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生活质量的基本内涵
2014-09-27黄春丽张大为
黄春丽++张大为
摘 要:人的心理生活是人的现实生活的重要构成部分,人的心理生活质量是人的社会生活质量的核心内容,心理生活质量的内涵应基于主观生活质量和客观生活质量的统一,认知生活质量、体验生活质量与创造生活质量统一的前提下理解,主要包括心理生活的生命质量、幸福体验、心理健康、价值判断和心理成长五个方面。
关键词:心理生活质量; 客观生活质量; 主观生活质量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4)03-0124-03
人的生活尽管方式多样,但从根本上看,主要是人的心理生活,因为“自从有了人的出现,有了人的生活,有了人的意识,有了人的创造,就有了人的心理生活”[1]。因此,心理生活质量就成为揭示人生活质量的根本途径。然而,关于心理生活质量的认识还不能过于乐观,长期以来,人们对心理生活的研究和关注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常表现为盲目、神秘、抽象和片面,还没有将心理学研究对象定位到人的心理生活,导致对于心理生活质量问题的认识还停留在精神生活质量宏观层面或以心理生活质量的某些方面为代表的微观层面,因而研究应回归到心理生活质量到底是什么的最基本问题上,也就是关于心理生活质量的基本内涵研究。
一、生活与生活质量
生活的本义是:“人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活,是指人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全部活动的总和,其中包括物质资料与精神产品的生产与消费活动,婚姻家庭活动、交往活动,以及政治参与活动等。狭义的生活,是指相对于生产而言的活动,即物质资料及精神产品的消费活动,也就是衣、食、住、行、乐等日常生活。生活是其主体需要的实现活动,生活主体的个性特征必然体现在生活活动中,赋予生活活动以各种独特的表现形式。因此,生活首先是动态过程,即所包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与婚姻家庭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各部分所占比例始终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人有意识的活动,是人心理意识的活动,是“生活者自主体验和把握到的,或者说是由生活者自主创造和生成的。人不是自己心理的被动承载者或呈现者,而是主动的创造者和生成者”[2]。
最初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活的量”方面的研究,也就是研究如何消除贫穷、饥饿和疾病的努力,直接指向生活的量,这些努力可以延长生命,无疑成为人性的最基本的心理需求,也是自然人发展的根本心理生活特征,但是却不能提高生活的质量。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当生活的量的问题取得令人满意进步的时候,注意力则转向解决生活质量的问题。1958年,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J.K.Gallbrainth)在其所著的《丰裕社会》中首次提出“生活质量”概念。[3]广泛的生活质量研究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有四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从影响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客观条件方面来理解生活质量,认为生活质量条件的综合反映,生活条件的改善就意味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二是从反映人们生活舒适,便利程度的主观感受方面来理解生活质量;三是从人们生活总体上的好坏来理解生活质量,认为生活质量是指人们生活的好坏、优劣程度,即将生活质量作为生活等级的代名词,并用生活的方便、健康、安全和舒适程度来评价生活质量的优劣;四是生活质量是社会提供给国民生活的充分程度和国民需求的满足程度。[4]由于生活质量既包括主观体验又包括客观比较,内涵丰富,角度庞杂,因此,迄今为止学术界还没有形成较为一致的定义。
二、客观生活质量与主观生活质量
