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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神话的叙事主题研究

2014-10-15

关键词:众神神话英雄

何 力

(川北医学院 外国语言文化系,四川 南充637000)

希腊神话最初在远古时代以口头的形式进行传播,之后慢慢形成文本,它们的主题带有人文主义思想。神话中的各类人物和神灵都是古希腊英雄的化身。神话中昭示了古希腊人的宗教意识、世俗追求和社会生活风貌。

要论及希腊神话的“主题学”,那么我们首先就要清楚什么是“主题”,什么是“主题学”。在任何文学作品层面中某单一个层次研究称为主题,一般的主题研究探讨的是个别主题的陈列。而主题学研究的是相同主题(包含套语、意象与母题等),它是一个体系的范畴。

为了形成结构复杂的形式,希腊神话常常把各种想要表达的主题两个到五个结合到一起。主题在结构上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因为它们涉及并引起了地点、关系或地位上的变化。在这些纷繁复杂的主题中,它们也存在着某些共性,对其的诠释有助于对希腊神话、希腊文学和整个欧洲文学、文化的理解,因为古希腊文化是欧洲文化的起源。在西方学者看来,希腊给了西方文化共同的根。

一、希腊神话的叙事模式

在希腊神话里,某些主题因为具有模式化用途,所以重复出现;另外一些主题在风格或内容上品味一致,比如利用智慧或奇谋解决困境,希腊神话常常简明精炼地表达出这个主题。但除了这一普遍特征外,神话中所用智慧一定是令人愉悦的。许多这类神话的创造者或传递者一定找到了本质上令人满意的、聪明的解决方案,正如之前所述,这也是为何在希腊神话中以及在世界的很多传说中有如此多的“困境到出路”系列故事。这是简单层面上的流行品味,例如它不是对严肃的社会问题的反映,也不是对一种制度准则的象征性肯定。在这些模式化的、总体上非幻想性的英雄传说中,对这种欣赏品味有着一贯的强调。

(一)神祗化叙事视角

希腊神话中第三类指的是人神之间的关系。能力强大的神祗行为主要关注于保护或者催生与英雄之间的恋情,或者反对他们进行迫害或报复。这些是神话中关于神祗的主题:追求人世间的爱情;在战争、历险或在王位争夺中支持自己偏爱的一方,如受雅典娜支持的堤丢斯、奥德修斯、赫拉克勒斯,受宙斯支持的阿伽门农;迫害出于无意或有意不虔诚的凡人,如奥德修斯刺瞎了波塞冬的儿子波呂斐摩斯,波塞冬因此追击他,或是阿耳忒弥斯困扰俄纽斯,因为其忘了给她献祭,或是阿波罗和阿耳忒弥斯杀死尼俄柏的所有孩子,因为尼俄柏小小的自诩,她宣称自己在作为母亲生儿育女方面已经超过了勒托,或是伊克西翁因为企图强奸赫拉而被扔入塔尔塔罗斯。众神的行为经常只不过是对英雄壮举的合适刺激,但一些神话关注于强调神祗的绝对权力,或是关注于他们在人神之间模糊的界限和有选择的替换:例如当一个孩子被女神赋予不朽(如得墨忒耳之于得摩丰),或者一个人的生命依赖于其身体上的附属物,他的外在灵魂,或者女神当自己的凡人丈夫变老后将其抛弃(如忒提斯抛弃佩琉斯)。

