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现状与初步探索
2014-10-15李勤
李勤
一、我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背景
据统计,我国有1.3亿农村学生,其中有3 000万学生在学校住宿,这些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里解决。在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保障仍面临不少困难,孩子们的吃饭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焦点问题,也是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2011年3月,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以“关注西部学生小餐桌”为题,连续对贵州、云南、广西等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在校期间伙食状况进行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民间慈善组织和个人,还倡导发起了“免费午餐”活动。基于这些背景相关部门经过反复研究,经过国务院批准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年8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亲自带队赴陕西吴起县、志丹县,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发现,一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比较突出。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青海、云南、广西、宁夏等西部4省(区)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学生生长迟缓率近12%;低体重率达9%;身高和体重均明显低于同年龄段儿童正常值。二是现行“一补”政策(即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覆盖面偏小、标准偏低。2010年,中西部有1 228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一补”,只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在校生的13%。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据初步调查,校外寄宿的义务教育学生还有1 239万人,受现有“一补”政策的局限,往往产生“因为不住宿,所以没补助”的现象。三是中西部地区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生课间自己生火做饭,有的学生甚至需要自带做饭的炊具、调料、柴火等。
2011年10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召开部署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就落实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明确要求。2012年2月,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6月,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标志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正式实施。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的要求,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启动国家试点。中央财政为按照每生每天3元标准(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年拨款160亿元,率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其中民族县有368个,占54%;国贫县有431个,占64%;边境县有54个,占8%。惠及2 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不含县城),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2.支持地方试点。文件还明确提出支持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还将给予奖励性补助。
3.改善就餐条件。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2011年至2013年累计安排近300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同时要求,各地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4.完善“一补”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 000元,初中5元、全年1 250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5.出台配套文件。全国学生营养办(由教育部等16部门组成)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核心,及时组织制定了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和应急事件处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有效地加强指导,规范管理。
三、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现状
我省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涉及莲花县、安远县、赣县、宁都县、寻乌县、兴国县、于都县、会昌县、上犹县、石城县、南康区、瑞金市、乐安县、永新县、遂川县、井冈山市、万安县等17个县为实施此项计划的试点县(市、区)。自2012年6月已经正式开始实施。
从目前实施效果来看,各地都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地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学生、家长、学校普遍感受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真正惠及于民的民生工程。但由于各地都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1.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难以拨付到位,直接造成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质量大打折扣。
根据中央文件要求,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专项资金要按照1:1的比例,足额落实应承担资金。我省实施此项计划的17个试点县(市、区)为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绝大部分都是国定贫困县,财政基础薄弱。
以企业供餐为例,A县按照中央补助标准即每生每天3元向供餐企业采购牛奶+×,但实际采购价中却包含了本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仓储费、配送费、税费等费用以及供餐企业利润。经调查某供餐企业发现,其采购牛奶每盒含税价先后为1.40元和1.45元,采购蛋黄派含税价每份0.76元,采购法式小面包含税价每份0.89元。如按采购价计算,学生每天享受的牛奶+×营养食品价值最低为2.16元,最高为2.34元,低于每生每天平均3元的中央补助标准,直接影响了整个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质量问题。
