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音乐欣赏
2014-10-14朱丽萍
朱丽萍
内容摘要:在审美的心理活动中,体验先于理解,即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前提和基础。在音乐欣赏中更是如此,我们对音乐的欣赏要基于对它的感性体验。笔者将基于此试从音乐的独特属性、审美情感与音乐作品欣赏、理性认识在音乐欣赏中的作用这三个方面谈对音乐欣赏的几点认识。
关键词:审美 音乐欣赏 器乐作品 声乐作品 理性认识
对于“审美”,美学界一直都处于并不明晰的争论状态,各种学派对于审美的定义都各持己见。所谓“审美”,普遍的观点都是“亦称‘审美活动,人发现、选择、感受、体验、判断、评价美和创造美的实践活动和心理活动”(金炳华,2003)。意大利达·芬奇认为对美的欣赏始于感觉,但须通过智力活动。英国哈奇生认为只有天生的先于习俗、教育的“内在感官”即心灵才是“审美的感官”,才能获得深刻的美感。黑格尔认为审美是人能动地改变外在事物,并从对象中“复现自己”、“观照自己”的思维活动。“审美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和科学的认识活动相比,又有它自己的特点,即同时还伴随着主体的情感的愉悦和灵魂的陶醉,只有这两方面的密切融和、浑然一休,才是美感这一独特的精神现象的完整形态。”上述观点都不同程度地说明审美活动中同时包含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成分。现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教授(2004)认为,“音乐欣赏不仅是一项审美实践活动,还是一项创造性地审美活动;它既是音乐实践的最终目的,又是推动时代音乐发展的力量。”笔者在这里试着谈谈音乐欣赏中的审美活动。
一
音乐是人类为满足听觉需要与表现需要而创造的丰富而有序的声音组合体,它以声音为物质媒介,以时间为存在方式。音乐创作是音乐欣赏的基础和前提。世界上一切音乐作品都包含在“声乐”和“器乐”这两大类别里,通过人声表达的作品称为“声乐作品”,用乐器演奏出来的作品是“器乐作品”。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出现了用人声作为乐器(或用人声来模仿乐器)即音乐中只有人声不用乐器表现的音乐形式,使得这样的分类界限不那么明显。但是即使这样的音乐形式,也没有逸出“声乐”和“器乐”的分类范畴,因此为了论述的方便,在本文中笔者仍然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来进行讨论,对纯人声的音乐作品暂不做讨论。
作为一门声音的艺术,音乐是人类表现性艺术最早的形式之一,它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音乐音响的两个基础属性分别是:没有造型性,即不能直接传达视觉形象,也就是说,它不像造型艺术那样借助视觉、触觉塑造和描绘出形态逼真的物象和人像;同时它没有语义性,即不能直接传达思想概念,从这一点来看,它不像语言艺术那样可以明确表达思想、述说情节。因此,在黑格尔看来,音乐紧紧把握着内心生活的形象性。音乐家的情感活动自始至终都伴随着特定的形象,情感表达又是音乐本身最强有力的功能。苏珊·朗格(1986)也说,“音乐是情感生活的音调摹写”。而音乐正是通过声音、节奏、旋律、和声、速度、力度和调式等来表现情感的。
二
前面笔者已经提到,声音不具造型性和语义性,它对情感的表达是通过非视觉、非概念的形式来实现的。那么人们为什么可以欣赏音乐呢?这是因为声音具有相对独立的象征性;音乐审美心理具有世界性,人类的情感是普遍的、共通的。前者,比如我们通常说大调象征明朗的、辉煌的、阳光的事物,小调象征委婉的、忧郁的、暗淡的事物,大和弦象征坚定有力,小和弦象征犹豫不决。后者,人类作为一种高等生物,在情感的感受和表现上面有着共通之处。比如说,在我们听到小提琴的声音的时候,我们都会觉得欢快和优雅,不会产生沉郁压抑的感觉。而且在欣赏时,往往会有联觉效应,小提琴的声音会让我们想到平静的水面、静谧的夜色,淡雅的清香等,即这时我们通过自己的生活和情感的经验来联想、想象,来对听到的声音进行感官的加工和融合,而正是因为个人经验的独特性使得每个欣赏者的感受都不尽相同。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说音乐欣赏是一项审美创造活动,同时,也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欣赏器乐作品时,可以以器乐作品本身为审美对象,借助声音这一表现形式进行审美体验。在音乐欣赏过程中,根据声音的象征性,借助人类情感的普遍性,加之欣赏者自身的生活经验,来进行审美的创造。不拘泥于音乐评论家的表述,也不依赖画面等辅助性手段,欣赏者才更能欣赏音乐纯粹的美,更能实现审美陶醉。很多欣赏者都有这样一个误区:在欣赏一段音乐之前一定要事先参考知名人士的评论和丰富绚丽的画面,殊不知这样反而使得自己的联想、想象窄化,使得自己的审美经验固着,跳不出评论和画面设定的圈子,评论和画面的“植入”让他们到不了“高峰体验”的陶醉感,也即是一种“前摄抑制”。