如果认为神祗和精灵只关注于普式主题那一定是误解,如把奥林匹斯山看作是众神的栖息之地,以及逝去的一代英雄们其中某些在他们的坟墓近处徘徊要求受到崇拜、另一些则化成看不见的精灵们在人世间主持正义[1]的想法——这些本身确实是充满想象力。不可否认的是,大部分神祗一旦他们本身发展并且切实获得自己的职能后,他们就没有什么独特的作为,只是履行日常的保护职责,并将注意力放在了追逐情欲和迫害他人上面。然而神祗是无时不在的,这种存在如此显而易见以至于可能被忽视,它是希腊神话概念中的根本性成分。英雄们在众神的神话世界中、在众神令人敬畏的创造物这一氛围中行动,这就将熟悉感和不可预测感结合起来,使得众神的存在始终能被感受到,即使他们主动的介入是间歇的、重复性的,在整个情节上处于从属地位,而最终是神祗使英雄变得意义重大。此外,人化的神祗这一概念在遥远的过去就已形成,而且不仅仅存在于希腊神话之中,这一概念是意义深远的想象之一,这一概念一旦创造出来,就不能完全去除众神的想象性倾向,即使《伊利亚特》第二十一章中努力将其平凡化。众神的本质是对人类的抱负、局限、彼此之间的荒唐可笑的斗争提供反馈。

(二)“英雄”叙事视角

神祗的出现和异化明显构成众神独立神话活动最重要的一部分。原始的自然神、继承的主题、洪水,以及一种黄金岁月都出现在近东神话的叙述之中。正是在这些主题中,以及普鲁米修斯作为人类的策略家以及保护者的主题中,神话才看上去被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概念化方式。另一方面,纯粹的想象主要局限于黄金时代的概念以及对乌拉诺斯、克洛诺斯、宙斯的暴力行为的叙述中。在其他神祗神话中,这两种特征都不具备,他们甚至在目前所谈到的英雄神话中更不突出。

这些英雄神话以迈锡尼时代希腊的中心以及这些英雄的家族展开,主要是阿尔戈斯、迈锡尼、梯林斯、底比斯、雅典、埃伊纳岛、卡吕冬、伊奥尔科斯、科林斯、斯巴达和克里特。这里暂介绍一个希腊神话的样本。达那俄斯命令他的五十个女儿杀死他们叔父埃古普托斯的五十个儿子,也是她们的五十个堂兄弟,这些人因为某种原因而不受欢迎。只有珀耳涅斯特拉没有杀害自己的丈夫林叩斯,这两个人的儿子阿巴斯又抚育了普罗托斯和阿克里西俄斯,分别是阿尔戈斯和梯林斯的国王,这一对孪生兄弟甚至在娘胎之中就相互争吵。在普罗托斯的妻子斯忒涅玻亚(也称安忒亚)没能引诱柏勒罗丰后,就控告他对自己不怀好意。普罗托斯派柏勒罗丰到吕西亚并试图将柏勒罗丰杀死。

赫拉克勒斯在整个希腊神话中也是很早就凸现出来的个性人物,这也提醒我们,无论英雄的类型多么复杂,只有半神英雄,还有一些史诗历险中的英雄(攻打底比斯的七雄,阿戈尔英雄,特洛伊战争中的英雄),特别是底比斯和阿戈尔的贵族家族,这三大类型主导着英雄这一领域。其他神职性、职能性、相对现代的英雄都不重要。即使是史诗中的英雄,其真正的神话特征也有待检验。他们中很多只是因为在神话传统发展过程中因为名字的原因,地位才得以提升,这些人物充当的角色也是次要或者一般的。

“英雄形态学”强调,即使是最好的英雄也有暴力和破坏性的一面,甚至是宙斯的儿子,埃伊那的国王艾克斯。他因公正而闻名,最后成为哈得斯的一名判官,但是他也陷入对普萨玛忒的奸污事件中,而普萨玛忒是一名典型的逃避事务的海洋仙女。正如一些英雄在能力和死亡层面上他们介于人和神之间,这也是因为英雄代表了在有序和无序间的平衡。被赫拉克勒斯所战胜的巨人们在公元前六世纪和公元前七世纪的艺术中是混乱、不法和野蛮的象征。从一个比较重要的层面来讲,英雄们是这些巨人的天敌,代表了文明和文化。然而英雄的消极层面毕竟可能反映出一个出现更早也更矛盾的观点;他们自私的暴力只不过是对贵族物质享乐主义的一种保护以及对力量的崇拜,但总的来看,我倾向于将英雄的这种矛盾看成是一种复杂传统的偶然结果,而不是对有序与无序,自然和文化的一种有意对比。

