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布式光伏发电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4-09-30尹健
尹健
摘要:
介绍了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现状,分析了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促进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T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8-0197-02
1 辽宁分布式光伏发电现状
1.1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基本概念
在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是资源最为丰富、最清洁的能源。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按照国际分布式能源联盟WADE的定义,分布式能源的主要特点是安装在用户端的,能够在消费地点(或附近)发电的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又称分散式发电或分布式供能,是指在用户现场或靠近用电现场配置较小的光伏发电供电系统,以满足特定用户的需求,支持现存配电网的经济运行,或者同时满足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清洁发电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发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在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也因为输出功率相对较小、污染小、能缓解局地用电紧张状况的特点,而被业内寄予厚望。
1.2 辽宁太阳能资源概况
根据国家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评估中心划分标准,辽宁属于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资源较富带):全年辐射量在5400~6700MJ/㎡,相当于180~230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据沈阳区域气候中心辽宁省太阳能资源评估报告显示:辽宁省年均太阳能辐射总量大于每平方米5000兆焦,年日照小时数超过2200小时,除东部山区外,总体上属于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地区,尤其是整个朝阳地区以及盘锦、营口、大连的沿海地带,太阳能资源丰富;历年变化相对平稳,各年代呈小幅度波动;春夏季好,秋冬季差,5月份最好,12月份最差。
根据辽宁各地年均太阳总辐射量,可将太阳能资源划分为丰富区、较丰富区、一般区、较小区4个区域。Ⅰ级: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包括辽东湾东部沿海、大连和长山群岛以及辽西北的建平县。这些地区的年均总辐射量大于5200MJ/㎡,年日照时数一般超过2700h,可以充分的利用太阳能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发电或热利用。Ⅱ级: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主要包括辽西、辽西南、辽南地区以及辽北一带。该地区年均总辐射量处于(5000~5200)MJ/㎡,年日照时数一般超过2600h,可以在该区域推广应用太阳能采暖、农业温室、太阳能热水器等。Ⅲ级:太阳能资源受限区。主要分布在辽宁省的中东部地区。这些地区的年均总辐射量处于(4800~5000)MJ/㎡,年日照时数一般在2400~2600h之间。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仍有利用价值,可开展农业温室、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电池备用通讯等。Ⅳ级:太阳能资源短缺区。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包括抚顺东部和整个本溪地区。该地区的年均总辐射量小于4800 MJ/㎡,年日照时数少于2500h。该区太阳能资源较少,一般只能小规模、季节性或临时性的利用。以上数据表明,辽西、辽西南、辽南地区以及辽北一带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可以充分的利用太阳能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发电或热利用。
1.3 辽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现状
2013年,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支持下,光伏发电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并网运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942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63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310万千瓦,全年累计发电量90亿千瓦时。2013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292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21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80万千瓦。
2014年初,国家能源局提出全年光伏发电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给予分布式光伏的备案规模就达到80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8月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容量99万千瓦,超过2013年全年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网容量。2013年12月5日,辽宁地区首个超兆瓦级分布式电源项目大连电机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接电,并网容量共计3000千瓦,电能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量上网。2014年辽宁省计划增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20万千瓦。
2 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1 发电成本较高,缺乏市场竞争优势
分布式光伏发电具有小而分散、技术简化等特点,但目前每瓦成本还需7元左右,成本仍比较高。要想扩大推广范围,降低成本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分布式光伏发电泛指满足自发自用比例、单个并网点在6MW以下的光伏发电项目,这类项目通常从几千瓦到几兆瓦不等,单个项目容量越小,单位造价越高。即便是兆瓦级的大型分布式项目,LCOE(度电成本核算)也基本都在0.8元/(kW·h)左右,相比光伏发电时段(早8点到下午4点左右)工商业正常用电加权平均价格(0.7~0.9元/(kW·h)),价格优势也并不明显。即便加上国家给予的分布式补贴0.42元/(kW·h),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也不是很高,投资收回年限基本都在6~8年左右。从辽宁省自建且已并网的家庭光伏电站来看,投资一个中等规模的家庭光伏电站,需要投入5万元—8万元,这种电站成本回收期一般都在10年以上,最长的甚至称要20年。另外,专业性服务市场的缺乏也抬高了家庭光伏市场的门槛,因为光伏电站建设依靠专业技术,大多数普通居民人难以自己解决。从经验上来说,由于余电上网部分卖给电网公司只能得到脱硫煤标杆上网电价(0.25~0.52元/(kW·h)不等)加0.42元/(kW·h)的补贴,就目前居民用电价格水平来说,靠家庭光伏电站投资赚钱几乎没有可能性。家庭光伏电站的意义主要体现在试验和环保示范效应上,投资回报期长和低盈利性,制约着家庭光伏电站的推广。
