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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科目健康性研究

2014-09-28刘彦霞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4年10期
关键词:办公用房负债表人民银行

刘彦霞

(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河南鹤壁458030)

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科目健康性研究

刘彦霞

(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河南鹤壁458030)

分析基层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性,对于研究央行的控制和治理有着重要意义。通过与最新的财经制度相比较,分析了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科目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难点,以及这些问题和难点对资产负债表健康性的真实、公允、安全、稳健、透明的五个方面有何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健康性

一、引言

目前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由三个口径统计生成:一是按照调统的相关口径生成的资产负债表,每年由总行定期公布;二是财务口径的资产负债表,由中心支行和分行会计处财务管理科通过财务报表管理系统生成;三是会计口径的资产负债表,由中心支行和分行会计处会计管理科通过会计报表管理系统生成。本文以会计口径统计中的“固定资产”科目为研究内容。

人民银行总行提出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的标准是:真实、公允、安全、稳健、透明。真实是指资产负债表应当真实反映央行财务状况,报表数据可靠;公允是指报表数据合理反映了资产负债在当前市场条件的现实状况,充分考虑实际价值随时间和市场环境而发生的变化;安全关注具体资产和负债的质量问题;稳健主要关注央行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及政策性风险;透明则是对报表信息披露的要求[1]。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固定资产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难点,这些不足对资产负债表健康性的真实、公允、安全、稳健、透明的五个方面有何影响开展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基层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与最新财经制度之间的比较

(一)执行的制度体系与框架

2012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版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该规则第二条明确指出“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财务活动”,规则第六章“资产管理”中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变更和调整,与我们执行的2005版《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较大不同,这些差异的存在对于人民银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有较大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一是固定资产界定标准的不同,可能使一些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没有涵盖进去,使得真实性有所影响;二是分类的不同影响公众对人民银行报表的解读,使公允性出现偏离;三是土地使用权列支在“无形资产”科目的做法,更符合其资产的特点,也与会计准则要求的处理方法相一致,更符合公允和透明的属性;四是对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的规定的角度不相同,管理方法也不一样,也会影响到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具体情况见表1。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

按照会计准则,每年年度终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3]。而人民银行对于固定资产的计价只是以原价入账,并按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计算,没有随当前时间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固定资产的计价做调整,致使房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实际价值较多,而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的账面价值高于实际价值。同时,均按原值计价在财产的处置时会造成账面价值与实际评估价之间较大的差别,影响该科目的公允性,也影响对这些资产闲置时进行处理时安全性,造成资产处置操作风险。从图1可以看出,办公用房以原始价值计价与市价之间存在较大差异。

表1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与《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比较表[2]

图1 近年来房价走势图(以全国和北京数据为例)[4]

三、基层央行固定资产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难点

(一)“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管理中问题较为复杂

(1)该科目列支的内容没有真实反映人民银行的房屋及建筑物类资产状况。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单位的职工住房是房改前建设的,当时列入了人民银行固定资产,随着房改政策的实施,该资产包括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均已归个人所有,但在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仍然列支,虚增了人民银行的固定资产,影响到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虽然《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款规定“已出售职工住宅的价值,按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的统一规定进行价值调整”。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操作指南,所以仍有职工住宅的价值在央行财务报表中列示。

(2)“房屋及建筑物”的更新改造、修缮、修理支出如何处理。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固定资产修缮、装修费用超过原值10%,才对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调整[5]。目前,人民银行的修缮费用大部分都不足10%。但在修缮过程中形成了一部分外观独立、可视、又可单独计价的资产。按照资产的处理原则: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每年度总行的大型修缮费支出是一个庞大的数据,分配给各个地市的指标能达到“房屋及建筑物”10%比例的较少,在财务处理中均作为费用列支。而其实际支出大多也在上百万元和几百万元之间。一个改造或维修项目均远远超出了2000元的标准,这些支出如何纳入资产管理,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有所反映,如何实现全面管理,应加以研究。

(3)“办公用房清理”新政策实施后闲置办公用房管理滞后。前阶段总行下发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文件,各地本着杜绝浪费、提倡节俭、统筹兼顾、着眼长远、合理利用的原则,均腾退出部分办公用房。对闲置的资产如何管理和处置没有明确、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指导。同时闲置的资产也需要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维修维护费用,如果长期闲置又疏于管理,会造成双重浪费。同时依据新规“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以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该规定的出台对房屋的租赁做了明确规定,但对收回的房屋如何处理没有进一步详细的说明。一些地方也将没有到期的租赁合同年限人为加长,使得管理难度加大。如何将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应该制定统一的措施和政策;如何确保物业管理社会化与人民银行安全之间的平衡,需要更多的理论支撑;如何在运营成本与责任之间更好地匹配,还需好的案例进行借鉴。

