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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探析

2014-10-10王恬渊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19期
关键词:企业集团体制财务管理

王恬渊

摘 要: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以一定形式结合起来的经济联合体,具有规模大型化、联系纽带多样化、组织结构多层次化、经营多元化的特点。根据企业集团总部与下属单位的不同权、责划分边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可为集权式、分权式和混合式等不同体制。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实现通过内部财务制度的建立以及企业内部审计监控两种方式来实现。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9-0178-03

一、企业集团概述

(一)企业集团的含义

一般来说,企业集团是一种以大型企业为核心,以经济技术或经营联系为基础、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领导体制,规模巨大、多角化经营的企业联合组织或企业群体组织。

(二)企业集团的特征

企业集团在结构形式上,表现为以大企业为核心、诸多企业为外围、多层次的组织结构;在联合的纽带上,表现为以经济技术或经营联系为基础、实行资产联合的高级的、深层的、相对稳定的企业联合组织;在联合体内部的管理体制上,表现为企业集团中各成员企业,既保持相对独立的地位,又实行统一领导和分层管理的制度,建立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在联合体的规模和经营方式上,表现为规模巨大、实力雄厚,是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国度多角化经营的企业联合体。

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是企业集团为界定各方面财务管理的责权利关系,规范理财行为所确立的基本制度,是企业集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模式及选择:

(一)集权式(完全集中制)模式

对企业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甚至较大影响的事项的决策权均集中于集团总部。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分权式(完全分散制)模式

集团总部在保持重大决策权的前提下,将许多重要事宜的决策权更多地授予了子公司或成员企业。分权制是将决策权分散于各成员公司,成员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权限,集团总部只起控股股东的作用,对成员企业以间接管理为主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二层权力结构层面,全部权力独揽于母公司或管理总部。集权与分权只在于第三、四、五权力层次,如果子公司等成员企业在第三、四、五层次上拥有了大部、甚至全部的自主权,则体现为一种分权特征,否则为集权型 。

(三)混合式(介于两种极端方式之间)

实践中采用较多的是集权式和分权式相结合的混合式财务管理模式。

(四)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模式的选择

1.根据企业集团的不同类型选择不同的财务管理体制模式:(1)对于资本型的企业集团来说,属于资本型的子公司以及涉及资本运作活动的公司大多实施集权式管理;不涉及资本运作或纯粹属于生产经营实体的子公司一般采取分权式管理;(2)对于产业型的企业集团来说,在集团总部或者控股的核心企业具有强大的产业优势且各成员企业产生高度的依附性,集团总部有相当大的决策权的情况下,通常实施集权式管理;反之,在集团总部没有独立选择权的情况下,通常实施分权管理;(3)对于管理型的企业集团来说,企集团总部可信依托资本纽带关系顺势对成员企业采取集权式、分权式或混合式的管理体制。

2.根据企业集团的不同发展阶段选择不同的财务管理体制模式:(1)企业集团初创阶段,通常采用集权式管理体制,以最大限度减少管理风险;(2)企业集团初始发展阶段,各项工作逐步进入轨道,通常采用集权式总体框架下的有限分权管理体制;(3)企业集团快速发展壮大阶段,通常分权程度扩大乃至采取充分分权管理;(4)企业集团成熟阶段,集权与分权管理互相交融,并顺应环境变化不断改变与创新。

3.根据企业集团的不同战略规划选择不同的财务管理体制模式:(1)对与集团核心能力、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通常采取集权式管理体制;(2)对与集团核心能力、核心业务关系一般甚至没有影响的成员企业通常采取分权式管理体制。

三、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实现财务管理体制的最基本的载体。企业集团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财务规章和制度,要求成员公司严格执行,以实现对成员公司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控制。

(一)企业集团通常普遍采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框架

1.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包括:财务系统组织框架、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如《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财务管理中心组织架构图》等 );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财务人员外派(委派)管理制度;财务垂直管理体制;财务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等;其中,“财务垂直管理体制”是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财务部门独立开展业务,保证财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执行要点:(1)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人事(招聘、录用、晋升、辞退等)、考核、薪酬(定薪、调薪、奖罚以及薪酬给付)等,均由总公司决定,而不是由财务人员所在单位决定。分支机构的全体财务人员都是由总公司委派;(2)分支机构财务部门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报告工作(可以不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但财务部门的工作成果(如会计报表)应当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公司报送;(3)财务部门必须按总公司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开展工作。凡属财务职能本身的工作,财务部门不受本单位的干涉。

财务垂直管理体制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1)“双重领导”。对分支机构财务部门的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交叉和重叠现象,容易引发矛盾;(2)对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需要其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又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实践中往往无法达到此要求。

2.财务管理工作的体系保障。(1)信息反馈体系,包括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电算化管理(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例会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2)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如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会计核算制度(如会计准则的使用、行业会计核算办法等)、财务(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等。endprint

3.财务管理工作的方法保障,包括工作流程、工作指引,税收管理规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如各类成本、费用、收入的收支审核、审批;分级授权或“一支笔”等),发票管理规定,会计档案管理等。

4.会计内部控制管理。(1)会计信息质量,包括对账制度、凭证复核制度、合并报表制度等;(2)经营活动管理,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3)货币资金管理,包括印鉴管理,开、销户管理,网银业务管理,结算中心(资金部门)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统筹、投资、融资管理、资金计划、现金和有价证券票据收付、资金档案等);结汇、付汇、离岸业务管理;(4)实物资产管理,包括:财产盘点和管理;货权管理控制;进出仓管理等;(5)债权债务管理,包括客户授信评信、往来核对制度、催收制度、赊销管理制度;(6)成本费用管理,包括工资福利、用车、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的报销标准及程序等。

5.财务管理的风险管理,包括财务稽核制度等。

(二)内部审计监控

对于企业集团来说,内部审计是建立在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并且服务于企业集团管理当局的一种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活动,它对企业的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同时又对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对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企业集团需要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对会计的控制和现监督。

1.内部审计控制机构的设置。通常来说,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控制机构可以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两个层次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作为作为董事会的一个常设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而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向审计委员会和集团公司负责人负责,提交审计报告。

2.内部审计的种类:(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2)专案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及人员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审计查处。(3)专项审计。是对某个具体项目的审计,其他不涉及,通常包括:1)管理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经济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并深入剖析。2)效益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益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查和客观评价。

3.内部审计的范围:(1)对集团各部门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查。(2)审查集团下属各公司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3)对各分、子公司及相关部门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4)对集团下属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5)对国家税费缴纳的合理、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法规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6)内控部交办的审计事宜。

4.审计部门的主要权限:(1)可以根据内控部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2)进行内部审计时,可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等。(3)进行内部审计时,可查阅集团下属公司凭证、账表、决算,检查资产和财产,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4)进行内部审计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有权进行工作流程测试。(5)有权对审计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和资料等证明材料。(6)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有关财务会计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或者资产,报经内控部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予以暂时封存;封存期限由内控部决定。(7)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集团公司管理当局的批准,做出临时制止决定。(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向管理当局反映。(9)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集团管理当局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11)经批准公示审计结论性文件,但法律、法规规定的设密事项除外。(1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集团、相关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的会议。(13)参与研究制定、修订有关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后实施。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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