生活质量的内涵包括人类生活的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生活质量是指人们生活的现实状态和生活水平,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社会环境及公共基础设施、就业情况、法律和社会秩序与医疗保险等物质层面,还包括健康状态、娱乐和休闲的机会、教育、文化艺术等非物质层面。虽然,物质条件是生活质量的基础,但是物质条件并不等同于生活质量,高收入不一定等于高生活质量,富裕并不一定等于幸福,处于相同物质条件下的人们,生活质量可以相差甚远;生活质量相同的人,其物质条件可能高低不同。具有相同的物质条件的人,并不具有相同的主观感受,同样对生活均感到满意的人,不一定有相同的物质条件。主观生活质量是指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体验和感知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水平。主观生活质量包括客观生活水平和主观生活体验两方面。客观生活水平是主观生活质量的基础,没有以物质条件为基础的客观生活质量,根本无法谈及主观生活质量,但是客观生活水平并不能取代主观生活体验,二者发展并非同步,提高可能也不一致。另外,人的主观生活质量更多地取决于个体的生活体验,包括认知、情感、需要等因素的影响,认知水平高,社会认识深刻的人,会合理地体验个人的主观生活质量,幸福感、生活满意度都会有一个合理的反映。心理生活质量研究的是基于一定的客观生活质量上的主观生活体验。
无论客观生活质量,还是主观生活质量,都受到经济、人口、文化及环境的影响。社会的经济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为提高客观生活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人口素质、健康状况、文化水平、教育发展状况、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是影响客观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可以说,生活质量尽管分为客观生活质量和主观生活质量,其根本上并不能完全脱离,并非独立,客观生活质量和主观生活质量是一个不可截然分开的整体,没有客观生活质量无法保障主观生活质量,没有主观生活质量,客观生活质量变得没有意义,只是人们在不同时期所关注的侧重点不同,也可以说,即便是生活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也很难完全理清客观生活质量和主观生活质量的问题。
三、心理生活与心理生活质量
一定的社会生活方式总是以一定的文化模式作为它的客观基础和条件,以一定的心理生活样式作为它的主观内容,并通过一定的实践方式把心理生活的目标理想现实化。因此,心理生活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核心内容,心理生活是人类社会生活心理层面的表现,人们通过心理觉知、心理体验和心理感悟去反映生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心理生活是人们不断探索生活的更高层次的产物。人类社会中一切价值的本质根源都是人性的需要,人性的特征构建了人心理生活的核心需求,因为人在延续生命、现实生活的自我创造过程,不断构建心理生活的新内涵。所以,“心理生活是生活的核心内容,是人生活的实际走向,是人生活的创造主宰”[5]。心理生活理论的深入研究,为心理生活质量的研究提供一盏明灯,人的心理生活是人性、自我、认知、体验等方面的综合,在其生存、发展和创造过程中,必然有高有低,“而人的心理意识的拓展实际上也就是人的心理生活质量提升的活动,心理学研究对人的心理生活的解说,不仅关系到个体的心理生活还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心理生活”[6]。因此,对心理生活质量的研究,关注的是人社会生活的全部心理活动的体验。从这个意义上说,心理生活质量的内涵既包括客观生活质量,也包括主观生活质量,既包括认知生活质量,也包括体验生活质量,主要包括生命质量、幸福体验、心理健康、价值判断和心理成长等多方面因素。
第一,幸福体验。心理学家以人们的主观幸福感来测量生活质量,研究强调当人们生活满意,而且体验较多的愉快情绪和很少不愉快情绪的时候,就产生幸福感。在对幸福感进行评价时,不强加外在参照标准,人们自己的信念最为重要。正如心理学家索雅指出:“尽管每个人幸福感的来源不同,但大多数人知道自己幸福或痛苦。”[7]大部分的人能够评价其生活状况的好坏,能够对其生活进行判断,能够体验积极与消极的情绪。在心理学家看来,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大多数人感受到满意与快乐。此外,其他特殊的变量,例如信任、自尊、友好关系、工作满意与婚姻满意等,也常常作为主观幸福感的指标。事实上,幸福体验并不仅仅表现为主观感受,还表现为客观感受,客观感受即个人对他人或群体的幸福体验,每个人在体验自己幸福的同时,也在体验别人的幸福,在自己与他人之间寻求契合点,当自我幸福体验高于他人幸福体验时,无论当前自己生活现状如何,都会对自己生活感到满意,反之,就会感到不满意,幸福体验是一种心理比较,尽管,这种比较带有较多的猜测性和不确定性,但却实实在在成为人心理生活质量的主要内容。
第二,心理健康。心理健康是指人的基本心理活动的过程内容完整、协调一致,即认识、情感、意志、行为、人格完整和协调,能适应社会,与社会保持同步。有很多心理不健康或不正常的人,其言行造成了生活质量的下降。因此,一个人因其社会适应的程度不同,心理健康水平就不同,生活质量和生活格调都会产生较大影响。正如阿德勒所说:“适应良好的个人有勇气面对问题,追求优越和完美,形成健康的生活格调和社会兴趣,适应不良的个人只追求个人的优越而缺乏足够的社会兴趣,各种心理疾病都是由错误的生活格调所导致。”[8]