同时由于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各地或按实际中央补助资金建设,或将食堂建设资金统一整合再分批建设,造成了已经新建改建的学校食堂大多数仍存在建设面积不达标、功能区不健全、用餐场所不够,难以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是食堂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无法实现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全面推行学校食堂供餐的目标。
以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人数为3万的B县实施食堂供餐为例,按照学校食堂工作人员1:100的配备标准,该县需安排300名食堂工作人员,以每人每月1 000元聘用工资计算,该县每年财政仅此一项至少要安排270万元经费。同时按照食堂建设的相关标准,学校食堂建设应按照学生规模建设食堂面积,配备相应厨房设施。2011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该县学校食堂建设项目280个,新建面积31 280平方米,改建面积9 050平方米,总投资5 237.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 805.5万元,地方需配套2 805.5万元。
2.学校食堂供餐实际也面临较大的操作困难。
一是难以规范实行大宗食品及原辅料的统一采购与集中配送,直接增加了采购成本,不能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从实际操作来看,各学校的供餐模式、供餐内容都有不同,有的采取中餐提供一至二个营养菜,有的采取以米粉为主的早餐,有的采取寄宿生食堂供餐、走读生企业供餐等不同享受形式。特别是食堂供餐的学校,其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原辅材料基本由各学校自行在当地乡镇所在集市采购,口头协议居多,难以做到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加上学校公用经费偏低,学校工勤人员较少,大部分由学校老师兼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查验、双人和定期轮换采购等内控制度不能严格执行到位。同时村小、教学点地处偏远地区,更是难以统一配送,不能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二是营养餐与其他正餐的原辅材料混在一起,难以结算清楚。调查发现,较大比例的初中学校都有为数不少的寄宿生,上学期间的一日三餐基本都在学校食堂解决。学校食堂不但要供应全校学生的营养餐,还要供应寄宿生其他时间的正餐,因此在原辅材料的采购、当日材料的出入库、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方面难以界定。
三是品种单一,营养受限,目前还停留在提供免费用餐阶段。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食堂供餐的基本上采取中餐“米饭一元+一个免费营养菜”的供餐内容,少数学校则是采取提供以米粉为主的早餐。菜品单一,将3元补助资金用于等值提供给学生免费早(中)餐,实际用部分中央补助资金替代了学生家长原来负担的伙食费,学生并未足额增加价值3元的营养膳食,未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的目的。
四、国外学校供餐的主要做法借鉴
从世界范围看,欧美国家实行学校供餐已有100多年历史,最初都从扶助贫困学生开始,由民间及私人团体发起和运作。20世纪初,英国有300多个私人慈善组织向学校中的贫困儿童供餐;在瑞士,由私人协会向大约8%的小学生提供午餐;其他国家早期学生供餐也大多由民间团体首先推行。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不少国家的政府加强了对学校供餐的管理和支持,逐步将学校供餐纳入国家计划,使之稳定发展。日本于1889年开始在山形县一所私立小学向贫困儿童供餐,1932年政府首次对学校午餐提供财政补助;二战后,日本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全国推行学校午餐计划;到2009年,全国3.2万所学校提供午餐,占学校总数的94.3%。在美国,1934年由国会通过法令,推行学校午餐计划,此后又相继实行学校早餐、课余加餐等5项计划;目前,每天有3 000多万名儿童食用学校提供的早餐及午餐;2005年美国儿童食品计划预算为120亿美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近50个国家实施了学校供餐计划,由于各个国家国情不同,其做法也不尽相同,但也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和趋势。
1.资金来源以政府、家庭共同支付为主。
日本学校营养午餐的所有开支可分为三部分:一是家长支付的午餐费,占经费总数的51.6%;二是地方政府与团体出资承担的部分,占总数的39.5%;三是国家政府的补助,占总数的8.9%。相对日本的人均收入,学生个人负担的部分相对较少,除午餐材料费外,包括工人劳务费、厨房设备与设施等在内的费用均由政府负担。同时,政府还为少数贫困生提供完全免费的学校午餐,所需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
印度联邦政府负责免费提供粮食,诸如运输费、制作费、食堂建设费等其他费用,则由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共同分担。
1992年,泰国颁布了《小学学校午餐基金法》。2001年,省级和地方行政机关也参与其中,中央政府每年向学校午餐基金提供5亿泰铢,直至形成60亿泰铢的规模。2007年,政府在学校午餐计划方面的额外拨款也达到近50亿泰铢。教育部负责管理学校午餐基金的利息,地方行政机构负责管理额外的中央政府资金和提供地方的补充资金,以承担为经济贫困生提供免费午餐所需的费用。
俄罗斯学生餐的资金来源由三部分组成:各级财政拨款、非财政性优惠和家长支付。学生每月交一次餐费,家长提前将钱款打入学校账户,所需费用只有实际价格的30%。学校供餐享受的价格优惠,一部分来源于政府规定的非财政性优惠政策,其他由当地政府承担。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政府每天还会提供补助。多子女家庭、社会低保家庭,残疾儿童、孤儿或者父母残疾的孩子可以享用完全免费的早餐和午餐。
美国中小学午餐在收费形式上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联邦政府根据不同家庭的收入状况将午餐分为三类,高收入家庭自掏腰包,低收入家庭实行减价折扣,穷人家的孩子则免费。
法国学校午餐的收费标准灵活多样,根据家庭收入不同和用餐天数不同,学生的餐费也有所差别。如巴黎市政府将学生的家庭收入从每月234欧元到每月2 500欧元以上分为8个档次,学生每餐价格也据此分为8档,吃同样的饭菜,最高收费5欧元,最低仅为0.13欧元。
2.供餐方式以学校供餐为主,其他方式并存。
芬兰、美国中小学午餐供餐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学校自己设立食堂;二是设立中心食堂,按时将所需食品送往各学校;三是与食品公司签订协议,由公司生产食品并负责分发到各个学校,学校只负责加热、冷藏等简单处理。
3.供餐内容品种丰富、营养搭配。
日本学校午餐的食物选择以营养均衡、种类丰富为原则。学校对于每餐的营养要求细致入微,除了要求午餐必须提供全天所需能量和营养素的1/3外,还特别强调了要保证达到学生一日所需钙质的1/2。一份午餐主要包括米饭、一荤一素两种菜、一碗豆腐酱汤、一小盒牛奶和一份水果等。
俄罗斯所有中小学校均提供两顿学生餐,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加餐,学校根据《标准》的具体要求,制定加餐食品的清单(种类不少于20~30种)。此外,学校里还可以设置自动售货机,供学生自由购买,但国家对学校自动售货机所出售的商品有严格的规定,自动售货机所提供的食物必须富含维生素、矿物质、脂肪和蛋白质等营养物质。
瑞典校园午餐普遍采用自助式(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年龄太小除外),按需取用,避免浪费。所有食品均由专门的营养配餐员设计安排,种类十分丰富,营养也很充足。每餐平均提供两种肉类,以鱼排、牛排等为主(刺和骨头基本全部剔除)。沙拉的品种也很多,每餐有10到20种供学生选择。
4.原料供应当地配送。
