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昙石山遗址出土“神灯”探析
2014-10-10林瑞明
林瑞明
灯,作为一种照明工具在我国由来已久,但其究竟起源于何时至今却尚无定论。《楚辞·招魂》载“兰膏明烛,华镫(灯)错些”,这是目前我国古文献中关于“灯”字的最早记载,说明在战国时灯具已经出现,且已被大量的考古发现所证实。但是,战国时灯的结构已相当完善,而且造型也很优美,显然,在其之前灯的发明和演变应该已经有了一个相当时期,只是暂时还未找到确切的考古证据。那么,我国最早的灯具到底诞生于何时呢?
一、“神灯”的由来
20世纪90年代末的一天,尚在筹建中的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来了一位日本客人,像往常一样,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老先生开始参观藏品。然而,当工作人员介绍到1996年昙石山遗址出土的一件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陶器时,突然这位老先生不再认真地听讲解了,而是非常仔细认真地端详着这件器物,大半天,老先生说:“您错了,这不是‘壶而是灯具。”后来才知这位老人是日本庆应大学的名誉教授、著名海洋文化研究专家江坂辉弥先生。据他称,在日本长野县的绳文时代遗址中也发现了很多类似陶器,有的甚至里面还残留有“灯芯草”。虽然日本的绳文时代神灯较之昙石山遗址晚了一两千年,但器物类型大体相似,所以后来这件器物便有了一个神圣而更具精神内涵的名字——“东方第一神灯”。
该陶器基本特征为泥质灰黑陶,平顶、长颈、实心,顶缘外凸且起凸棱两道,扁折腹,上、中腹各起凸棱一道,颈腹交接处镂一椭圆形大孔,腹部中空,下附喇叭状圈足,足部有4个对称且不规则的圆形镂孔,器表呈灰黑色,通体素面,保存完整。器身通高28.6厘米,顶径3.5厘米、腹径15厘米、足径11.8厘米。由于此类器物在昙石山遗址中只发现这么一件,在迄今国内考古中也尚属首次发现,其具体用途不明、缺少旁证,相关研究资料不足,况且又出土于墓主人头顶的特殊位置,所以考古专家认为,如果它是灯,显然并非普通意义上的灯,应该是与当时人们某种宗教信仰和灵魂观念有关的“法器”。不过,也有学者通过与汉晋后我国长江下游地区墓葬中常见的随葬冥器“魂瓶”,以及我国古代较为流行的重要墓葬类型之一“瓮棺葬”的对比研究后,认为该陶器可能是我国早期的原始“魂瓶”,并且应该是由“瓮棺”演化而来。所以,长期以来,学界对该器物的认识普遍较为模糊,有关此陶器的命名问题其实至今也尚无定论。
二、作为灯具使用的可能性
从古文献记载来看,“灯”,古作“登”“镫”“锭”“燈”。《楚辞·招魂》载“兰膏明烛,华镫错些”。《礼记·祭统》载“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日:“镫,锭也。锭,镫也。锭中置烛,故谓之镫。”西晋郭璞注《尔雅·释器》日:“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笾,瓦豆谓之登。”郑云注:“瓦豆谓之镫。”周代“登”通“镫”,汉代方写作“燈”,而在春秋以前文献中尚未发现有“灯”字记载。“登”字下从“豆”,“豆”作为我国先秦时期普遍使用的一种饪食器,形制一般类似高足盘,上部呈圆盘状,盘下有柄,柄下有圈足,此特殊造型灵活方便,作为灯具使用有着天然的优越性,仅需在盘中附加一支钉便可将烛火固定,移动简单灵活且方便实用,而盘中支钉的出现也就成了区别灯和豆的主要标志。至此,一定程度上也就可以说完成了由豆到灯的转变,我国历史上最早完整意义上的“灯”也就此产生,可见最早的灯应该由豆发展而来。陶豆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我国古代最早的灯具,迄今我国考古发现最早的“灯”实物也出现在战国时期。
而作为照明之物,“灯”显然是与“火”分不开的。《说文》注“主,灯中火主也……今俗别作炷”,可见“炷”当为灯中承载火的主要部位,也即是盘中支钉灯芯所在。在更早的西周文献中虽未见“灯”字出现,但已有“烛”字记载。《仪礼·士丧礼》注:“火在地日燎,执之日烛。”《说文》:“烛,庭燎大烛也。按:樵也。未执日樵,执之日烛,树地日庭燎。”《周礼·司煊氏》注:“树于门外,日大庭燎。”可见,西周时“烛”应是一种由易燃材料制成的火把,没有点燃的火把通称为樵,用于执持的已被点燃的火把称之为烛,置于地上用来点燃的材料称为燎,放在门外的燎称大烛,门内的则为庭燎。因此,从文献记载上看,“烛”应是我国古代最早的照明用器,也是灯的前身,但此时“烛”只是一种火把、火炬,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灯具。
从器形结构上看,昙石山遗址出土该陶器上部呈圆锥形,顶端扁平,颈部颀长,下腹中空且较深,整体基本呈下宽上窄的塔状,仅于器身中部颈腹交接处镂一椭圆形孔作为器口。可见,在整体器形和局部结构上该陶器都与作为我国古代早期一般概念上的豆灯差别较大,作为灯具使用不仅无法较好地固定火源,通透空间不足,同时还会使得光线辐射面过窄,光照亮度值降低,显然有悖实用标准。另外,该陶器表面通体更未见有烟熏、油渍等火柱燃烧迹象,也缺乏作为灯具使用的直接证据。因此,将其命名为“灯”的说法应有失偏颇。
