管体系矛盾的解决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建议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出发,政府层面“照镜子”,帮助监管部门“正衣冠”,督促兽药企业“洗洗澡”和养殖企业“治治病”。 如单单寄希望于行政监管或企业自律确保安全,恐怕只会让消费者不断失望。

1.政府层面“照镜子”。政府层面应该在兽药安全监管基础体系的建设上“照镜子”,查找在专门监管机构设置、技术人才引进、检测技术研发、标准体系建立等方面投入是否到位,现行的兽药安全监管检测体系是否满足中国国情需要。

笔者认为,目前政府在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上,对监管职责的定位、对企业行规的标准可谓苛刻,但是,食品安全包括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还是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县乡兽药监察体系建设,尽快在县乡成立兽药监察站(所),落实必要的人员编制、监管设备、检测经费,让基层有人、有钱、有场所、有设备去从事专门的兽药安全专项执法,定期开展兽药残留方面的检测,必须让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尽快扭转在监管反监管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被动不利的局面。

2.监管部门“正衣冠”。兽药监管部门应在兽药监管执法作风上“正衣冠”,查找在日常的兽药监管中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严等问题,是否存在监管工作上的形式主义。

笔者认为,根治兽药残留的安全问题,最主要的还是依赖于兽药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强力打击企业非法行为,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因此,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兽药监察队伍势在必行,确保真正能做到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3.兽药企业“洗洗澡”。建议兽药企业在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检测把关、质量跟踪反馈等质量安全控制上“洗洗澡”,从社会责任担当的角度上查找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是否能实现持续发展,是否存在主体责任方面的不落实。

笔者认为,应尽快建立兽药安全可追溯制度,从生产经营企业到养殖户凭处方笺购买使用兽药全部实现电子网络管理档案,全程监控,逐步形成上下游兽药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

4.养殖企业“治治病”。养殖企业在抗生素滥用上急需“治治病”。笔者认为养殖企业“治治病”需要职能部门从提高产业规格、门槛、质量上入手。发展不仅要规模,更要标准,不仅要集约,更要安全,充分利用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组合,引导产业重新洗牌,推动畜牧产业结构优化和资源整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大力开展兽药安全使用专项整治和抗生素检测行动,必须在实现“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上下足工夫,建立健全饲料兽药投入品、养殖、屠宰加工等全链条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生产经营全程质量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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