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构建问题研究
2014-10-09王海容李洁
王海容 李洁
[摘 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医保范围后,我国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城镇医保和商业保险构成,同时个别高校也采取了如合作医疗保险、服务外包、建立医保基金等模式来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难题。在实行全民医保的医疗改革背景下,大学生医疗保障以其特有的价值取向和制度理念被探索与研究。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及发展趋势: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而利于推进和实现我国全民基本医疗保障。
[关键词]大学生 医疗保障 构建
[中图分类号] R197.1;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4)15-0171-02
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进程推进,国家已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医保”)范围,这对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但是,仅将大学生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是不足以解决其健康风险问题的,且现行大学生医保制度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构建切合大学生实际的医疗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一、我国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学生实际医保需求难以得到保障
大学生现处于“小病常犯报销无门,大病缠身报销无力”的尴尬境地。大学生医疗费用支出集中在普通门诊,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含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住院费用)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且存在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因此,可报销的大学生常见的普通或重大疾病种类少、药类(特别是特效药)品种少。大学生常见病、重特大疾病的医保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作为基本医疗的补充手段之一的商业保险,本来是一种很好的医疗保障补充机制,但是由于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尚不完善,使之对一些疾病赔付能力有限,对经营大学生商业医疗保险积极性不高。因此,商业医疗保险针对大学生的重特大疾病的险种匮乏、保险范围小、报销率低、理赔手续相当繁琐且理赔困难,真正的大病风险仍然难以抵御,不能充分发挥其弥补城镇医保不足的作用。
(二)大学生参保积极性不高
当前中国社会的保险意识仍十分薄弱,人们没有意识到保险是帮助当事人在意外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一种手段。尤其是大学生身体素质普遍较好,健康状况总体稳定,患病率及人均医疗费用偏低,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没有充分的考虑,自身就缺乏应有的保险消费意识。加之政府、社会、高校对大学生医疗保险沟通、宣传不到位,使得大学生对医保了解认识和掌握程度不够,参保积极性不高。不仅是商业保险,就连城镇医保,一些经济条件不好且自恃身体不错的大学生,恐因缴费负担,也有抵触,不愿参保。
(三)其他问题
现行大学生医疗保险还存在其他问题,如高校医疗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差,医疗资源匮乏,医护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医疗水平低,综合服务能力差,不能长效保障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环境、医疗水平、服务质量无法满足大学生就医需求;大学生异地报销困难,应届大学生离校后入职前进入医保“真空期”,医保关系接续工作做得不到位等。
二、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层次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
(一)完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
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大学生医疗保险必须达到一定的覆盖范围才能实现社会互助共济。笔者认为应由政府主导,强制大学生参保;同时对贫困学生采取降低或减免保险费的自理部分,以此巩固扩大基本医疗覆盖面,确保医保基金总量的持续增长。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基础性、保障性的作用,在保证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增长的医疗保障资金筹资机制,增大筹集资金的数额,以此增强基金共济能力,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良性运作。
2.明确高校主体地位
针对当下药价虚高、医疗费用持续增加,大学生的疾病风险处于增大的状态,高校可实行“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与“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保障模式来有效解决大学生的医保问题。同时,高校应做好应届大学生离校医保关系接续工作。笔者认为高校应协同医保部门,针对离校后入职前的应届毕业生,就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医疗保险作集中分类办理,避免医保“真空期”。
为满足大学生的医疗需求,高校应稳步推进校医院的综合改革,从加强医护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培养,配置更为齐全的医药设备,合理简化就医流程及医保报销流程,改善医疗环境等软硬件的建设入手,提高校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此外,高校还可引入健康管理机制,对大学生的健康进行全面的监测、分析和评估,提供健康咨询及健康指导,对于危险因素进行全程干预。如此防治兼备,才能有效地保障大學生身体健康。
(二)正确引导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能够对高收入人群和法定医疗保险无法满足其需求的人群提供补充服务。因此,根据自愿参保原则,政府及高校应鼓励家庭经济条件相对宽裕的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同时参加商业保险,以补充单纯社会保险带来的不足和缺陷。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大学生的基本医疗待遇,而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可进一步减轻大学生医疗负担,解决城镇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及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问题,提高了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此外,商业保险公司拥有丰富的保险管理经验,能够就提高大学生理赔服务效率、简化相关理赔手续、提供增值服务等事项进行完善、创新,或特设出符合大学生不同层次医保需求的高风险保障的保险种类和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
(三)完善大学生医疗救助制度
基于卫生保健和健康公平性原则,完善大学生医疗救助制度有利于解决重症贫困大学生的治疗费用问题,保障其基本权利,有利于大学生群体的医疗救助与整个社会的医疗救助体系衔接。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建立大学生大病统筹专项基金。该基金可通过政府救助资金投入和高校政策补贴获得,可通过相关部门规范基金管理、第三方有效地监督而安全有效地运行。此外,简化申请大学生医疗救助的手续、程序,医疗救助服务质量的提高等对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学生、意外伤亡学生和特困生的救助工作也十分重要。
(四)探索建立无息的助医贷款
助医贷款涉及银行放贷额度、贷款利率、保险报销比例、家庭还贷能力等因素,因此,学界普遍认为可借鉴其他模式,探索建立无息助医贷款:(1)格莱珉银行模式:即专注于向穷人提供小额信贷,帮助穷人实现个体创业,摆脱贫困的农村金融模式。(2)Kiva模式:Kiva是世界上第一个提供在线小额贷款服务的非盈利组织。即借由一个网络平台,将放款人和借款人联系在一起。但同格莱珉银行模式一样,其小额贷款均是建立在已考察了贷款项目的获利可能、还贷比率高的基础上。(3)美国做法:患者无钱治疗疾病时,可在救助机构中任选一个先治疗,签署相关文件,治愈后定期给该机构固定数额捐款。(4)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即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笔者认为若推行无息的助医贷款,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限定病种和限定较小贷款金额;小范围开展试点工作;招标选择贷款经办行,定位貸款性质;设立一定比例的贷款风险补偿金;签订诚信还款承诺书;完善银行的征信(即建立“信用档案”,供需求者和信贷机构使用的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四、结束语
在实行全民医保的医疗改革背景下,大学生医疗保障以其特有的价值取向和制度理念被探索与研究。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及发展趋势: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该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而利于推进和实现我国全民基本医疗保障。此外,建立健全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还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减轻高校及学子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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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