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假何以把人挪得很累?
2014-09-29刘鹏
刘鹏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蔡继明认为,挪用双休日休小长假、黄金周不太合理。“这打乱了正常的工作和休息节奏。”他说,双休日的设置不是为了让人们旅游、度假,而是一种公休日,是公众普遍工作5天后的调整。把双休日挪动到法定节假日上,表面上看增加了假期天数,实际上占用了公休时间。
近两年,国家对节假日的安排屡遭吐槽。挪动、折腾、累人也成了节假日留给人们的普遍感受。正如蔡继明教授所言,挪假的节假日安排,一方面并没有增加总休假天数,却占用了公休时间,甚至是用连续工作6天、7天甚至8天的代价换来的,有点不太合适。
另一方面,“打乱了正常的工作和休息节奏”,让日子有些乱,让工作与生活陷入无所适从。比如拿2013年中秋与国庆双节安排来说,从9月16日开始,到10月13日结束,这近一个月的时间,被“分解”得支离破碎:上3天休3天,上6天休1天,上2天休7天,上5天休1天。这4个分段中,休息日天数分别是3天、1天、7天和1天,难免让工厂等生产安排出现凌乱,而劳动者也会“忘记了星期几”,而如果要安排出游或回家探亲,也只能等到国庆7天假的时候。
总而言之,现行的节假日安排,所谓的“小长假”不过是挪出来的,为了挪出“小长期”,人们付出了连续工作超过5天的代价,付出了牺牲公休日的代价等。同时,工作与生活的习惯,生产与生活和安排也被打乱。因此,以笔者之见,我们不妨采纳蔡继明教授的建议,取消挪动公休日的所谓的“小长假”,推行按法定节假日放假的安排方式。一方面,这样不至于打乱人们的工作与生活习惯,另一方面,不需要牺牲双休日,而且还有很大可能会形成3天连续休息的“长周末”。即节假日是哪天就哪天放假,遇与双休日重叠,则顺延至周一放假。
为了满足人们长钱旅游的需求,一方面,有必要考虑在春节假和国庆假这长达9个月的时间之间,再安排一个3天的假期,比如恢复五一长假等;另一方面,要尽快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让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时,都能依法享受相应天数的年休假,以便用这些假期,探亲、旅游和休养身心,为更好地投入工作调整状态、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