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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恶性毒瘤与良性肿瘤的抗衡

2014-10-08伊曼璐YIManlu阎瑾YANJin

价值工程 2014年19期
关键词:毒瘤外来人口贫民窟

伊曼璐 YI Man-lu;阎瑾 YAN Jin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广州 510641)

(School of Architecture,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510641,China)

0 引言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土地的持续蔓延,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在城市中寻找就业与住所,“城中村”逐渐成为了一块具有特殊身份和特殊意义的用地:它“非农非城”,却是“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城乡二元混合体”,甚至承载着“城乡关系之争的利益之战”;它依靠较城市住房廉价的租金为农民工提供城中安憩之所,却被城市的配套服务、保障政策所忽视;它所包容的住民为城市的正常运作付出着辛勤的劳动,却又总是被人嫌恶与遗弃……这些都是“城中村”所面临的尴尬现状,作为城市中的烫手山芋,城中村的未来究竟是应当视为“恶性毒瘤”被清除,还是视为“良性肿瘤”被包容,依然是各方领域学者争论不休的话题。

1 “城中村”研究概况

国内有关“城中村”的相关文献研究,自上世纪90年代起逐渐增多,至今依然为学术界的热门话题,至2010年文献篇数达到高峰值(1060篇),随后基本保持1000篇/年的发展趋势;同时,在1996年-2013年间,涉及研究城中村的学科领域包括经济、工业技术、政治法律、历史地理、哲学宗教、医药卫生、环境科学、文化教育等多达20余项,涵盖面较为广泛(如图1所示)。国内学者主要从“城中村”的经济发展状况、外来人口、引发社会问题等角度进行论述其含义[1]。

图1 有关“城中村”的文献研究篇数及领域

从“城中村”的发展源泉——外来人口的角度看,“城中村”成为城市建成区内外来人口的重要聚居区,逐步演变为以外来进城务工人员为主体的低收入社区;从“城中村”引发的社会问题看,“问题村”、“城市贫民窟”、“城市毒瘤区——黄赌毒聚集地”、“外生式”的村集体经济、“寄生型”的村民生存状态、以及数倍于村民且无根植性的“寄居型”外来人口,都在激烈引发着社会矛盾与冲突,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以至于很多政府将“城中村”视为影响城市治安和形象的恶性毒瘤,再加上对土地的极度需求,则必欲除之。

2 “城中村”的现状问题表现

“城中村”作为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项特殊产物,是一个充斥着众多矛盾的“城乡二元混合体”,其现状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和建设景观、社会经济、社区治安、规划管制等方面。“城中村”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刚刚毕业收入微薄的大学生们提供了“蚁族”式的聚居生活,却难以保证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环境需求,脏、乱、差的街巷景观在城中村比比皆是,过密的建筑排布和功能混杂的用地布局严重影响着内部的景观和治安,不确定性的规划管制为外来人口提供了“出租屋经济”却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的盲区,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拆迁”、“钉子户”更是引发了激烈的矛盾冲突。

3 “城中村”整治何去何从——恶性毒瘤切除?良性肿瘤包容?

“城中村”的问题与优势是并存的,它在城镇化的特殊时期为低收入的工务人员提供了居住功能,它作为“非地产商住房”的主要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低端住房市场需求人员的供应链,为农民工、新毕业大学生提供了低成本、过渡性的创业与居住空间,从这点看来“城中村”成为了现代城市别有活力的景象,有着必然性的存在价值[2]。城市需要农民工,农民工需要城中村;然而,基于上述提到的其引发的多重社会问题,对待城中村的整治,至目前依然存在2种对立的观点:即是基于恶性肿瘤的“切除式处理”还是基于良性肿瘤的“包容性处理”。笔者更为偏向于后者的处理方式,以包容性的眼光认识和对待“城中村”问题。

3.1 “城中村”不完全是“城市贫民窟”大多数人对“城中村”的厌恶情绪使他们将“城中村”与“城市贫民窟”划上等号,然“城中村”只在破败拥挤的物质景观、犯罪率等方面与贫民窟有着相似性,更多则在于“城中村”的产权关系是“房主和房客(外来人口)”的关系,它是一个活跃的“社会经济实体”,且“城中村”是有根的,具有着“空间固着性”,这些都与城市贫民窟有着很大的不同性(如表1所示)。若政府采取“一刀切”的后果是严重的:对于大量居住的“村民”来说,出租者失去了以“租金”为主的经济来源,出租户失去了低租金的住所却又难以支付高昂的城市住房租金而不得不撤离,并很容易在拆迁过程中引发社会冲突;对于本身居住在城市的居民来说,没有了廉价劳动力的贡献,城市生活将难以正常运作。

表1 “城市贫民窟”与“城中村”的比对

3.2 “城中村”的存在具有其必然性“城中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问题和矛盾。在面临着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大量人口机械增长情况时,几乎没有一个城市有足够能力来提供相应的住房配套来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速度,政府难以在短时间内承担起这种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完全寄希望与房地产市场区分担这样的责任也更为不现实[3]。在此条件下,是“城中村”的城市居住功能形式缓解了低收入人群的城市居住问题,为城市廉价劳动力提供安身之所。

3.3 “城中村”的外来人口不可或缺 我们的城市大都是农民建的,城市竞争力大都来自于廉价的劳动力。“城中村”里的外来人口在为城市提供着处于无限供给状态的廉价劳动力,反思而言,如果是没有“城中村”提供着廉价的住房,仅有在城市高昂租金下生存着的劳动力,还会是廉价的吗?——显然不会。因此,“城中村”的外来人口需要城市的包容,城市也需要外来人口的建设,二者的互补互需关系更加坚定了“城中村”不可盲目地“一刀切”。

4 总结

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进程当中,“城中村”依然是一门重要的研究课题。“城中村”的改造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较长时间的渐变式改造,关注“城中村”中的社会民生、配套保障,缓解改造过程中的村民冲突,健全“城中村”的规划管理体制,平衡开发商、政府、村民的利益机制,依然是各地规划与城市建设中亟待应对的问题。

[1]魏立华,闫小培.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城市非正式移民聚居区——“城中村”的形成与演进——以珠江三角洲诸城市为例[J].管理世界,2005(8).

[2]曾宪川等.城乡统筹:从农民工到城中村——非正规现象的时代价值[J].城市规划,2013(3).

[3]黄淑瑶.近年来关于城中村治理研究综述[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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