2.2 并网服务工作效率低,电费结算及回收难度较大
虽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也对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和运行作了具体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分布式发电项并网难这一关键问题。但在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备案程序、并网程序、审核办法、验收程序、技术标准、补贴发放等执行层面,尚缺少细则的支持。各地方电网对并网没有细化标准,审批手续复杂,工作效率低,导致一些准备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单位、公共建筑,都打消了念头。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属于新型发电业务,目前在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电费结算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按照国家财税政策规定,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客户结算上网电量时,需向供电企业提供结算凭证,即销售发票。而居民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供电企业就不能根据现有政策进行财务处理。
2.3 项目单位和用户不是同一主体,经济关系复杂,融资平台仍不完善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建筑物屋顶拥有者、项目单位和用户不是同一主体,经济关系复杂,利益难以平衡。造成很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下来后无法顺利推进,或由于没有可租用的大面积连片屋顶,建设成本难以控制。目前,国家电网只承认拥有大产权的房屋住户拥有自主上网发电的资格。但是,还存在着一部分小产权房的业主希望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电网实际上也为他们提供了用电服务,但当这些人建设光伏电站时,却不允许其并网发电。这不仅有失公平,更会丧失一部分潜在的光伏电站建设者。
3 促进辽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对策建议
3.1 通过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削减光伏发电成本
近20年来,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光伏应用发展迅速,究其原因在于:一是科技,二是补贴政策。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技术创新和补贴方法降低成本,使分布式光伏发电得到推广。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从国家保障能源安全和供应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太阳能特点和不同地区的差异,按照有利于太阳能电力经济合理发展的原则,尽快细化居民光伏发电税收优惠度和补贴政策标准,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使得普通居民安装家庭光伏电站有利可图。同时,也要进行服务模式创新,以有效推动这个市场的发展。在建立光伏专业服务市场和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太阳能租赁模式。
3.2 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水平
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提高电网吸纳光伏发电的能力,为光伏发电企业提供结网服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与光伏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及时结算电费。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管理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水平,各地电网企业应广泛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业务的相关培训,内容涵盖光伏并网服务工作动态、服务举措、项目进展情况和光伏发电相关知识等,使员工增强了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对此,沈阳供电公司要求针对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等各环节的流程规范开展系统排查,加强现场勘察,明确光伏发电用户危险点,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和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实施安全管控措施,梳理发布停电通知等流程。同时明确安全责任义务,在调度和运行单位建立详细的用户档案,加强光伏用户发电管理。
3.3 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运营模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一项新技术,在成本上还高于常规能源,在发电特性上又是波动的,在现阶段不可能单纯依靠市场自我发展,还需要各级政府的积极扶持。地方政府应做好屋顶资源的统筹协调工作,引导建筑业主在符合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或配合开展光伏运用,协调电网接入、项目备案、建筑管理等事宜。可根据需要,对达到一定屋顶面积、符合安全条件且适宜安装光伏的新建和扩建建筑物要求同步安装或预留光伏发电设施。地方政府还可以将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纳入节能减排的考核及奖惩制度,并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量折算成节能量和减排量参与相关交易,进一步增加经济效益。同时,应放宽投资主体限制,让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创新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模式。
3.4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是做强辽宁光伏发电行事业的根本
光伏发电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发展也非常迅速。正因为这样的行业特点和现状,使得该行业的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人力资源是一个行业发展的基础。为应对人才的紧缺局面,我省一些高校设立了相关专业,如沈阳工程学院,已经于2011年开始招收太阳能光热技术专业的学生,培养光伏发电一线技术人员。我省应大范围地进行光伏发电各层次的人才的培养和培训。有相关专业基础的高校都应该承担起为国家培养人才的责任。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对这些院校给予政策倾斜和必要的资金支持,帮助建立专业的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学科建设,以满足不同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人才培养,要走校企合作,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光伏发电专业作为一个工科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需要有良好的实验环境和实践基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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