第三,价值判断。人的心理生活不断发展,质量标准也在不断变化,心理生活归根结底是人的一种价值追求和价值体验,这种追求和体验始终离不开客观对象、主体意识、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判断。因此,不论客观的精神生活如何被人“主观”,不论精神生活质量标准如何变化,精神生活的质量判断都始终有一个主体或自我意识是否与主体、自我相符合的问题,对象或客体的价值判断是否与对象或客体相符合的问题。这就是主观中的“客观”,变化中的永恒。1973年,Rokeach开创性地将价值观分为终极性价值观和工具性价值观两大类各18项价值信念。因此,一种高质量的精神生活,必然是个人在自己的生活过程中根据社会发展和自身实际不断调整自己的价值取向,体现自己生命价值的精神需要的精神生活。有些学者在综合分析影响生活质量的因素时,指出了在另一些心理因素(如价值观、理想、期望值等)的影响下,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心理状态,使他们即使面对相同的现实生活境遇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生活感受,即人们通常指出的所谓客观现实生活与生活感受之间的“不一致性”。心理价值判断总是在对自己生活所体现的价值、获得的价值认同去评判,当自己生活所体现的价值与获得的价值认同出现较大偏差时,人会表现出对生活质量的评价低,尽管人对自我价值判断与生活质量判断并不能真正实现一致性的判断,但人仍然会不停地去寻求在价值判断中获得平衡。
第四,生命质量。人的生命同时具有自然和精神两种属性。“人从来就不是纯粹的存在,它总是牵扯到意义。”[9]因此,生命质量应包括生存质量、生活质量、劳动质量、发展质量。也就是要活得健康、愉快,充分发挥智力;就是要活得轻松、潇洒,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就是要活得余热迸发;就是要活得自身潜力得到开发,个性得到释放。总之,人要活得有价值。生命质量与生活质量的关系,是辩证的、相辅相成的。人的生活质量与生命质量都表示人的生存状态。人们追求好的、高的生活质量是必然的,人能享受较高的生活质量是社会的进步。有好的生活质量并不必然产生好的生命质量,而差的生活质量也未必不能产生好的、高的生命质量。从质量的角度定义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生命质量,是通过提高能力追求的一致性和可靠性,从而满足人类需求,并带来社会进步;生活质量,是通过提高发展追求的一致性和可靠性,从而满足人类需求,并带来社会进步。由此可见,追求生命质量就是追求能力提高,追求生活质量就是追求发展。提高生命质量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前提,只有能力得到了提高,才能追求发展,也即创造更多价值,满足人类需求,并带来社会进步。
第五,心理成长。葛鲁嘉先生认为,“个体的心理成长就是个体的心理拓展的过程”[10]。心理成长理论为人的不同心理时期的心理发展特点、心理成熟度、心理角色变化及人不断完善的心理认识等提供了理论支撑。人的一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成长,每一时期的心理生活质量是不同的,但随着心理发展阶段的变化,人的心理生活质量将会随之发生改变,正因为如此,人应当动态地去认识和体验自己不同时期的心理生活质量。人的心理成长离不开社会文化的推动,不同的社会时期,必将形成与之相匹配的心理生活,人的心理生活质量也必将与社会文化相适应,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不同的社会文化时期,都将不可避免地打上时代的烙印。另外,心理成长必将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和民族心理生活的变化,促进整个社会心理成长,也影响着整个社会人的心理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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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葛鲁嘉.心理学视野中的心理生活的建构与拓展[J].社会科学战线,200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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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葛鲁嘉.中国本土传统心理学的内省方式及其现代启示[J].吉林大学社会学学报,1997(6):25-30.
[责任编辑:成方哲]