(二)电子设备类资产账实不符

实际在用电子设备实物账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按总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门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的数据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在这些制度中规定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而实际电子设备超期正常使用率较高,以某地市中支为例:微型机超期正常使用率为35.83%,笔记本电脑超期正常使用率为62.5%,打印机超期正常使用率为46.9%,复印机超期正常使用率为60%。前期购入的设备的价值与目前实际价值相差较大,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资金使用效率,固当电子设备使用年限远大于折旧年限时,财务部门对部分设备进行了处理。同时电子设备数量较多,管理难度较大,存在设备不足与闲置、浪费现象并存,单单通过账面和报表中的数值,不能完全反映其真实情况。也有部分打印机、小型的监控设施等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也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中,使得资产负债表这部分的数据小于实际数。

(三)运输工具类资产管理缺乏有效手段

一是业务用车没有配备标准。人民银行运输工具的配备中区分了公务用车与业务用车,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有国家政策核定,而业务用车的核定没有严格的标准,致使部分业务用车的配备标准较高。二是运行维护费用较大。这里面既有人为的因素又有制度的漏洞,据国家发改委调查显示,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真正办公事三分之一、自己办私事三分之一、司机使用三分之一。据社会某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一辆公车一般情况下一年行驶里程在4万公里左右,不分节假日平均每天100多公里,上述不正常的现象导致公车运行费用较高,运行维护费也随之增高。三是部分车辆利用率低。以某县支行为例,该县支行实际在用公务用车3辆,其中2辆车正常运行,其中1辆车一年发生的油费不足2000元,依据公车利用效率的调查来看,公务用车还有消减的余地和可能。由此可见公务用车管理亟须改革。

(四)机械器具类资产管理有漏洞

该部分资产中一部分资产是与房屋建筑物捆绑在一起的,如中央空调、电梯、消防设施、管网设施等,该部分设备的折旧年限均以5年计算,而实际使用寿命均有可能要超过5年,其中部分设施的使用年限远远短于房屋与建筑物,而有些可能与房屋及建筑物使用年限共存。这些矛盾导致产生如下问题:一是当这些设备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和反映,需要有统一的口径和处理方法。二是这些设施每年均会发生相应的维护费用,如果这些设施在固定资产系统和账面上均报废,与其共存的维护、修缮费用又该如何依存。三是发行机具设备往往以专款专用资金购得,使用部门又相对单一,如果固定资产账面上不再显示,其资产实物安全如何保证。

(五)简单地以金额为限对办公家具管理有失真实

各单位办公家具数量庞大,主要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室家具、保险柜、电脑桌、沙发、茶几等种类繁多,价格多样,各地管理也不尽相同。

一是部分单位逐件列入固定资产账,使得固定资产庞杂无序,不便统计管理。

二是部分单位以单件不足2000元为依据,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三是部分单位区分是否满2000元,以2000元为界,来分别计或不计入固定资产账。

四是虽然有些地方计入了固定资产账,但5年到期后,均做报废处理,固定资产账面上不再显示,也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以某地市中支为例,截至2012年底,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会议室桌、椅、保险柜单独计量)共976件,原始购入总价为1,311,176元,因其单独一件价格又不足2000元,这些在固定资产账面上均不显示,也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这使得固定资产项目反映的数值远小于实际数值,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将无法保障。

四、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一)及早修订央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建议依据国家财务部门新出台的对财务工作指导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财务工作研究和制度修订工作,结合资产负债表五性的要求,对央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并向《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内容贴近。使得固定资产界定更科学合理,分类涵盖的范围更广,使用权计价更科学合理,各类管理更加严密有效,最终实现人民银行的财务报表健康透明、横向可比,纵向全面的目标。

