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的认证问题
2014-09-28王春辉
王春辉
摘要:新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加以规定,首次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确认了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然而,司法实践中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认证,是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如果电子证据不能顺利认证,当事人就可能在案件中败诉,不利于对案件的审理。这要求我们必须正视电子证据认证面临的问题,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为此本文拟对电子证据认证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作出整理并提出浅薄建议,希望对认证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子证据;认证;真实性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这一新生事物也登上了时代的舞台, 越来越多的案件诸如互联网新型犯罪和一些利用电子设备的传统犯罪案件涉及到电子证据的问题。但就我国目前司法中电子证据的适用而言,情况不容乐观:一方面,电子证据在案件证据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但另一方面,电子证据的认证则相对困难,法院对电子证据的采用也相对较少。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电子证据,百度百科中定义为:基于电子技术生成、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磁盘、光盘、存储卡、手机等各种电子设备载体,并可多次复制到其他载体的文件。根据此定义我们可以分析出电子证据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首先,电子证据是依附于电子设备而存在的。一切电子信息都必须转换为机器语言存储于电子设备中,失去了设备载体,电子证据的存在就失去了可能性。其次,电子证据存储方便,可长期保存,它不像物证一样随环境改变而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也不会像书证一样容易丢失、损坏,也不像证人证言一样带有主观臆断,可多次原样复制,客观性强。但同时,当有外部介入时,电子证据又极易被更改、破坏或伪造,并且与其他几种证据形式相比,电子证据破坏后很难留下破坏痕迹。
二、电子证据认证面临的问题
证据的认证一般需要考虑证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等几个方面。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一经形成便可长期无损,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是客观性最强的证据形式。因此,电子证据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其真实性的认证。
(一)电子证据具有很高的系统依赖性
电子证据依赖于一定的系统环境存在。一般来说,电子证据是由电子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在其运行过程借助于电子脉冲、模拟信号与数字信号等高技术手段完成的,其实质上由单串或多串电子代码排列组合而成,是靠二进制代码“0”和“1”的形式存储在介质中的,如果系统发生变化,则存储在介质上的信息则可能显现不出来或者显示出乱码。可以说,在证据的收集、保全和分析过程当中,都有可能发生因对存储介质和系统环境的操作而改变电子信息的属性,损害需要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的情况。
(二)电子证据易被破坏
电子证据需要依附其他载体存在,其存储介质一般具有可擦写性。有学者指出,“只要存贮介质上的电磁或光信号等物理形式,也即集成电路的电子矩阵正负电平或磁性材料磁体方向发生变化,其代表的电子数据便会发生根本的变化,且这种变化从理论上一说将因为数字信号的非连续性而既不可逆转又无痕迹。”①也就是说电子证据极易遭到修改,删除,添加,截取等操作,且与其他证据形式相比,电子证据的篡改不易留下痕迹。如果没有对照的副本或影印文件,其真实性就会遭到破坏。
三、对我国电子认证问题的建议
要解决电子证据在认证过程中有关认证的问题,最切实可靠的方法就是建立电子证据辅助认证专家制度。法官常常精通法律,对电子方面知之甚少,所以建立电子证据辅助认证专家制度很有必要。国家可以在对相关电子专家的资格进行审查认定的基础上建立专家数据库并通知各法院,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作为案件的电子证据辅助认证专家,以证人的身份出庭,对电子证据所依赖的电子设备的完备性和运行系统环境的正常性以及电子文件的品质属性进行确认,检测系统的硬件、软件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受到电子病毒的侵袭,是否存在存储资料被编辑、修改的可能性以及复制方法是否能够还原原件等事项。同时由于电子证据科技含量高,其传输和转换过程具有不可感知性和隐蔽性等特性,在认证过程中如果有人对传输和转换提出质疑,还应对传输过程中的解密程度、存储系统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那些有可能进入系统的人和其对该系统的熟悉程度以及系统密码和电子签名的设立人、使用人、所有人的使用情况进行鉴定。
电子证据是信息社会的产物,越来越多的案件诸如互聯网新型犯罪和一些利用电子设备的传统犯罪案件如群发短信进行诈骗等涉及到电子证据的问题。但电子证据对电子系统具有依赖性,各种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递都必须借助电子系统,任何一个方面的差错都有可能导致电子数据出现不为人们察觉的改变,有关电子数据还有可能遭受修改而不易留痕,从技术上来讲,百分之百证明证据真实性是不可能的。因此,电子证据的认证是司法实践中无法回避的难题,还需要广大法律工作者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哲 《电子证据问题若干讨论》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07年12月6期9卷
[2]吉家佳 《论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6期83页
[3]沈晶 《电子证据相关问题研究》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6年第4期
注解
①车志平:《电子证据的若干问题探讨》,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第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