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决定》精神 重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2014-10-14张大鹏
张大鹏
《决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农广校作为一个承担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单位,应着重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中等学历教育。一是打造特色专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发挥办学优势,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打造精品课程,突出一批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并在网上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三是开发实用教材,浅显易懂,图文并茂,紧跟时代潮流,开发农民喜欢的各类教材,满足农民的需要。四是探索学分对接,为农民在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架设学分互认的桥梁。
二、加强农业技能开发。一是推进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有效衔接,引导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使职业技能鉴定成为引导培训方向、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也使农民获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二是推进职业标准化培训,依据职业标准、培训标准、师资配备标准、设备与环境配备标准,确立模块化、菜单式职业培训体系,规范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过程、考核评价方式,将培训资源“集中打包”,理论实操“捆绑作业” 的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努力打造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标准体系。三是推进农业职业准入制度,加大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力度,通过行业管理、项目建设、市场准入等多种手段加强对职业准入制度的监管,切实维护农业行业就业准入制度的严肃性,使职业技能开发与促进就业和保护权益相结合。在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的其他职业领域,以及技术性较强、服务质量要求较高、关系广大消费者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领域,要逐步完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四是进一步细化农业职业分类,科学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职业,及时编制、修订农业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编写科学适用的职业培训大纲和教材,开发相应的技能鉴定试题库,不断完善理论知识试题库。
三、加强体系建设。建立一个结构比较合理,功能较为齐全,设施比较完备,适应需求、服务农民、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仍是当前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既包括硬件片面的建设,也包括软件方面的建设。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力争做到五有,即有规划、有经费、有场所、有人管、有人教。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并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有相对固定的培训和实践场所,有一支作风过硬的管理人员队伍,更有一批德才兼备的“双师型”教师。
四、推动制定保障农民教育培训的法规,保证农民教育培训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规范有关部门、涉农单位、农民以及培训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理顺农业、科技、教育、劳动和财政等部门的关系,确保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调统一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农民教育培训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推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制度,明确职业农民的分类、等级和称谓,确定各等级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明确职业农民的认定主体,设立职业农民的认定机构,成立职业农民专家认定委员会,公布职业农民的认定时间、认定程序、认定证书等,组织认定职业农民。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出台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从事农业生产,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