(二)应定期组织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资产的公允性也是资产的市场价值,央行庞大的资产管理往往是依据总行统一管理制度,而实际资产的现值是多少从未做过估计和评价。每年只是年底对资产进行清查,但清查往往只是数量的简单核对,没有将同类产品与市场价值进行比较,使得管理中需求、实物管理、财务管理三者之间的不平衡长期存在。应借鉴企业年终对资产进行评估和调整的做法,探索开展人民银行资产的定期评估体系,依托现有的职工资源,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定期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并依据评估结果,形成评估分析报告,对一些金额较大,影响资产负债表真实性和公允性的资产做批注和说明。

(三)对历史遗留问题应集中研究、整理

建议开展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工作,对因制度和体制造成的全国或较多地方共同存在的难点问题,成立攻关小组,认真研究对策,形成规范操作的指导性意见,以正规渠道下发各执行单位,集中进行治理。对于已进行房改的职工住宅房长期在单位固定资产科目挂账的现象更应多方磋商,及早进行解决。对于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也应多方调研,出台统一的措施和办法。对于长期闲置的资产如何进一步综合利用也需深入调研解决。

(四)电子设备管理应从体制上有所改变

电子设备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制度设置上存在问题,目前电子设备由各级层层报需,总行统一采购。需求的编制来源不是广泛征求业务部门意见,也不是在对业务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而时根据上年度的指标基础进行增减,人民银行新业务更替较快,对电子设备的需求成稳步增加趋势,在这种形势下需求与供给不匹配,设备更新力度慢,同时实物管理与财物管理分设在不同的部门,部门之间的沟通也有障碍。所以建议在现有内控体系下,应变革电子化设备的管理办法。由科技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研究出一套体系,对已报废但仍在使用的电子设备类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有所列示,同时保证电子设备一定的更新速度。应加大财务说明书的编写力度,在财务状况说明书中,对从财务报表上无法直观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地阐述和说明。

(五)加快公务用车改革步伐

虽然在公车改革方面,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各部门仍应进一步加大研究和改革力度,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公车改革的各项精神,逐步压缩各部门现有公车数量规模,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对不同类型公车进行明确标记,并对其使用时段、使用范围、使用规定及油耗修配情况等定期向社会公众公示、公开,做到严格执行用车登记、定点维修、定点加油,鼓励人们对违规使用公车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等,严肃查处公车使用的违规违纪行为,降低公车消费总额。

(六)机械器具类资产应加大管理力度

机械器具类资产往往分散在使用部门,或隐藏在日常的运行中,往往在实物清查时被忽略,所以当使用年限在账面上不再显示时,加强对其的管理更加必要。

例如在一些审计项目中发现一部分发行机具类资产闲置,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既没有发挥效用,也没有处理的措施,却占用着大量的资金。日常的维修和修理修缮中有时也包括购入机械器具类资产,但往往走入费用类科目,不在固定资产中反映,应加大对这类资产的管理力度,在盘活存量的同时,严密控制增量。

(七)将办公家具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办公家具无论从总体金额和属性上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属性,依据新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内容,应对人民银行的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调整,将办公家具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使得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内容更真实、全面、客观。

(八)对退腾后的办公用房应开辟新的管理渠道

(1)加大对闲置办公用房处置的指导力度。2007年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明确规定“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要视具体情况做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人民银行也应加大政策的研究和执行力度,对超标准、闲置的办公用房加强管理。

(2)探索建立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责任追究机制。没有上级领导的强力推动,采取压迫性的问责制度,大家都会观望,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下,对办公用房疏于管理。建议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行为追究责任,增强震慑力。

(3)明确办公用房的性质和界定。针对部分领导干部采用变通的手段,缩小办公面积,扩大生活区域的面积,提高自己工作、生活条件的现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杜绝打擦边球的可能。对那些还以“建成不用太可惜”等理由做挡箭牌不腾退的领导干部要责任追究。

(4)引入物业管理理念和方法。在央行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中引入专业物业管理的理念和方法,逐步弥补目前基层央行资产管理中物业管理缺失的现状,并逐步实现物业管理的社会化趋势。

[1]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司“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课题组.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J].中国金融,2012,(9):63-69.

[2]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EB/OL].http: //wenku.baidu.com/.2012-12-06.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94-110

[4]国家统计局.大中城市房价情况[EB/ OL].2012-06-19.http://news.dichan.sina.com/.公布数据.

[5]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05)[Z].银发[2005]313号.第十四条至第十五条.

(责任编辑:贾伟)

1003-4625(2014)10-0106-04中图分类号:F832.31文献标志码:A

2014-08-07

刘彦霞(1978-),女,河南鹤壁人,硕士,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研究方向: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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