泰国很多学校都与当地的农业学院、企业等合作兴办校园经济,并利用校园空地养鸡、养鱼、种植蔬菜水果、培养蘑菇等,这些产品主要用于增加学生的营养餐品种和提高质量,多余的产品还可以进行销售,增加学校收入。
美国联邦农业部建立了“农场-校园直通车”计划,减少流通环节,鼓励学生多吃水果蔬菜,少吃“垃圾食品”。目前,“农场-校园直通车”计划已经在美国各州的9 000多所学校推广。
5.民间机构积极参与。
长期以来,印度民间机构积极参与到学校免费午餐的计划中。APF基金会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免费午餐机构。该基金会设计出现代化的食品加工体系“中央厨房”。食物都是统一采购并烹制的,不但高效,同时也保证了食品的安全。基金会还邀请政府在厨房派驻卫生巡视员,并设有食品检测室,及时检测食物原料及水源的卫生状况。基金会还为每辆运送车装载了定位系统,一旦发生突发状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6.食品安全严格管理。
日本政府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严格规定。凡是学校食堂或送餐公司的管理者,不仅要有实际的食品加工业务经验,还必须取得执业资质。学校餐具每天由高温洗碗机清洗消毒。学校午餐只提供热食和熟食,午餐中提供的蔬菜都经过加热处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为防止蔬菜变色,规定饭前两小时才能做菜,且每顿午餐都要留样、编号、注明日期,并在零下20℃保留两周。校医每三个月要对配餐中心和配餐室的卫生状况抽查一次;当地卫生保健机构每年要到配餐中心及配餐室进行2~3次卫生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营养午餐的人员也要对辖区的配餐中心及学校配餐室定期检查。
俄罗斯法律对于学校厨房的内部结构、装修材料、通风、下水、餐具、容器甚至垃圾摆放的位置都有明确的规定。食堂一定要有足够数量的餐具(保证每个学生不得少于两套),不得使用变形、破损、搪瓷、铝制的餐具和厨具。以莫斯科为例:所辖1 948所学校会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学年都对食堂的食品车间和食堂大厅进行装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食堂的灶具、餐具和器皿进行更新。
五、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探索
1.广泛深入宣传。
(1)“3元”是补助,绝不是全包。从国外施行营养餐的做法来看,大部分国家的营养餐资金也都是由政府与家庭共同承担。我们国家实行的每生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其准确定位应该是补助,而不是政府全包,更不是免费午餐。
(2)计划实施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在此项计划中,中央提供的膳食营养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本身就带有扶贫款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并且是在进一步提高现有“一补”(即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标准基础上新增加的一项资金。统筹起来计算,原来已享受“一补”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每天将得到生活膳食补助7元至8元。在大部分农村地区,这一标准可以在基础餐的基础上并保证有一定营养。
2.促进资金到位。营养改善计划是一整套政策体系,不是单独政策措施,国家除了提供每天3元的膳食补助,还安排了食堂建设资金,提高了“一补”标准。但由于县级财力不足,相应配套资金难以拨付到位,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积极有力地促进配套资金拨付到位,是现阶段解决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问题。建议食堂建设资金部分由中央与地方1:1出资比例改为中央支付50%,省、县共同支付50%。
3.确保两个安全。一个是食品安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要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另一个就是资金安全,要确保把每一分钱都“吃”到孩子嘴里。与以往补助资金不同的是,这次计划明确要求,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特别是“等值优质”四个字,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因此各地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管好用好孩子们的“吃饭钱”。
4.推行因地制宜。各地各学校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当地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供餐方案、合理选择供餐内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计划。
如有食堂或可以配备食堂的学校,可实行食堂供餐;没有食堂的学校,可从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或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教学点或不成规模的学校,在有关部门的批准下,也可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学校和政府可以补助一些设备款项。又如有的学生寄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有的不寄宿,只是在校午餐。因此,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包括完整的午餐,也可以提供蛋、奶、肉、蔬菜、水果等加餐或课间餐。关键是要合理搭配,保证营养。同时还要注重当地的饮食习惯,确保食材新鲜、营养、安全,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
5.加强营养指导。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中“两系统”的监督指导功能。如果说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解决了“有多少学生吃了”的问题,那么学生营养监测评估系统则要解决“吃得怎么样”的问题。从目前的学生营养监测评估系统来看,仅仅是初步实现了数据采集、入库、上传等基本功能,分析、指导、预警等重要功能还未实现。因此监测范围不能仅限于当地享受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部分学生,还应有当地未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横向数据比对;监测内容的常规项目要在测身高、量体重的基础上,增加血红蛋白、微量元素等检测项目;营养食谱要在尊重当地饮食习惯的基础上,科学指导,合理搭配;年度综合分析报告要加强对当地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力指导。
6.鼓励社会参与。孩子吃饭问题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不可能由政府全包。即使是欧美发达国家,也不是为所有孩子都提供免费午餐。要想从根本上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单靠个人、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必须以政府为主,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大力倡导社会共同参与。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可以积极参与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江西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