三、与“壶”的联系与区别
考古学者根据该陶器本身上部呈喇嘛塔状,下部为昙石山遗址同期出土文物中常见的折腹壶形,将其命名为“塔式壶”。实际上,壶作为我国古代出现较早、使用普遍的一种盛器,最初起源于新石器时代,一般用于装酒或装水,并且壶的式样也很多,大致有圆形、方形、扁圆形、八角形、弧形等。从考古发掘出土的实物看,新石器时代的陶壶一般多为圆形,由口、颈、腹、足组成,部分在颈或肩部附单或双耳,且口部一般均位于器身顶端。至商周以后壶的式样才逐渐增多,相继出现了方形、扁圆形、弧形、八角形壶等;六朝时才开始出现腹部置流和曲柄的鸡首壶、羊首壶等;唐宋以后壶的流部逐渐增长,曲柄样式更日渐丰富。而从昙石山遗址出土该陶器器形上看,其上部为平顶、长颈、实心,中部折腹,下附喇叭状圈足,口则位于器身中部颈腹交接处,在形体结构上也明显和新石器时代一般陶壶的差异性较大,在功能上虽可作盛器壶使用,但因口端位于器身中部缺少引流部位,进出水都不甚方便,也不大符合实用原则和标准,所以,认其为“壶”的观点亦略显牵强。
四、用作“魂瓶”的逻辑性分析
魂瓶,作为吴晋六朝时期我国南方尤其是以江浙为中心的长江下游地区墓葬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随葬冥器,一般认为它起源于汉代的五联罐,是专门为随葬烧制的陪葬物。尽管其形态各异、内容繁杂、数量较多,不同时期也有着不同的叫法或称谓,但在器形结构上,一般“魂瓶”都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部多为盘口、口下为长颈,进而在颈部进行模印、贴塑各种纹饰;中部为腹,以圆腹或折腹较为常见;下部则为附足,多圈足或平足。器身整体大都呈下宽上窄的塔状,而考古发现证实,一些魂瓶中还常见有在瓶身底部、上肩或盖等局部镂孔现象。相对而言,昙石山遗址出土的该陶器,在器形结构上同样也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部为平顶、长颈、实心,顶缘外凸且起棱两道,中部为扁折腹,且中、上腹亦各起棱一道,下部则为喇叭形圈足,整体亦呈下宽上窄的塔状,而在器身中部的颈腹交接处也有一椭圆形镂孔,这与一般魂瓶无论在整体器形还是局部结构上都较为接近,以此判断,两者应该具有某种相同或相近的渊源关系。
再从两者的出土位置上看,据考古发现,汉晋及以后墓葬中出土的魂瓶,一般是按照男左女右竖向方式摆放于墓主人头部的两侧位置,且大多仅见于中上阶层的大中型墓葬。而昙石山遗址该陶器也是出土于墓主人的头部侧上方,同时从该墓伴出的其他随葬器物多达20余件,在陪葬品数量上明显多于其他同期墓葬,也是昙石山遗址同期出土文物最多的墓葬之一。因此,作为少数人的特权和专有陪葬物,该陶器仅于此墓出土,在墓葬类型、性质和出土位置上亦和一般魂瓶基本相近。
如前所述,昙石山遗址出土该陶器不具实用功能,显然也应与当时人们的某种宗教信仰或灵魂观念有关,其发展演化过程和规律应与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内人们的意识形态、宗教思想和生产力水平等多种因素息息相关,是人们灵魂不灭观念和鬼神宗教信仰思想的产物。反映在器物本身,两者另一共同之处就是都存在有局部穿孔现象。考古发现证明,部分出土魂瓶中还常见有在瓶身底部、上肩或盖等局部穿孔情况,且穿孔数量、大小和形状各异。一般考古学者和民俗学家认为这种穿孔现象与当时人们的灵魂信仰有关,是供死者灵魂自由进出的通道。而昙石山遗址出土该陶器亦于器身中部颈腹交接处镂一椭圆形大孔作为器口,其功能和寓意当与某些局部穿孔魂瓶类似,也应具有和代表某种相同或相近的灵魂观念及宗教思想。
最后,从魂瓶的起源和演化过程上看,可以看出“魂瓶”的真正起源可能与我国古代出现较早、分布较广且持续时间较长的墓葬类型之一的“瓮棺葬”有关,早期“魂瓶”或由瓮棺演化而来。很多尤其是晚期瓮棺和常见魂瓶包括昙石山遗址出土的该陶器,在整体样式和局部结构上大都较为相似或接近,均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且整体上基本都呈下宽上窄的塔状,而很多瓮棺底部或棺盖上也存在有局部穿孔现象。由此而言,魂瓶的真正起源可能与瓮棺葬有关,早期魂瓶或由瓮棺演化而来,昙石山遗址出土该陶器应是我国古代初具冥器性质的原始“魂瓶”,是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内我国瓮棺葬制发展演化的结果,是表征性抽象化的瓮棺,是原始宗教信仰、灵魂不灭思想的产物,也是瓮棺自身的一种变体形式。器身上部圆锥形、塔状长颈,或为引导亡者灵魂升天成仙之道;下部圆折腹,当是形魄栖息之所;颈腹交接处的椭圆形镂孔,则是专供死者灵魂自由出入的通道。
总之,尽管关于昙石山遗址出土的这件新石器时代晚期陶器究竟是“灯”,是“壶”,还是“魂瓶”,是“生活用具”还是“祭祀神器”,考古学家们还在争议当中,尚无定论,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至少在目前我国的考古发现中,它是史无前例,也是绝无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