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下跪借钱是道德勒索吗?
2014-10-15第一争议
第一争议
2014年6月30日,在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新希望大厦外,身绑玫瑰花的男子莫某携14名大学同学集体下跪,他们手持玫瑰,举出广告牌向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借款100万治病,广告牌上写着“借我100万,我打工还你一辈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等字样。白血病患者莫某称:手持玫瑰是为了倡导更多人力所能及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他希望能够到借款企业去打工,慢慢偿还借款。有人赞其为了生存勇气可嘉,有人斥其企图道德绑架,孰是孰非?
正方:大学生莫某为了治疗白血病,已经花光了家里的钱。若非实在无路可走了,也不会出此下策。他为了生存撕下脸皮与尊严的勇气值得赞叹。更何况,他一不偷,二不抢,三不骗,只是想向企业家借钱治病,并承诺打工偿还,没有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吧!大概也是因为没有接近新希望集团董事长的渠道,才出此下策吧。企业家借与不借,事实上没有人可以胁迫得了。
反方: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家公司的门口,15个人集体下跪,向企业家借钱治病,这不是道德胁迫世上就没有道德胁迫了。这种胁迫当然不同于人身强制,后者就是直接犯罪了。这些人不就是想制造一个大新闻吗,以可怜兮兮的模样试图得到舆论的同情,希望舆论的压力能帮到自己。企业家要真答应了,以后三天两头就有人来借钱并要安排工作,倒闭歇业指日可待。
正方:想制造一个大新闻也没什么错吧。人家是弱者,面临绝路,不顾一切地想要获得治病的钱,难道不可以理解吗?纵然企业家不借钱给莫某,莫某也赢得了大量的舆论关注,也会有潜在的慈善人士可能愿意借钱或出钱给他治病。法无禁止皆可为,既然没有违反法律,那就是合法可做的了。纵然别人不出钱,也犯不着出言相刺弱者吧。对弱势群体要同情之、怜悯之。
反方:“我是弱势群体,我怎么做都是对的”,这样的道德观实在太LOW太可怕,不就是只论强弱,不论是非吗?精心策划一个大新闻,试图陷一位无辜者于道德上不义之境,其中折射的心态就是吃大户、均贫富。人家和你有毛关系吗?治病,一要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与治疗效果,二是治疗的成本效率高,本人钱不够,可以向慈善组织或媒体求助,这才是体面的方式。
正方:还不是因为政府医疗保障不健全,否则莫某用得着带着同学低三下四地下跪吗?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新希望董事长2013年年薪为294.26万元,是税前,但至少有能力出一些钱吧。佛教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现代社会文明理念也认为生命权大过天。生命重要还是钱重要?生命重要还是所谓的道德胁迫指控重要?保卫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权是社会的责任。
反方:你爸妈生养了你,到了你成年都不管你了,要你自己工作挣钱养活自己,反而和你不相干的陌生人(“社会”)要对你负无限责任了?你得大病了社会都得出钱给你治?政府搞的强制医保,如果要满足一切人的一切医疗需要,那征再多的税都不够。所有健康的工作者都要成为病人的奴隶了。吃饭可比医疗重要多了,不吃饭活不了几天,也没见政府搞食品社保制度啊。
(摘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