声乐作品与器乐作品不同,它在表现伊始,就已经加入了文字、画面甚至是人的行为动作这些手段。这些对于我们理解声乐作品,无论是否意识到或者愿意,都有着很强的指示作用,这些能够为我们的理解提供依据。在当下,流行音乐占据着市场,“霸占”着大众的感官。流行音乐在传播过程中,有着一对一(有时也是多对一、一对多)匹配的歌词与曲谱,以及借助于视觉的音乐电视作品(MV)。这是当下流行音乐创作的趋势,也可以说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也就是说,不管听众愿不愿意,它已经把这些强加在我们的身上,让我们在这些歌词、视频、肢体动作的指引下进行欣赏。如果说在欣赏器乐作品时欣赏者可以进行二度创作,那么对声乐作品就算是三度创作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简单,我们应该注意到,声乐作品在借助歌词、视频等手段进行表达时,往往是基于曲谱本身的尽可能地最大化还原。因此,这有可能会限制其情感表达的拓宽,但是纵向来看,它加深了情感表达的深度。站在欣赏者的角度讲,它提升了作品的感染力,让欣赏者的代入感更强。同时也应注意到,流行音乐还有先作词再谱曲这样的创作模式。
三
当然,在进行器乐作品的欣赏时,虽然不能过分从音乐欣赏中追求音乐之外的东西,但理性认识的参与对音乐作品进行文学化的描绘、对欣赏某些作品有一定帮助,了解作曲家的生平、社会背景等也有助于了解某些作品的意义。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曾认为,欣赏音乐的最好方法是了解音乐创作的真实过程,这一看法虽然有失偏颇,但是却揭示了理性知识在理解音乐尤其是器乐作品时的意义。笔者在这里对作曲家的生平和社会背景以及音乐的有无标题做简要分析。endprint
作曲家的生平和社会背景。任何一首音乐作品的产生都不是凭空的,它必然与作曲家的人生经历和他所处的时代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着深刻的现实痕迹和时代特征,表现着作者的情感,也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当时音乐发展的阶段特征。以贝多芬为例,他前期的音乐作品就和耳聋之后的作品有着很大不同。他个人非常崇拜拿破仑,为其创作《第三交响曲》,但当他得知拿破仑要当皇帝时,愤怒不已,毅然将本为他准备的《第三交响曲》改为《命运交响曲》。
有标题音乐。作品的标题体现了作品主题和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对欣赏者的深入理解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由于音乐与文学、戏剧等有着一定的联系,因此有些标题对于欣赏和理解有着提示情节的作用。如何占豪、陈钢的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欣赏者在欣赏之前,可以预先了解梁山伯和祝英台凄美的爱情故事,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欣赏这个作品。在欣赏过程中,虽然我们没有看到音乐中的主人公,但是随着音调的起伏、节奏的快慢、乐器的转换等我们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草桥结拜、十八相送、长亭惜别、英台抗婚、哭灵控诉、坟前化蝶这样的场景。
音乐是人类表现性艺术最早的形式之一,它没有造型性、不具语义性,但是欣赏者可以声音的相对独立的象征性和人类情感的共通性为基础进行音乐欣赏,这在欣赏器乐作品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欣赏声乐作品时,欣赏者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些非器乐声音形式的影响,使得对其欣赏显得没有器乐作品那样纯粹。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音乐欣赏过程中,必要的理性知识对欣赏的深入有着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美学第三卷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第610页.
[3]苏珊·朗格,刘大基等译:《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第36页.
[4]王次炤:《论音乐欣赏》[J],人民音乐,2004年(2).
[5]李湘,邹湘.用音乐打开审美的大门——浅谈音乐欣赏与音乐审美[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6]朱春玲.论音乐与情感的关系[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3).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