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施工企业项目财务管理探讨
2014-09-30王凤
王凤
摘要:
工程项目是桩基施工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项目财务管理在整个企业财务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中心,也是企业整个财务信息的来源。结合长期工作实践,对桩基施工企业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
桩基施工;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8-0123-02
1 桩基施工企业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项目台账不完善
台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同一客户的不同项目收支记错,混淆。
(2)项目名称不唯一,同一项目重复登记。
(3)账内容不完整,查询不便。
(4)项目收支发生变化时,台账未及时更新。
由于桩基施工项目工期较短,但工程款回收时间长,有的要等到主体完工以后才能审计付款。从承接项目到项目付款结束往往长达几年时间,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项目台账,项目成本收支不能及时查询,会造成收付款时为了核对项目情况,往往要连续查多年的账薄,增加了工作量,同时也给客户带来了不便。
1.2 成本控制不严、成本资料不全
(1)项目成本控制不严。
项目未实行资金预算管理,项目成本控制仅凭项目经理经验和职业道德水平,成本控制不严,容易形成管理漏洞,造成浪费。
(2)项目成本资料不全。
项目成本发生未取得合法票据及证实业务发生真实性的合同、结算单,为以后的收、付款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不符合税法关于成本在税前列支的要求,带来了较大的税务风险。
1.3 付款程序控制不严
(1)未按施工进度付款。
付款时没有申请,付款较随意,未按施工进度控制资金支出,容易造成资金浪费。
(2)无合法、合规票据。
付款时,申请方未提供合法、合规票据,付出款项形成的成本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存在税务风险。
1.4 项目收支结转无依据
项目成本、收入结转较随意,无结转依据。对跨年项目未按完工百分比法结转。项目利润核算不准确,不能提供准确的考核依据。
1.5 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混乱
施工企业年投标项目较多,不同地区,招标代理公司也不同,同一招标代理公司可能代理多个项目招标,有的项目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质量保证金,到项目完工后方可退回。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投标保证金台账,容易造成项目混乱,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回,占用企业资金。
2 加强桩基施工企业项目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完善的项目台账
(1)项目编号唯一。
项目施工前,先设立唯一可识别编号及项目名称,方便查询。
(2)台账内容全面。
台账内容能反映整个项目现金流量情况。具体包括:项目编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业务发生日期、业务摘要、预计合同额、最终结算金额、开出发票金额、到账收入金额、未到账金额、预计成本支出、分包方结算金额、项目成本已支出金额、分包方结算余款等。
(3)建立动态可查询、可维护台账。
项目台账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利用EXCEL筛选、排序、查询、分类汇总等功能实现可即时查询项目上下游单位收付款情况。
建立完善的项目台账,一方面能够方便客户,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便于掌握项目情况,对项目资金流量进行管控。
2.2 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收集成本资料
(1)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控制。
项目实施前要有资金预算,并用资金预算计划来指导和调节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控制,减少资金浪费,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利润。
(2)办理完工结算,收集成本资料。
项目完工后要及时与上、下游单位办理完工结算,确定项目应收、应付款项金额,并登记项目台账,作为日后企业收支的依据。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收支,均应取得合法票据,与上、下游合作企业发生的往来还应取得合同、结算单、运输协议等能够证实业务发生真实性的资料。对这些资料应按项目编号妥善保管,并将其复印件作为经济业务发生的入账依据。
企业及时办理结算、收集成本资料,一方面可以为收付款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降低税务风险,还可以形成不同类型项目成本资料库,为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2.3 加强付款程序控制
2.3.1 建立付款程序,严格按程序付款
(1)项目分包费用支出。
项目分包的,要与分包方(通过企业分包方评审的合格分承包方)签订分包合同,项目完工后,及时与分包方办理结算。
项目施工过程中按照项目完工进度付款,由分包方提出申请,附项目完工进度表、分包合同复印件、分包方出具的发票,经项目负责确认,财务部门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
项目完工后按照完工结算付款,由分包方提出申请,附项目完工结算单、分包合同复印件、分包方出具的发票,经项目负责确认,财务部门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分包合同、发票、分包方账户三者名称要严格一致,否则不予付款。
(2)项目材料费支出。
材料采购要先与供应商(通过企业供应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双方要约定付款方式,并遵照执行。实际付款时,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附采购合同复印件,材料验收入库单,供应商出具的发票,经项目负责确认,财务部门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合同、发票、供应商银行账户三者名称要严格一致,否则不予付款。
(3)项目人工费支出。
项目雇佣临时工时,要与受雇人员签定用工协议,约定用工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人工费支出要由受雇人员提出申请,附劳务费发票,用工协议复印件,经项目负责确认,财务部门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用工协议、发票、收款账户三者名称要严格一致,否则不予付款。
(4)项目机械使用费支出。
项目租用机械的,要先与出租方签订租用合同,合同约定租用事宜,按合同约定付款。付款时由出租方提出申请,附租用合同复印件、出具出租方发票,经项目负责确认,财务部门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租用合同、发票、出租方账户三者名称要严格一致,否则不予付款。
(5)项目零星支出。
项目零星支出按照项目预算,由经办人提出申请,经项目负责确认,财务部门审核,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
2.3.2 严把票据关
针对现在假发票泛滥的现象,财务人员要对申请付款方提供的票据进行严格把关,杜绝虚假票据,减少因税务风险产生的损失。
作为财务管理人员,由于不在项目施工现场,在审核原始凭证时,要取得多方面的证据,既要审核票据的真实性,也要审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只有加强付款程序控制,才能真正控制好项目成本,减少税务风险,真正提高项目财务管理水平。
2.4 项目收支结转有依有据
2.4.1 当年项目当年完工
企业按项目完工结算单结转收入,同时结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成本,附件要齐全,主要包括项目完工结算单、发票、完税凭证、项目成本结算单。
2.4.2 跨年完工项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跨年项目年末结转时,附件主要包括项目完工进度表、发票、完税凭证、项目成本明细表。
2.5 规范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
(1)建立项目投标保证金台账。
建立项目投标保证金台账,按项目名称详细登记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日期、支付金额、中标情况、退回日期、退回金额等内容。台账要及时更新并完善。
(2)及时催收投标保证金。
根据项目台账及时催收投标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
桩基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要重视项目财务管理,实现企业资金的良性循环,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降低税务风险,使企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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