二、传奇、社会与普式的三位一体

希腊神话用巧妙的叙事技巧把传奇、永恒的社会主题与普式主题联系起来,让它们常常在一个文本中共存。其中,这些主题着重强调在家庭内部中父子之间、兄弟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一个王朝背景下;强调夫妇之间、父女之间的关系(借助乱伦,或者害怕被替代,或者关乎忠诚的斗争),或母子之间(俄狄浦斯和伊俄卡斯忒,俄瑞斯忒斯和克莱登妮丝特拉),或者儿子与继母之间的关系。其中暗含的家庭压力戏剧不仅仅局限于像拉布达科斯和阿特柔斯那样的半现实主义的长篇英雄故事。

这类的描述深入每一类希腊神话中,从乌拉诺斯、克洛诺斯、宙斯的神谱神话到传奇型的故事,如像费德拉和斯忒涅玻亚这样的放荡、为人欺诈的妻子,或是像美狄亚这样的不忠的女儿。这类主题的广泛分布暗示出在神话形成时期以及在随后的传统①无疑在某种程度上,复杂的家庭关系也曾是不同地区的传统并统一的无意识的产物。中,家庭压力都是一个能引起个人兴趣的主题,也有很大的戏剧潜力,这已经超过了一般的传奇故事。在一个高度组织化的部落结构中,特殊的张力源起于特殊的条件下。例如,一个人与他配偶的尚未出嫁的姐妹在住处上离得很近,这是一个已被证明过的容易造成家庭压力,而且比较危险的情形。这种情形是由于一系列现实需要的相互作用:因为氏族群体将要集中于某处,因为要保护家族财产,因为将妇女作为交换物品,因为对能生育后代的妇女的安全条件的准备,因为要避免程度更甚的乱伦。正如我们所知,至少在青铜时代早期,人类社会比神话时代的社会组织更松散,也更不系统化,丈夫与妻子的氏族住在一起是不正常的,造成家庭压力的机会至少在性层面上也相应地减少了。然而,这种压力显然还存在,无论社会如何安排,男性与女性之间,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总会相互长期斗争,至少就如贪婪、嫉妒和情欲这些男性世代相传的突出特征一样长久。在古希腊,对家庭紧张关系的强调应该看成是对世代遗传的人性的概括性反映,而不应看成是对极端社会条件的具体反应。

普式主题的模式化特征揭示了某些潜在的联系,对普式主题的研究也要以那些在题材或重要性上有着特殊、非凡甚至古怪的传奇主题的研究为补充。这些主题(以很普通的现实为展现载物,但是赋予了传奇性的用处)中,具有思辨性,或者说有着严肃的阐释含义。

特选“火”为例:(1)火的用途或重新得到火(福洛纽斯,普罗米修斯);(2)祭祀需要(宙斯和普罗米修斯);(3)创造不朽(得摩丰,阿喀琉斯,墨勒阿革洛斯);(4)煮子女(坦塔罗斯,阿特柔斯,普洛克涅和菲洛墨拉用来试验或报复;伊诺和墨利刻耳忒斯因为发疯),或煮老人(美狄亚和珀利阿斯,伊克西翁和伊俄纽斯);(5)作为神圣或净化之物(宙斯作为化身的雷电、星辰);(6)每年更新(利姆诺斯岛的妇女,奥埃托山上的赫拉克勒斯)。

“火”影响人类的方方面面:是烹调和其他技术用到的工具,通过祭祀与神交流,与明亮的天空、神祗和灵魂之所相联系。负面来说具有破坏性,正面上使得以净化。神话不仅仅反映出火的重要性,这样也能体现莱维·斯特劳斯的调解矛盾的功能。火的世俗用途(最显著的是用来烹调和建造)和它的神圣的用途,如祭祀、宗教净化或神祗惩罚的媒介,这两者之间有一种明显的张力。这种倾向虽然没有直接陈述,但毫无疑问,在宙斯和普罗米修斯的处事中体现出来。普罗米修斯试图夸大祭祀的世俗的一面(给人类以适宜的饭肴,给神祗无用的部分);宙斯为报复将人类的火全部取走,这就打破了这种困境,但是对神祗和人类都不利。与这种神圣和世俗的矛盾性相似的是净化性和破坏性。这反映在女神为使凡人孩子不朽而将他们放在火中锻炼,如忒提斯之于阿喀琉斯,得墨忒耳之于得摩丰(净化功能);与其相反的是伊克西翁对其岳父伊俄纽斯的诡计与预料的效果相反(破坏性:伊克西翁将伊俄纽斯扔到一个火坑之中)。在之前的例子中所涉及的凡人承受的是火破坏性的一面,而不是净化性的一面,整个过程也令人失望地在强调一种近乎于赫拉克勒斯式的对立张力概念中的含糊性,这种模糊只有神祗能够理解,而凡人不能理解。第二,宙斯由于在塞默勒面前以真身出现,雷鸣电闪,塞默勒被焚烧而死,并用雷电击死阿斯克勒庇俄斯,因为他令人起死回生违反了自然秩序(破坏性);然而赫拉克勒斯在俄塔山上的火葬使得他涤去凡人因素,升为真正意义上的神祗(净化功能)。火的矛盾性贯穿着神话的始终。

在普通主题中,如果我们搁置纯叙述和戏剧故事的主导方面,下面四个方面最为突出:比赛和远征,尤其是要涉及怪物;人神之间的关系,不管是爱情、保护还是压迫;神祗自身背景的描述;家族内部的着墨,导致复仇或替代之举。这些关注点中的第二点和第三点显然互相联系,而第一和第四点则例证了竞争和冲突这一重要的普遍观点。

三、希腊主题隐喻叙事图解

希腊神话是语言符号建构的形象世界,根据索绪尔的观点,隐喻是语言的共时性模式。神话这样的叙事文本是通过隐喻来扩大它的内涵的。以下图示贯穿于神话的模式化过程中,因为它所展现的是在神话隐喻叙事中的真正关注。

综上所示,图表展示了希腊神话里主题的暗含以及之间的联系。在尼尔森的第一卷《希腊宗教史》中关于神话的一部分,[2]他强调希腊神话中主题的重要作用后,他提出对希腊神话的系统分析将会说明“希腊人的特殊才能,他们的理性主义,导致对想象成分随意的主题进行挑选、删减和重塑”。然后他又解释这种理性主义是内在的,其力量如此强大以致于希腊人基本上能够避开民间传说以及溯源传说中那些“原始而梦幻的思想”——结果“希腊神话所以成为不同于民间传说、以及其他民族的长篇英雄故事,理所当然有了一个特殊的名字:神话”;或是他在其更早的一些书中所论述的,“所以希腊神话成为异于普通传奇的作品,也应该有个独立的名字”。换言之,尼尔逊拒绝将“原始的”幻想传说称之为神话,因为它们还未曾被理性主义希腊人的这一“特殊天赋”所影响。

古希腊神话与其他民族的神话相比,更加的丰富多彩,强烈的人本思想为当时的民主政治提供了思想来源,所以它到现在为止还有着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它既是时代的精华,又是人类永远不朽的宝贵财富,它是古人发表对世界对人生的观点的圣坛。

[1]Hesiod.TheWorks and Days and Theogony[M].Kessinger Publishing,2010.

[2]Martin P.Nilsson.AHistory of Greek Religion[M].Oxford at the Clarendon Press,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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